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北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发布
2018-01-20 22:57: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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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发不了《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规则称,现阶段,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可按全电量或者用电量的一定比例参与市场交易,根据蒙东发用电计划放开逐步扩展至全电量参与,逐步取消目录电价;市场注册后的电力用户只能选择两种方式之一参与市场交易:与发电企业开展双边协商交易、直接参与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市场主体被强制退出或者自愿退出市场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电力调度机构不再继续执行涉及的合同电量,被强制退出的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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