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渡发电厂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09-02-03 19:38: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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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廖艳玲
本网讯 1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乌江渡发电厂继2005年10月在首批表彰中获全国文明单位后,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乌江渡发电厂把加快发展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紧扣发展主题,不断激励和引领乌电人战胜困难、跨越障碍、迎接挑战、创造辉煌。始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高标准文明单位为目标,依法治企、以德兴企,关爱员工、服务社会,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责任制落实,逐步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层次,不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活动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抓好企业跨越式大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共进的同时,该厂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凝聚职工力量、升华职工思想、创建具有华电一流水平“窗口企业”的重要手段,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作为我国在大陆岩溶发育地区修建的第一座高坝水电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省第一座百万千瓦级的大型水电厂,乌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母体电厂,乌江渡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250MW,在贵州电网中肩负调峰、调频及黔电送粤潮流调控主力发电厂的重任,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累计发电756.9亿千瓦时、创造产值93.5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该厂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特等奖,全国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集团公司优秀发电企业、文明单位标兵、“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廖艳玲
本网讯 1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乌江渡发电厂继2005年10月在首批表彰中获全国文明单位后,第二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乌江渡发电厂把加快发展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紧扣发展主题,不断激励和引领乌电人战胜困难、跨越障碍、迎接挑战、创造辉煌。始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高标准文明单位为目标,依法治企、以德兴企,关爱员工、服务社会,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责任制落实,逐步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层次,不断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活动载体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抓好企业跨越式大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共进的同时,该厂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凝聚职工力量、升华职工思想、创建具有华电一流水平“窗口企业”的重要手段,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作为我国在大陆岩溶发育地区修建的第一座高坝水电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省第一座百万千瓦级的大型水电厂,乌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母体电厂,乌江渡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250MW,在贵州电网中肩负调峰、调频及黔电送粤潮流调控主力发电厂的重任,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累计发电756.9亿千瓦时、创造产值93.5亿元,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该厂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全国电力行业企业文化特等奖,全国国资委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集团公司优秀发电企业、文明单位标兵、“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基层党组织、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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