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公司优秀人才有望成专家
2007-08-14 15:08: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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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本网讯 新疆电力员工只要在本单位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改造革新中,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都有可能成为新疆电力公司首席专家或专家。这是记者8月13日从新疆电力公司了解到的。
为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专家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8月8日,新疆电力公司专门制定出台了专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该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基建、经营管理等领域内在岗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只要符合在本单位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改造革新中,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本专业理论研究方面主持或主要参与编(撰)写的专业论文、报告、方案和专著等达到国内专业先进水平;或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使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在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等条件的员工,都可以申报新疆电力公司首席专家或专家。
据悉,该公司首席专家和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二年。被聘用的专家每人每年至少应有一项重要成果,并担任兼职培训工作不少于80学时。聘用期内对专家实行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重点是专业技术成绩和工作实际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家称号并停止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期满后可按条件重新申报不同级别技术专家。首席专家和专家在聘任期内享受一定的专家津贴。(李易峰)
为实施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专家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8月8日,新疆电力公司专门制定出台了专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该公司从事电力生产、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基建、经营管理等领域内在岗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只要符合在本单位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改造革新中,解决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在本专业理论研究方面主持或主要参与编(撰)写的专业论文、报告、方案和专著等达到国内专业先进水平;或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使企业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管理水平在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等条件的员工,都可以申报新疆电力公司首席专家或专家。
据悉,该公司首席专家和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二年。被聘用的专家每人每年至少应有一项重要成果,并担任兼职培训工作不少于80学时。聘用期内对专家实行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一次,重点是专业技术成绩和工作实际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家称号并停止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期满后可按条件重新申报不同级别技术专家。首席专家和专家在聘任期内享受一定的专家津贴。(李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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