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供电公司 “三节约”活动 加大废旧物资管理力度
2009-04-14 09:15:15 来源: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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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辽宁盘锦供电公司在深化“三节约”活动中,把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之一,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凡是有消耗就有节约的可能,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管理理念,形成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物资供应部负总责、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目前,该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并有了新的起色。
公司认真贯彻《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细则》相关要求,修订了《盘锦供电公司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做到废旧物资实物的回收、处理、管理等各个环节,有律可循,专人负责。办法明确规定物资供应部是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与生产、基建等工程管理部门保持经常性沟通,及时掌握拆旧物资的数量和地理位置,以便于及时回收;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本着不丢、不漏、不损坏的原则进行实物登记建帐,妥善保管,集中管理;对经工程管理部门鉴定的可再利用和待利用的回收物资进行分类储存,作为日常维护和事故抢修的备品,以降低生产成本。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必须按照规定,由财务、监察、审计、生产等部门共同参加,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在一系列制度保障物资回收工作的同时,盘锦公司分管领导还经常性的主动到施工现场,查看和询问废旧物资回收的进展情况,公司监察室、审计部也把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列为效能监察和审计的重点,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切实深化“三节约”活动的开展。
公司认真贯彻《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细则》相关要求,修订了《盘锦供电公司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做到废旧物资实物的回收、处理、管理等各个环节,有律可循,专人负责。办法明确规定物资供应部是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与生产、基建等工程管理部门保持经常性沟通,及时掌握拆旧物资的数量和地理位置,以便于及时回收;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本着不丢、不漏、不损坏的原则进行实物登记建帐,妥善保管,集中管理;对经工程管理部门鉴定的可再利用和待利用的回收物资进行分类储存,作为日常维护和事故抢修的备品,以降低生产成本。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必须按照规定,由财务、监察、审计、生产等部门共同参加,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进行。
在一系列制度保障物资回收工作的同时,盘锦公司分管领导还经常性的主动到施工现场,查看和询问废旧物资回收的进展情况,公司监察室、审计部也把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列为效能监察和审计的重点,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国有资产的损失,切实深化“三节约”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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