福建公司出台领导人员离任后“回头看”考评办法
2009-08-25 08:56: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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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促进领导人员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规范履职,8月20日,福建省电力公司出台《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离任后“回头看”考评办法(试行)》,规定今后领导人员离任后,将对其在任期间的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科学考评分析。若是发现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低、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仍将追究责任。该办法适用于该公司党组管理的易地任职的正职领导人员和该公司党组认为需要“回头看”考评的其他领导人员。
该办法规定,“回头看”考评将重点围绕“是否树立大局观念,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是否坚持依法治企,规范履职决策科学;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班子整体功能;是否坚持求真务实,形成企业良好风气;是否做到廉洁从业,发挥个人表率作用”等内容对该公司离任领导人员全面科学地开展考评。考评组将根据不同的考评内容,综合运用满意度调查、个别谈话和综合分析等方法实施。
对“回头看”考评中职工群众意见大、综合评价满意和比较满意比例低于70%、问题突出的领导人员,在调查核实、分析确定的基础上,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考评结果同时作为该公司进一步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陈舒平)
信息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
该办法规定,“回头看”考评将重点围绕“是否树立大局观念,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是否坚持依法治企,规范履职决策科学;是否充分发扬民主,发挥班子整体功能;是否坚持求真务实,形成企业良好风气;是否做到廉洁从业,发挥个人表率作用”等内容对该公司离任领导人员全面科学地开展考评。考评组将根据不同的考评内容,综合运用满意度调查、个别谈话和综合分析等方法实施。
对“回头看”考评中职工群众意见大、综合评价满意和比较满意比例低于70%、问题突出的领导人员,在调查核实、分析确定的基础上,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考评结果同时作为该公司进一步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陈舒平)
信息来源:福建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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