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电职工子女学校交接 更名乌市三十三小
2006-06-19 13:54:53 来源:国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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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近日,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就红电子校隶属关系、管理职能等方面进行了正式交接,红电子校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小学。此举,标志着企业办社会职能在红电公司就此划上句号。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学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师资、校舍、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以过硬的教学质量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为首府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素质、稳定职工队伍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红电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文件精神,立足企业实际,对子校的顺利交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同年12月26日,红电公司利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和天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移交子女学校的有关协议,并按规定支付了子校在三年过渡期内,企业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在这次交接过程中,红电公司向教育部门移交学校资产95万元、房产2952平方米、土地4658平方米和教职工30人,离退休教职工24人。同时,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学校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纳入社会办学体系,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小学。据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将于7月1日,开始对学校行使管理职能。
近日,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就红电子校隶属关系、管理职能等方面进行了正式交接,红电子校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小学。此举,标志着企业办社会职能在红电公司就此划上句号。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学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师资、校舍、设备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以过硬的教学质量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声誉,为首府教育事业、提高全民素质、稳定职工队伍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红电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文件精神,立足企业实际,对子校的顺利交接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同年12月26日,红电公司利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和天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移交子女学校的有关协议,并按规定支付了子校在三年过渡期内,企业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在这次交接过程中,红电公司向教育部门移交学校资产95万元、房产2952平方米、土地4658平方米和教职工30人,离退休教职工24人。同时,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学校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纳入社会办学体系,更名为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小学。据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将于7月1日,开始对学校行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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