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公司两企业获新疆自治区模范纳税企业称号
2007-05-28 10:41:58 来源:华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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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在近日召开的新疆自治区模范纳税企业表彰大会上,华电新疆发电 有限公司所属红雁池发电公司、苇湖梁发电公司同时被授予“模范纳税企业”称号。
新疆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领导以及区、市两级税务系统和近千名企业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政府财力坚强的保证,税务系统要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条件,构建的和谐征、纳税关系。希望企业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诚信纳税,争做纳税模范,共建和谐新疆。
一直以来,华电新疆公司系统各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规则,诚信纳税。其中,苇湖梁公司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纳税功勋企业,2005年还被乌鲁木齐市国税、地税局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是本地区重点税源纳税大户,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新疆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领导以及区、市两级税务系统和近千名企业代表参加了表彰大会。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指出,企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政府财力坚强的保证,税务系统要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条件,构建的和谐征、纳税关系。希望企业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诚信纳税,争做纳税模范,共建和谐新疆。
一直以来,华电新疆公司系统各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规则,诚信纳税。其中,苇湖梁公司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纳税功勋企业,2005年还被乌鲁木齐市国税、地税局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是本地区重点税源纳税大户,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地方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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