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工会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主力军作用
2007-03-19 14:46:13 来源:耒阳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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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作者:姚松泉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因此,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全面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主力军作用。
如果把企业比喻成一架庞大的机器,职工就是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个个零部件,那么工会就是保证这架机器正常高速运转的润滑油。在企业和职工中间,工会组织让两者唇齿相依,和谐共振,共同产生推动企业和职工和谐发展的强大原动力。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主力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与谋划企业发展战略,为创建和谐企业打基础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渠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对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职工住宅分配等重大方案措施的制定和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等重大问题具有审议权。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企管会等多种民主渠道,在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制度的酝酿、制定和落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参谋带头作用。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当家作主是职工的权利。一些企业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就是集中了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一些企业最终走向穷途末路,罪魁祸首就是少数企业管理者无视职工群众的利益和权利,让惟我独尊的个人权力膨胀泛滥。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企业工会通过民主管理渠道,让企业和职工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和衷共济,就一定能够直达胜利的彼岸,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价值的和谐共赢,为维护职工的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联络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为创建和谐企业拓渠道
处在矛盾凸现期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兼并重组、主辅分离、转制分流、关闭破产等等状况,一方面企业内部的矛盾层出不穷且新旧矛盾相互交叉,另一方面企业的内部矛盾又与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作用,从而使企业内部矛盾的性质、类型、表现、变化等等具有了新的特点和复杂性,甚至有些企业的矛盾还非常尖锐和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才能化对抗为合作、化冲突为和谐、化阻碍为动力,从而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只要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跟其他组织相比,工会有着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作为群众组织,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发挥着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积极充当内部关系和谐的联络人,协调处理好企业各个层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动员各职能部门,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且大有可为。
企业工会用共同愿景化解管理矛盾、用“三公”原则化解分配人事矛盾、用诚实守信化解“三信危机”产生的矛盾、以民主法制化解经营失误的矛盾、用感恩文化化解人际矛盾,就是创建和谐企业实践中的有益尝试。
三、监督评价企业管理行为,为创建和谐企业纠差失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言人,应该以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为重,加大对企业管理的监管力度,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评价。
工会既要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善于促成有利于创新企业的管理体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由此可见,企业工会在改进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因此,企业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全面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主力军作用。
如果把企业比喻成一架庞大的机器,职工就是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个个零部件,那么工会就是保证这架机器正常高速运转的润滑油。在企业和职工中间,工会组织让两者唇齿相依,和谐共振,共同产生推动企业和职工和谐发展的强大原动力。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主力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与谋划企业发展战略,为创建和谐企业打基础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渠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对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基金使用、职工住宅分配等重大方案措施的制定和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奖惩任免等重大问题具有审议权。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企管会等多种民主渠道,在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制度的酝酿、制定和落实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参谋带头作用。
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当家作主是职工的权利。一些企业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就是集中了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一些企业最终走向穷途末路,罪魁祸首就是少数企业管理者无视职工群众的利益和权利,让惟我独尊的个人权力膨胀泛滥。厂兴我荣,厂衰我耻。企业工会通过民主管理渠道,让企业和职工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和衷共济,就一定能够直达胜利的彼岸,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价值的和谐共赢,为维护职工的权益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联络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为创建和谐企业拓渠道
处在矛盾凸现期的中国企业,面临着兼并重组、主辅分离、转制分流、关闭破产等等状况,一方面企业内部的矛盾层出不穷且新旧矛盾相互交叉,另一方面企业的内部矛盾又与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作用,从而使企业内部矛盾的性质、类型、表现、变化等等具有了新的特点和复杂性,甚至有些企业的矛盾还非常尖锐和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企业内部的各种矛盾,才能化对抗为合作、化冲突为和谐、化阻碍为动力,从而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只要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跟其他组织相比,工会有着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作为群众组织,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发挥着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积极充当内部关系和谐的联络人,协调处理好企业各个层面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动员各职能部门,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并且大有可为。
企业工会用共同愿景化解管理矛盾、用“三公”原则化解分配人事矛盾、用诚实守信化解“三信危机”产生的矛盾、以民主法制化解经营失误的矛盾、用感恩文化化解人际矛盾,就是创建和谐企业实践中的有益尝试。
三、监督评价企业管理行为,为创建和谐企业纠差失
工会作为职工的代言人,应该以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为重,加大对企业管理的监管力度,对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评价。
工会既要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善于促成有利于创新企业的管理体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由此可见,企业工会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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