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电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61家代管县供电企业产权无偿划转获国资委批复
2012-12-14 15:09: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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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1月2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富阳市供电局等61家浙江省地方供电企业全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电力公司。至此,浙江农电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浙江省范围内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成为浙江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全资子公司。这将极大促进浙江农村电网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受历史和体制等因素制约,这61家县供电企业中,21家为省属县级供电企业,资产归属浙江省人民政府;40家为县属县级供电企业,资产归属各相应的县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政府1999年下发的《关于对趸售县(市)级供电企业实行代管意见的通知》,从1999年1月起,浙江省电力公司对这些供电企业实施全面代管。“代管”作为一种过渡体制,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代管”体制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不能实现城乡电网的统筹发展,不能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的资源优势,存在投资主体与责任主体不一致、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取消“代管”体制,实施代管县供电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符合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方向,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电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通过产权无偿划转等方式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
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浙江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并多次作出专题部署和指导。省电力公司提前谋划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重要时机,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克服重重阻力,规范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主动与浙江各级地方政府汇报沟通,消除地方政府对改革的顾虑,促成政府作出重要决定。2012年3月9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浙江省政府举行会谈,达成浙江农电体制改革的广泛共识,有力促进改革的顺利实施。4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61家代管县级供电企业产权全部无偿划转至浙江省电力公司。5月21日,浙江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农电体制改革建议方案》。6月14日,浙江省政府下发《深化浙江省农村电网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指导改革实施。
据悉,此次61家县级供电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总资产额415.5亿元,所有者权益255.9亿元,供电营业面积88127平方公里,担负着3566.51万人口的生产生活用电。根据有关协议,产权划转后,这61家供电企业的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不变、独立购销主体不变、核算体制不变、利润全部用于地方电网建设与发展不变。
同时,浙江省电力公司将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资力度,确保“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的有效落实,全面促进输配一体化、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按照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要求,发挥集约化管理优势,统一服务标准,统筹发展全省电网,促进主网与配网、城乡电网及各县电网的协调、平衡发展,提高农配网建设标准,提高农村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进而更好地服务浙江县城、小城市、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省城乡协调发展。
受历史和体制等因素制约,这61家县供电企业中,21家为省属县级供电企业,资产归属浙江省人民政府;40家为县属县级供电企业,资产归属各相应的县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政府1999年下发的《关于对趸售县(市)级供电企业实行代管意见的通知》,从1999年1月起,浙江省电力公司对这些供电企业实施全面代管。“代管”作为一种过渡体制,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代管”体制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不能实现城乡电网的统筹发展,不能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的资源优势,存在投资主体与责任主体不一致、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取消“代管”体制,实施代管县供电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符合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方向,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电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明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通过产权无偿划转等方式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
国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浙江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并多次作出专题部署和指导。省电力公司提前谋划部署,准确把握改革的重要时机,建立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克服重重阻力,规范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主动与浙江各级地方政府汇报沟通,消除地方政府对改革的顾虑,促成政府作出重要决定。2012年3月9日,国家电网公司与浙江省政府举行会谈,达成浙江农电体制改革的广泛共识,有力促进改革的顺利实施。4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决定,将61家代管县级供电企业产权全部无偿划转至浙江省电力公司。5月21日,浙江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农电体制改革建议方案》。6月14日,浙江省政府下发《深化浙江省农村电网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指导改革实施。
据悉,此次61家县级供电企业产权无偿划转总资产额415.5亿元,所有者权益255.9亿元,供电营业面积88127平方公里,担负着3566.51万人口的生产生活用电。根据有关协议,产权划转后,这61家供电企业的企业独立法人地位不变、独立购销主体不变、核算体制不变、利润全部用于地方电网建设与发展不变。
同时,浙江省电力公司将加大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资力度,确保“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的有效落实,全面促进输配一体化、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按照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要求,发挥集约化管理优势,统一服务标准,统筹发展全省电网,促进主网与配网、城乡电网及各县电网的协调、平衡发展,提高农配网建设标准,提高农村的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进而更好地服务浙江县城、小城市、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省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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