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公司位列中国百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第9名
2008-06-03 09:20:17 来源:华电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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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侯军虎) 5月21日,从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中获悉,华电国际公司位列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第9名,是山东省唯一入选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前20强的上市公司,也是唯一入选前20强电力类上市公司。
近年来,境内外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全面的要求,先后出台一系列办法进行规范。华电国际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规则以及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全体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该公司成立伊始就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该公司适应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要求,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05年2月,华电国际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后,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迅速完成由H股公司向A+H上市公司的转变,成为同时拥有境内外两条融资渠道的上市发电公司。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首批获得山东证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该公司的子公司管理和规范运作的经验也被山东证监局采集,作为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典型案例报送中国证监会。华电国际股票也于2007年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
本次发布的《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由中国社科院、国家行政学院等联合推出,百强上市公司的样本分属11个行业,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治理评价标准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的《公司治理原则》(2004年修订版)的分析框架,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股东权利”、“对股东的平等待遇”、“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信息披露与透明度”、“董事会职责”和“监事会职责”6大方面对公司治理进行系统分析。
近年来,境内外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治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全面的要求,先后出台一系列办法进行规范。华电国际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规则以及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全体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该公司成立伊始就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该公司适应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要求,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05年2月,华电国际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后,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公司迅速完成由H股公司向A+H上市公司的转变,成为同时拥有境内外两条融资渠道的上市发电公司。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首批获得山东证监局审核通过并发布。该公司的子公司管理和规范运作的经验也被山东证监局采集,作为辖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典型案例报送中国证监会。华电国际股票也于2007年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
本次发布的《2008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由中国社科院、国家行政学院等联合推出,百强上市公司的样本分属11个行业,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治理评价标准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的《公司治理原则》(2004年修订版)的分析框架,结合中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从“股东权利”、“对股东的平等待遇”、“公司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信息披露与透明度”、“董事会职责”和“监事会职责”6大方面对公司治理进行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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