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家企业瓜分!160万千瓦风电项目竞配结果出炉
10月2日,张掖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配中选企业公示。竞配总规模220万千瓦,含11个风电项目(合计160万千瓦)、5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60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中选企业包括特变电工、中能建、华电、国家电投、中节能、华锐风电、龙源电力等9余家开发商。
根据竞配文件,风光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其他项目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风电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其他项目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协议中约定的建设内容。
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竞配风光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对保障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申报企业应承诺执行各级政府相应的电价政策。同时,申报企业应自行测算并申报风光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上限价,且申报的上限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当电力市场出清价格年度平均值低于申报价时,执行出清价格;高于申报电价时,执行申报电价(高出的部分注入张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2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光资源开发与张掖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产业协同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产业协同项目只可与一个风光发电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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