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升级“国家局” 中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2008-03-25 09:4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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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蒋浩两会代表委员说电力专题
3月11日下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开,我国将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和隶属国家发改委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而此前呼声颇高的“大能源部”并没有出现在此次大部门制机构改革方案中。访问
有专家认为,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瓶颈越来越明显,有必要从综合的统一角度对能源发展作出总体规划,而此次能源领域机构改革的动作显然不够大。但是,必须承认在现实国情下,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向大部制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显示出中国政府对加强能源管理、保障能源安全的态度和决心。资料频道提供电力行业最新统计资料
稳中求进,先立国家能源局
在改革方案出台前,我国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主要牵涉两个部门,一个是设在国家发改委的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下面的能源局,一个司局级单位。
然而,能源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在煤炭等资源上与国土资源
部发生关系,在生物质能源方面与农业部、国家林业总局发生关系,在节能减排上与新的环保部发生关系,涉及能源工业方面与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生交叉,在水电能源方面和水利部交叉,在能源贸易及国际交流方面和商务部有交叉,在天然气、煤炭、石油等方面分别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煤炭总公司等大型国企交叉。这一状况造成发改委能源局在对外行使职能时受到多方掣肘,毕竟要叫一个司局级单位来管理一群部级部门是十分困难的。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专门指出,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将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将组建国家能源局,并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改革方案同时还提出,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从改革方案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在解读成立国家能源局时说,组建国家能源局有利于今后与宏观管理部门的协调。为了更好地平衡,最后还是决定在发改委组建能源局,并非独立成部。这次重点是解决职能理顺和转变,明确分工权限,而且要健全配合机制,比如我管能源,也不代表什么都是我管,还是要有一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虽然这次改革的原则是把所有能源都划进去,但是有一部分还是要配合,比如水必然牵涉到水利部门,所以依然有一个协调的问题。
专家预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和协调机构应当是一个级别超越国务院各部委的委员会,而升级后的国家能源局由于比原先职权强化了许多,可能会定为副部级编制。这意味着今后国家能源局的独立性大大增强,在对能源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和协调上都会更加有力。具体的表象将会是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对能源价格形成有利的支撑作用。
大势所趋,未来效法环保局
关于此前呼声颇高的“大能源部”未出现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许多专家表示,能源不成部并不是影响能源管理的关键。
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邵秉仁就强调,国家能源局能否起到统筹协调的功能关键在于项目的审批权。“谁管项目审批,谁管投资审批,谁就是最具权威的。只要有这个职能,再小的一个单位,也得跑那儿去”。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撤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各部门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的“三定”方案。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也表示,具体职能划分还要等“三定”方案来确定,但是作为“国家局”其独立性大大增强,“做事情肯定比部委局要好得多”。同时,吴钟瑚说,没有能源部,国家能源局有可能就是将来《能源法》的实施主体,《能源法》草案也将根据这次机构改革作出一定的修改。他特别强<
作者:蒋浩两会代表委员说电力专题
3月11日下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开,我国将组建国家能源委员会和隶属国家发改委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而此前呼声颇高的“大能源部”并没有出现在此次大部门制机构改革方案中。访问
有专家认为,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瓶颈越来越明显,有必要从综合的统一角度对能源发展作出总体规划,而此次能源领域机构改革的动作显然不够大。但是,必须承认在现实国情下,中国的能源管理体制向大部制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显示出中国政府对加强能源管理、保障能源安全的态度和决心。资料频道提供电力行业最新统计资料
稳中求进,先立国家能源局
在改革方案出台前,我国能源综合管理部门主要牵涉两个部门,一个是设在国家发改委的副部级单位――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下面的能源局,一个司局级单位。
然而,能源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在煤炭等资源上与国土资源
部发生关系,在生物质能源方面与农业部、国家林业总局发生关系,在节能减排上与新的环保部发生关系,涉及能源工业方面与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发生交叉,在水电能源方面和水利部交叉,在能源贸易及国际交流方面和商务部有交叉,在天然气、煤炭、石油等方面分别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煤炭总公司等大型国企交叉。这一状况造成发改委能源局在对外行使职能时受到多方掣肘,毕竟要叫一个司局级单位来管理一群部级部门是十分困难的。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专门指出,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将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将组建国家能源局,并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改革方案同时还提出,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从改革方案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
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在解读成立国家能源局时说,组建国家能源局有利于今后与宏观管理部门的协调。为了更好地平衡,最后还是决定在发改委组建能源局,并非独立成部。这次重点是解决职能理顺和转变,明确分工权限,而且要健全配合机制,比如我管能源,也不代表什么都是我管,还是要有一个部门之间的配合。虽然这次改革的原则是把所有能源都划进去,但是有一部分还是要配合,比如水必然牵涉到水利部门,所以依然有一个协调的问题。
专家预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和协调机构应当是一个级别超越国务院各部委的委员会,而升级后的国家能源局由于比原先职权强化了许多,可能会定为副部级编制。这意味着今后国家能源局的独立性大大增强,在对能源行业进行宏观调控和协调上都会更加有力。具体的表象将会是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对能源价格形成有利的支撑作用。
大势所趋,未来效法环保局
关于此前呼声颇高的“大能源部”未出现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许多专家表示,能源不成部并不是影响能源管理的关键。
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邵秉仁就强调,国家能源局能否起到统筹协调的功能关键在于项目的审批权。“谁管项目审批,谁管投资审批,谁就是最具权威的。只要有这个职能,再小的一个单位,也得跑那儿去”。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撤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各部门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的“三定”方案。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吴钟瑚也表示,具体职能划分还要等“三定”方案来确定,但是作为“国家局”其独立性大大增强,“做事情肯定比部委局要好得多”。同时,吴钟瑚说,没有能源部,国家能源局有可能就是将来《能源法》的实施主体,《能源法》草案也将根据这次机构改革作出一定的修改。他特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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