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风电要“囤”二氧化碳换欧元
2006-12-07 09:2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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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新华报业网讯 国际上,治污的一个原则从来就是谁污染谁付费,然而记者在东台国华风电场采访到一个新鲜事――减少污染也能赚钱。凭着风电无污染、无温室气体排放的优势,东台风电场“囤”出上百万吨的二氧化碳减排指标,而为了这些指标,从阿姆斯特丹、巴黎到东京,抢着买单的国际买家挤破了头。一纸《京都议定书》,让国内发电、氟化工这些曾经的大气污染企业扬眉吐气,“囤”些温室气体排放指标也能换成大把美金和欧元。
“直到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专家来实地考察,我们才相信减排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真的能赚来大把欧元!”国华(东台)风电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李衡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他告诉记者,今年11月,东台风电场与欧洲最大的电力公司――法国电力签订了《CDM开发和CER减排购买意向书》,根据协议,法国电力将以每吨7-20欧元不等的浮动价格,购买该风电项目未来6年内减少排放的150万吨二氧化碳额度。按照李衡的理解:东台2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无污染气体排放,而现在正是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额度“卖”给老外。
国华能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风电项目总指挥冯学佩告诉记者,导致二氧化碳“炙手可热”的原因并非行政命令或者环保机构的督促,而是源于包括中国、欧盟25国、日本等在内的全球140多个国家共同签订、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且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应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日本、德国、加拿大等38个工业化国家必须在2008年-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间,使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如果在2012年前,缔约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在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将增加到1.3倍。“按照欧盟的规定,如果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超标,在2005-2008年过渡期内,处罚的标准为48美元/吨二氧化碳,2008年之后,处罚标准将提高到每吨120美元”。
《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ment Mechanism)简称CDM,是指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以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环保项目合作。经过认证,如果项目的确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那么发达国家就可获得相应的减排额度。由于《协议书》中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没有提出具体的减排要求,一夜之间,一个年交易额高达140亿-160亿美元的国际温室气体贸易市场形成。其中,中国作为减排潜力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其边际减排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成为全球碳基金选择合作伙伴的首选之地,也成为国际温室气体“囤”家的最大“货源地”。
“日本企业自身减排1吨二氧化碳的成本高达80美元,而通过国际中间商,到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额度是个双赢的选择。”记者从盐城市发改委了解,中国首个成功实施的CDM项目是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与荷兰政府合作协议,风电场方面以5.4欧元/吨的价格将未来10年减排的51万吨二氧化碳额度卖给荷兰方面,“这些收益甚至能超过生产产品本身的利润。”而东台风电场同样由于摒弃了传统火力发电造成的温室气体污染,此番与法国电力合作,将“囤”出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换成了真金白银。
国华能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负责人介绍,由于启动慢,现在的国际CDM市场上,中国只占5%不到的份额。而相比于风电项目,国内氟化工企业分得“蛋糕”的潜力更大,因为氟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HFC23是一种温室效应极强的气体,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中,一吨HFC23的减排配额等于一万吨二氧化碳。
“充分掌握国际游戏规则,天上也能掉下馅饼。”国华(东台)风电项目冯总指挥这样描述国内相关减排温室气体的前景:如果有一天,国外企业争着给国内大气排污企业免费安装价格昂贵的减排设备,请不要感到意外,“囤”下来的温室气体还能换钱呢!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王世停)
“直到联合国有关组织和专家来实地考察,我们才相信减排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真的能赚来大把欧元!”国华(东台)风电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李衡掩饰不住喜悦的心情,他告诉记者,今年11月,东台风电场与欧洲最大的电力公司――法国电力签订了《CDM开发和CER减排购买意向书》,根据协议,法国电力将以每吨7-20欧元不等的浮动价格,购买该风电项目未来6年内减少排放的150万吨二氧化碳额度。按照李衡的理解:东台2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项目,无污染气体排放,而现在正是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额度“卖”给老外。
国华能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风电项目总指挥冯学佩告诉记者,导致二氧化碳“炙手可热”的原因并非行政命令或者环保机构的督促,而是源于包括中国、欧盟25国、日本等在内的全球140多个国家共同签订、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且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应履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日本、德国、加拿大等38个工业化国家必须在2008年-2012年的第一承诺期间,使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5.2%。如果在2012年前,缔约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在2012年后的减排义务将增加到1.3倍。“按照欧盟的规定,如果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超标,在2005-2008年过渡期内,处罚的标准为48美元/吨二氧化碳,2008年之后,处罚标准将提高到每吨120美元”。
《京都议定书》还规定了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灵活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ment Mechanism)简称CDM,是指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以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环保项目合作。经过认证,如果项目的确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那么发达国家就可获得相应的减排额度。由于《协议书》中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没有提出具体的减排要求,一夜之间,一个年交易额高达140亿-160亿美元的国际温室气体贸易市场形成。其中,中国作为减排潜力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其边际减排成本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成为全球碳基金选择合作伙伴的首选之地,也成为国际温室气体“囤”家的最大“货源地”。
“日本企业自身减排1吨二氧化碳的成本高达80美元,而通过国际中间商,到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额度是个双赢的选择。”记者从盐城市发改委了解,中国首个成功实施的CDM项目是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与荷兰政府合作协议,风电场方面以5.4欧元/吨的价格将未来10年减排的51万吨二氧化碳额度卖给荷兰方面,“这些收益甚至能超过生产产品本身的利润。”而东台风电场同样由于摒弃了传统火力发电造成的温室气体污染,此番与法国电力合作,将“囤”出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换成了真金白银。
国华能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负责人介绍,由于启动慢,现在的国际CDM市场上,中国只占5%不到的份额。而相比于风电项目,国内氟化工企业分得“蛋糕”的潜力更大,因为氟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HFC23是一种温室效应极强的气体,在《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中,一吨HFC23的减排配额等于一万吨二氧化碳。
“充分掌握国际游戏规则,天上也能掉下馅饼。”国华(东台)风电项目冯总指挥这样描述国内相关减排温室气体的前景:如果有一天,国外企业争着给国内大气排污企业免费安装价格昂贵的减排设备,请不要感到意外,“囤”下来的温室气体还能换钱呢!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王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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