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十三五”期间新增19条跨省跨区通道 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约7000万千瓦
2018-03-25 20:23: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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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3月23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旨在实现我国提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民生用热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风、弃光和弃水问题,区域用电用热矛盾突出。为实现我国提出的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民生用热需求,需着力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重点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推进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火电灵活性改造,以及各类调峰电源和大型储能电站建设。支持地方开展抽蓄电站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运行模式探索。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投资模式建设、运营电厂储热、储能设施。火电厂在计量出口内建设的电供热储能设施,按照系统调峰设施进行管理并对其深度调峰贡献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其用电参照厂用电管理但统计上不计入厂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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