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绩效进步特别奖”
2007-11-09 09:18:04 来源:大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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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1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为获奖企业颁奖,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被国资委授予“绩效进步特别奖”。
会议总结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年至2006年)经营业绩,表彰了在第一任期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部署了第二任期(2007年至2009年)工作重点,签订了首批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在此次表彰中,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等30家中央企业被授予“业绩优秀企业”奖;南方电网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荣获中央企业任期“绩效进步特别奖”;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获中央企业任期“扭亏增效特别奖”。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高度重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是国资委根据十六大精神开展的一项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创新工作。从2004年开始,国资委在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正式启动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前,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相配套的考核体系已在中央企业全面实行。
会议总结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2004年至2006年)经营业绩,表彰了在第一任期考核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部署了第二任期(2007年至2009年)工作重点,签订了首批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在此次表彰中,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等30家中央企业被授予“业绩优秀企业”奖;南方电网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18家企业荣获中央企业任期“绩效进步特别奖”;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等4家企业获中央企业任期“扭亏增效特别奖”。
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央企业改革发展高度重视。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是国资委根据十六大精神开展的一项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创新工作。从2004年开始,国资委在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正式启动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前,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相配套的考核体系已在中央企业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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