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发电:让“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常态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建丰 仲彤彤 报道 坐落在上电行政楼三楼的“纪律谈话室”自挂牌至今已有9个月的时间,这间规模不大的房间,除了简洁的办公陈设,再无特殊的设施和物品,倒是悬挂在墙面的入党誓词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展板,让进入房间的人为之一震,感受到扑面而来的肃然之风。
谈话人往往会以这样的话语作为开场白:“纪律谈话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动真碰硬不含糊的党风‘重拳’,更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提升对党章、党规、党纪的认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六大纪律’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前沿。此次谈话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绕弯子,不兜圈子,卸下思想包袱,直面现实情况,把工作想法和谈话目的摆在明处,着眼于‘细、早、严、深’,实现真正的纪律约束和监督问责。”字字铿锵的语言提醒使谈话室的气氛陡然严肃起来。此时被谈话人依据问题指引神情庄重的进行如实回答,内容包括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部门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的落实情况说明。有时,谈话人的提问“辣味”十足,涉及到具体工作细节和方法,谈话现场颇有些“焦点访谈”的氛围,使被谈话人真正红了脸、出了汗。严正的谈话内容让被谈话人绷紧神经,但聚焦问题通常就是在这样不苟言笑的问答中逐渐明朗和清晰。整场谈话一般会持续近一个小时,最后在被谈话人的廉洁承诺中结束。
上电纪委书记刘占文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在‘四种形态’下已进行了46次纪律谈话,被谈话人为68人,其中例行谈话1次、被谈话人数9人;提醒谈话45次,被谈话人数59人。谈话对象涵盖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副职、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等,辐射面如此宽泛,就是要把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
“‘四种形态’下的纪律谈话是衡量廉洁自律的标尺和从严治党的具体表现,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划清行为界限的‘警世钟’,更是体现出党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这种常态化的例行谈话,不仅彰显了公司严明组织纪律的决心和威慑力,也为全面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措施。”谈到纪律谈话室的深刻意义,政工部部长王建丰这样说道。
组织部部长刘伟谈起8月4日进行的纪律谈话则感慨道:“‘四种形态’织密的纪律之网,既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也把‘一岗双责’落在了实处。作为组织部的负责人,我将把岗位职责再具体、再规范、再加强,坚持原则,敢于亮剑,尤其在换届选举、干部任免等工作中保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讲话提出的,具体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针对“四种形态”的广泛应用,有些人产生了此举“减轻纪委责任、减缓反腐败力度”的质疑。然而相反的是,“四种形态”是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的触角伸向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和不易发现的角落。尤其在树立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上,“四种形态”标高了信念高线,强化了认知范围,亮出了严惩态度,把“丑话”说在了前面,把“关口”立在了前面,把抓住“关键少数”放在了重点,致力于把陷在“灰色地带”的党员干部拽回光明正确的大道上,同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控各个环节的违纪、违法现象,使防微杜渐的紧张状态始终围绕在党员干部身边。可以说,“四种形态”使监督执纪工作更加全面、更加严格,也更加细致入微。
今年以来,上电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大力开展廉洁纪律谈话提醒,把纪律的戒尺重新归放在党员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面前,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帮助党员干部认清问题所在,算好“廉洁政治帐”“家庭帐”和“经济帐”,加强预防、自觉改正,促进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通过直面敏感问题和针针见血的直击对话,从源头问题上抓细抓小,摆正思想和行为上的动摇,防止小病养大、大病恶变,使其知纪明纪、遵纪守规,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为上电全面营造清风正气的廉洁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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