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创建和谐企业的意见
(国家电网党[2007]1号)
公司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创建和谐企业,促进行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和谐企业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创建和谐企业,促进行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司党组确立了实现“两个转变”,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是促进行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创建和谐企业,是公司坚持“四个服务”宗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和谐厂网关系,推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促进电力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公司加快发展,实现员工、企业、社会共同发展的内在要求。创建和谐企业的过程,就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过程。
公司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发展改革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和谐企业,促进行业和谐,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创建和谐企业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创建和谐企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发展战略目标,落实“三抓一创”工作思路,以发展巩固和谐,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以文化孕育和谐,促进员工、企业、社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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