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小南海公司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宣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根据集团党组关于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精神,8月31日,小南海公司(重庆分公司)党委召开2016年第六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朱光明主持,在渝党委委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会。
会上,纪委书记杨�传达了集团党组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三峡党组〔2016〕62号)”精神,并就公司党委下一步如何做好《问责条例》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副总经理彭丹霖通过PPT演示,从《问责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制定过程、四大亮点、具体内容及重要意义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副总经理马善才在学习讨论时认为,《问责条例》不仅仅是“问责条款”,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极大爱护和保护。在工作中切忌患得患失,只要我们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就一定能为党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党委书记朱光明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最后总结。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今年集团党组巡视工作组对于小南海公司的常规巡视中发现问题的追责,本身就是贯彻《问责条例》的具体体现,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切实将“两个责任”履行到位。
朱光明最后结合重庆分公司当前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学习是为了明确自身所担当的职责;而贯彻就是要执行《条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让《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在公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汇聚起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二是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三是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问责条例》精神贯彻到公司的各个方面,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推动公司的转型发展结合起来,激发活力,加强学习,勇于担当,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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