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危机要抢抓时机优化电源结构
2009-02-03 14:1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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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刘红维 山西省阳泉市阳光发电公司
近来我国的实体经济增幅有减缓迹象,电力消费总量相应地也在放缓,这就要求我们及时调整电力企业的经营策略,以实行电力企业的稳定、良性、可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特别是各种类型的发电企业,在当前发电总容量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在充分考虑我国资源不平衡、各地区消费水平迥异及已有电源点的分布的情况下,如何优化电源结构,实行既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同时又保证居民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不受影响,显得十分必要。
首先,电源点的分布应由中央专门的机构来统一筹划管理。具体说来:第一,应有专门的权威的机构对全国的可开发资源进行准确测量摸底,这是可否建设电源点的前提。有这样的例子:火电厂建起来了,却发现供给自己燃煤的的煤矿产量不够或煤质和燃烧锅炉设计时针对的煤质有较大出入,只得增加成本长途跋涉去别处寻找煤源,外部条件的变化造成了大容量机组在投产之初就亏损,出现这样的根本性问题要解决起来是很麻烦的。还有,风力资源的测量误差太大,致使机组投产时达不到额定出力,效益也很难好起来。第二,在权威机构测量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的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性的立项计划,然后上报中央管理部门统筹考虑。第三,中央部门在专业人员在权衡行业发展现状和地方具体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科学决策后,制定出项目建设实施的系列进度计划。第四,地方政府在得到正式批复后,公开招标,交由施工质量可靠、优质的基建单位具体组织施工。严格遵循这样一个简单的程序,就可以避免各地单纯出于地方局部利益的考虑,一哄而上,盲目重复建设,无序开发进而浪费了资源。为此,要严格禁止先建设后审批的错误做法,特别是银行系统没有中央的专门明确的审批许可,不允许进行发放贷款事宜,否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电源点的分布主要看各地的资源分布情况及电网负荷平衡需要。对于煤炭资源丰富的地方应优先发展大型坑口火力发电厂,最好在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好将来的消费用户,签订购销意向合同,避免发生供大于求有电发不出去的现象。对于水力、风力资源丰富的地方,应因地制宜地发展水电、风电。对于经济发达资源不丰富的地方应该考虑建设核电。不论建设什么电源点,都要对电力需求做好科学预测,从实际需要出发来决定项目上马还是缓建,不搞瞎争瞎抢盲目跑马圈地,坚决撇弃要规模不要效益的错误做法。
再次,搞好经济发展和百姓就业的关系,不能经济发展了反倒弄得百姓没饭吃。技术是不断进步的,新设备的能源转换效率总是比几年前投产的设备好,这点无容置疑。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在旧设备还没怎么用,就考虑上热效率更高的新设备;因为旧设备是花了钱的,新设备的购买、建设还需要花钱,我们一定要算好经济帐。上设备时,不要被几个基建费迷住了眼,要有负责的超前的眼光,政策上有一定的前瞻性,技术上有足够的先进性。要考虑花钱所购设备能否顺利完成服役,不能购买落后的濒临淘汰的设备,一投产就加入关、停、并、转的行列;如果没钱,不搞好于瞎搞,现在不搞将来有条件再搞。刚建的厂子关门了,职工自然无处吃饭,所谓劳民伤财。
最后,搞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比如:核电的污染是较轻的,但其一次性投资大,生产成本高,对于一些收入水平低的地区是消费不起的,不应该随便考虑建设。再者,核电厂建得多了,核燃料是否满足需要应该有充分的考虑;多个核电厂连续生产所产生的核废料积少成多,其对环境的威胁也是不允忽视的。再如,火电的环保设施要和主设备同时投产,而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动态检测,做到环保设施切实长期正常投运,保证脱硫和除尘实际效果。
总之,电力企业作为基础性的产业,既要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好铺垫,又要做到资源、环境友好和自身财务状况良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近来我国的实体经济增幅有减缓迹象,电力消费总量相应地也在放缓,这就要求我们及时调整电力企业的经营策略,以实行电力企业的稳定、良性、可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特别是各种类型的发电企业,在当前发电总容量相对过剩的情况下,在充分考虑我国资源不平衡、各地区消费水平迥异及已有电源点的分布的情况下,如何优化电源结构,实行既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同时又保证居民的生活和企业的生产不受影响,显得十分必要。
首先,电源点的分布应由中央专门的机构来统一筹划管理。具体说来:第一,应有专门的权威的机构对全国的可开发资源进行准确测量摸底,这是可否建设电源点的前提。有这样的例子:火电厂建起来了,却发现供给自己燃煤的的煤矿产量不够或煤质和燃烧锅炉设计时针对的煤质有较大出入,只得增加成本长途跋涉去别处寻找煤源,外部条件的变化造成了大容量机组在投产之初就亏损,出现这样的根本性问题要解决起来是很麻烦的。还有,风力资源的测量误差太大,致使机组投产时达不到额定出力,效益也很难好起来。第二,在权威机构测量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的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性的立项计划,然后上报中央管理部门统筹考虑。第三,中央部门在专业人员在权衡行业发展现状和地方具体情况基础上,综合考虑、科学决策后,制定出项目建设实施的系列进度计划。第四,地方政府在得到正式批复后,公开招标,交由施工质量可靠、优质的基建单位具体组织施工。严格遵循这样一个简单的程序,就可以避免各地单纯出于地方局部利益的考虑,一哄而上,盲目重复建设,无序开发进而浪费了资源。为此,要严格禁止先建设后审批的错误做法,特别是银行系统没有中央的专门明确的审批许可,不允许进行发放贷款事宜,否则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电源点的分布主要看各地的资源分布情况及电网负荷平衡需要。对于煤炭资源丰富的地方应优先发展大型坑口火力发电厂,最好在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好将来的消费用户,签订购销意向合同,避免发生供大于求有电发不出去的现象。对于水力、风力资源丰富的地方,应因地制宜地发展水电、风电。对于经济发达资源不丰富的地方应该考虑建设核电。不论建设什么电源点,都要对电力需求做好科学预测,从实际需要出发来决定项目上马还是缓建,不搞瞎争瞎抢盲目跑马圈地,坚决撇弃要规模不要效益的错误做法。
再次,搞好经济发展和百姓就业的关系,不能经济发展了反倒弄得百姓没饭吃。技术是不断进步的,新设备的能源转换效率总是比几年前投产的设备好,这点无容置疑。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在旧设备还没怎么用,就考虑上热效率更高的新设备;因为旧设备是花了钱的,新设备的购买、建设还需要花钱,我们一定要算好经济帐。上设备时,不要被几个基建费迷住了眼,要有负责的超前的眼光,政策上有一定的前瞻性,技术上有足够的先进性。要考虑花钱所购设备能否顺利完成服役,不能购买落后的濒临淘汰的设备,一投产就加入关、停、并、转的行列;如果没钱,不搞好于瞎搞,现在不搞将来有条件再搞。刚建的厂子关门了,职工自然无处吃饭,所谓劳民伤财。
最后,搞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比如:核电的污染是较轻的,但其一次性投资大,生产成本高,对于一些收入水平低的地区是消费不起的,不应该随便考虑建设。再者,核电厂建得多了,核燃料是否满足需要应该有充分的考虑;多个核电厂连续生产所产生的核废料积少成多,其对环境的威胁也是不允忽视的。再如,火电的环保设施要和主设备同时投产,而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动态检测,做到环保设施切实长期正常投运,保证脱硫和除尘实际效果。
总之,电力企业作为基础性的产业,既要为社会发展进步做好铺垫,又要做到资源、环境友好和自身财务状况良好,只有这样才能长久地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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