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监办供电监管突出“四个结合”
中电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供电监管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水平,山东能源监管办在今年的供电监管工作中,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局的部署要求,立足山东实际,全力突出“四个结合”,提升了监管效能,得到了供电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紧密结合《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供电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通知》提出的“五个持续、五个保障”的目标,突出硬件投资、软件服务、公开机制、供电“两率”、举报投诉、受电工程市场规范等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分门别类进行监督检查,做到目标突出、有的放矢,保证了监管的实效。二是紧密结合举报投诉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导向。每月对12398收到的举报投诉进行全面分析,针对投诉举报中反映的供电行为不规范、用户受电市场“三指定”违规行为、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活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重点、集中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中共性的问题在面上进行统一部署整改。由于坚持了问题导向,很好地提高了监管的能效。如,针对个别地区群众反映“上电难”、供电部门称“过负荷”的问题,该办在今年供电检查中把10千伏电网可开放容量、电网受限情况、有关措施制定等作为今年检查的重点,提高了该项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明白、供电企业清白,取得了“双赢”的结果。三是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突出民生导向。始终把群众的用电满意度作为衡量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唯一标尺。为更大限度地掌握群众的用电诉求,倾听群众呼声,该办和济南市12345深度联动,信息共享,使涉电的举报投诉增加了10%左右。同时,委托有关方面开展了迎峰度夏期间的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专项测评,形成专门报告,提出具体监管措施。四是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使供电监管成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载体。秉承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始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谋事实,作风正,全面落实供电监管的各项措施,做到既让群众满意、又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努力实现努尔局长提出的服务应变“不”,为“行”的监管新理念,让“监管就是服务”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截至9月底,该办收到各类有效信息3195条,其中,涉电方面的有2018条,都一一进行了处理,处结率、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2%。今年以来已对5家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6家供电企业开展了驻点监管,先后下发整改事项77条,得到了供电企业的积极响应,促进了供电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王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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