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河北公司包揽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三项荣誉
2016-02-18 00:00:00 来源:河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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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十佳百优”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资发法规〔2015〕178号)及《国资委关于表彰2011-201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国资发法规〔2015〕179号)。河北公司被评为中央企业“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公司原纪检组长王超同志被评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政法部主任丛龙江同志被评为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河北公司作为新组建的二级单位,在短短五年的时间里,便包揽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的三项重要荣誉,实现了“大满贯”,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自成立以来,河北公司始终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以普法管理工作体系的健全、普法制度的建立、制度执行力的落实等措施为重点,开拓进取、不断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工作氛围。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河北公司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会议精神,并进一步强调树立法治思维,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的工作之中,在提高依法治企能力的同时,还拓展了普法工作的局面。
此次实现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荣誉“大满贯”,既代表了上级领导的支持,也是对河北公司的一次鼓励和督促。今后,河北公司将秉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精神和态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为实现公司“十三五”良好开局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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