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18
  • 网站首页
  • 最新
  • 新闻 要闻 国内 电企 国外 电网 发电 深度 财经 评论
  • 管理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党建政工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企业风采 管理创新 实践案例
  • 政策 公告通知 政策监管 电力法规 资料报告 访谈观点
  • 商务 商务 招标采购 项目 产品 企业 会展
  • 行业 电网 发电 可再生能源 风电 光伏 光热 氢能 储能 售电 核电 农电 规划设计建设 综合能源服务
  • 频道 能源互联网 电力科技 电动汽车 数字电网 全球能源互联网 增量配电 电力市场 特高压 电力数字化 电力自动化 电力通信 泛在电力物联网 节能环保 电力教育培训 电力技术论文 电力人物 电力文苑
  • 招聘
  • 热点 2020电企年中工作会 2020电力安全生产月 “十四五”电力规划 2020两会说电力 电力新基建 电企2020年工作会议 2019中央巡视电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国务院要求降电价 电力央企审计整改
  • 热词
  • Tags
首页 > 专题 > 节能环保 > 电磁辐射 > 正文

江西省首例电磁辐射案一审宣判

  2007-04-29 14:20:21    来源: 
A- A+
电力18讯:    九江胡某状告供电公司 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本报讯记者刘媛报道:近日,历时近一年的我省首例电磁辐射案作出一审判决,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以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技术鉴定书为依据,认定案发线路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环境保护标准,没有给原告带来损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02年初,九江供电公司220千伏浔妙II线从九江市庐山区莲花镇莲花村李家凹43号房屋上架线通过。该房主胡某认为供电公司的高压线路直接从其房屋上方经过,由此带来的高压电磁辐射,侵害了他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006年4月27日,胡某以种植在他家屋后近两亩地的竹林、茶、果树等经济作物干黄、枯死和父亲患癌症去世,均与架设在他家房子上空的高压线有关为由,将九江供电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和消除高压电磁辐射造成的损害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指定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就涉案线路是否符合架设规范、电磁辐射强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作出鉴定。

  今年2月9日,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采信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的鉴定结果认为:该线路距原告土房屋脊的垂直距离21.623米,最边高压线与土房最近檐廊角的水平距离达3.63米,两项数据均达到国家《110~500千伏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要求;经实地检测,原告胡某家生活场所电场强度和电磁感应强度两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3月30日,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九江供电公司在此案中无过错责任,驳回原告胡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由原告胡某承担。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e@ep18.cn 请赐稿件
评论
用户名: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热点排行
  • · 怎样加强电磁辐射监管?
  • · 电磁辐射:国内标准严于国际标准
  • · 甘肃省第二期电磁辐射安全防护培训班在兰州举办
  • · 四川开展输变电设施电磁环境环保知识巡回展
  • · 开发商卖房不公示电磁辐射信息将被处罚
  • · 中科院电磁场前沿学术论坛在京举办
  • · 实测值远低于控制限制
  • · 安徽:变电站电磁是否“伤”人 111项工程全部过关
  • · 山东电科院交直流混联电网电磁治理达国际先进水平
  • · 权威专家表示:变电站不存在电磁辐射,居住在变电站或高压线附近的居民不必担心或恐慌――
推荐阅读

手机版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2018 电力18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53787号-1    北京网维八方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