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吉林热电厂:“自查自纠”工作突出重点
2006-07-10 10:33:47 来源: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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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电吉林热电厂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教育,着力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在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过程中,是否向政府机关及有关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实物、有价证券及其它利益;在工程建设施工、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委托代理招标中,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在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及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是否向施工、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提出报销不合理费用、无偿使用对方单位资产等不合理要求,或接受对方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
二是燃料和物资采购方面。主要包括在燃料采购中,是否按规定采购,与供应商相互串通任意提高价格;在采样、制样、化验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是产权交易方面。是否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在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给予或接受审批部门、受让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财物或其他利益。擅自利用职权干涉正常采购和正常经营业务;透露商业秘密;在经济纠纷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接受或索取贿赂擅自决定交易事项;在劳务采购(包括用工、会计、审计、咨询、律师等)中,与劳务方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等等。
这个厂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发动、注意结合、及时反馈、狠抓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目前,该厂正在对基建工程、燃煤油采购、物资设备采购、大修和技改工程对外发包过程进行自查自纠。
国电吉林热电厂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企业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教育,着力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工程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在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过程中,是否向政府机关及有关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实物、有价证券及其它利益;在工程建设施工、设备、材料、设计、监理、委托代理招标中,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在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及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是否向施工、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或个人提出报销不合理费用、无偿使用对方单位资产等不合理要求,或接受对方回扣、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
二是燃料和物资采购方面。主要包括在燃料采购中,是否按规定采购,与供应商相互串通任意提高价格;在采样、制样、化验过程中,是否遵守相关规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三是产权交易方面。是否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在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资产重组过程中是否给予或接受审批部门、受让方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财物或其他利益。擅自利用职权干涉正常采购和正常经营业务;透露商业秘密;在经济纠纷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接受或索取贿赂擅自决定交易事项;在劳务采购(包括用工、会计、审计、咨询、律师等)中,与劳务方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等等。
这个厂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发动、注意结合、及时反馈、狠抓落实,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目前,该厂正在对基建工程、燃煤油采购、物资设备采购、大修和技改工程对外发包过程进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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