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要求规范使用企业理念
2005-03-20 18:06:41 来源:中国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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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3月11日,国电集团公司发出通知要求规范使用企业理念,对企业理念的内容和规范表述、使用场所、使用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文件规定,为了确保集团公司企业理念的统一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本单位企业理念体系中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的“工作方针”“企业精神”“职业道德观”,不得再另作规定,已有的应逐步改作他称或予以废止。在文章中引用时,必须运用完整的表述语,确保完整性,在简化使用时,“做实、做新、做大、做强”工作方针简称“工作方针”或“八字方针”;“忠诚事业、忠诚集团,爱岗敬业、岗位成才”职业道德观简称“职业道德观”或“十六字职业道德观”;“以电兴业、强企报国”企业精神简称“企业精神”。简称必须加引号。
文件要求,在电子宣传广告牌、企业网页、企业有线电视网滚动播出时,必须在企业理念内容的前面冠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企业理念”,然后依次滚动播出“工作方针”、“企业精神”、“职业道德观”的具体内容。各单位尤其是新建企业在正式出台企业理念(企业文化理念)之前,要与集团公司沟通,并将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文件规定,为了确保集团公司企业理念的统一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在本单位企业理念体系中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的“工作方针”“企业精神”“职业道德观”,不得再另作规定,已有的应逐步改作他称或予以废止。在文章中引用时,必须运用完整的表述语,确保完整性,在简化使用时,“做实、做新、做大、做强”工作方针简称“工作方针”或“八字方针”;“忠诚事业、忠诚集团,爱岗敬业、岗位成才”职业道德观简称“职业道德观”或“十六字职业道德观”;“以电兴业、强企报国”企业精神简称“企业精神”。简称必须加引号。
文件要求,在电子宣传广告牌、企业网页、企业有线电视网滚动播出时,必须在企业理念内容的前面冠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企业理念”,然后依次滚动播出“工作方针”、“企业精神”、“职业道德观”的具体内容。各单位尤其是新建企业在正式出台企业理念(企业文化理念)之前,要与集团公司沟通,并将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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