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隶:宁夏电力体制改革的进退两难
2019-03-03 18:09:11 来源: 北极星售电网
A-
A+
电力18讯:2018年,全国的电力改革可以概括为“深水前行、波澜不惊”八个字。在电改5号文、电改9号文的指引下,电力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四川、江苏、湖北等省市已经逐步放开了省内直购电市场化交易,浙江与上海也计划在2019年放开省内直购电市场化交易。2018年全年市场化电量达到2.1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30%,比2017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宁夏作为全国的发电大省,不仅在2017年就率先开展了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零售电的交易工作,更在2018年率先开展了关停自备火电厂与新能源的发电权置换交易。同时,宁夏政府和电力交易中心大力推动纯新能源省内消纳和省间外送工作,使新能源的弃风、弃光率更是低于5%。就在所有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对宁夏2019年直购电交易充满美好憧憬的时候,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的2019年直购电交易通知,使很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对宁夏的电力改革和直购电交易失去了信心。
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电力市场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继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电力直接交易流程、全面放开大工业、一般工业用户,特别是四大行业(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用户的电力直接交易,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是在中发9号文的电力改革指导意见的基础框架之下,在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后,在发端于10年前的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在该通知中,对于直购电交易最大的红利为第三项第一条和第四项第一条,具体如下:第三项“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第(一)条规定,“在确保电网安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公平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有序放开用户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第四项“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第(一)条规定,“积极推进售电企业参与交易,售电企业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视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或通过交易机构按规则参与各类交易。规范售电公司经营行为,鼓励售电公司依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售电公司可以与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进行全电量直购电交易。
同时,从该通知的第六项“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第一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自愿在电力交易平台按照批准和公布的交易规则参与各类交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统一调度管理和市场运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市场主体选择进入市场,在3年内不可退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干预企业签订合同,不得强制企业确定电量和电价,不得干扰合同履行,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第三条“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可自主选择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或向售电企业购电。”我们不难发现,各地区政府部门不得过多干预直购电交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电力用户全电量交易,并自主选择购电交易对象,政府不得强制指定电力用户的交易主体。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电力改革的背景下,省内直购电交易工作起步较早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紧接着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宁夏2019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双边)的公告(宁电交易公司公告2018年12-15号)》。在两个文件中,宁夏政府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以市场干预的形式明确要求售电公司按照等额传导的方式,将市场竞得电量、电价传导至用户。同时,在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文中规定,“在4个行业中单个用电主体2018年年用电量在3亿以上的用户自行参加交易,暂不由售电公司代理”。该通知不仅通过政府手段明确干预了售电市场中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合同电量与电价,同时还明确干预了电力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对于四大行业的电力大用户明确规定不允许和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零售电合同》。
笔者认为,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通知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交易公告的出台,不仅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电力改革指导思想相违背,同时还影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投资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工业企业本来就少,目前准入的可参与直购电交易的工业企业才119家,其中超过年用电量3亿的四大行业的大型工业用户又占据了多数。我们试想,目前宁夏的绝大部分售电公司都是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如果按照等额传导的方式,那么由社会资本成立的售电公司利润从何而来?如果年用电量超过3亿的四大行业用户无法与售电公司签约,那么还剩下多少电力用户可以和售电公司参与交易?按照2018年宁夏的交易规则,电力用户只有50%左右的电量可以参与市场化交易,那么剩余电量产生的利润是否能够维持售电公司的运营成本?如果利润无法满足公司的运营成本,那还有哪个社会资本愿意在宁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如果电力用户只能和发电企业签署直购电协议,那何必放开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零售电交易,何必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何必准入售电公司注册呢?
其实,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零售电交易的最大目的就是引入价格浮动与价格竞争机制,售电公司为了能够获得足够的签约电力用户,会通过价格、服务与偏差平衡等手段使电力用户获得最大收益;另一方面,售电公司的参与,打破了发电企业原有的垄断局面,迫使发电厂提高经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积极参与市场竞价。
同时,地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而不是微观干预。地区政府应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和李克强总理在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电改指导思想下,贯彻执行电改政策。改革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改革的步伐应该向前迈进,努力前行。地区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不利于电力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有可能会阻碍电力改革步伐,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破坏当地的投资环境。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建立一套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让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在市场体制之下,健康发展,砥砺前行。
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促进电力市场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继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电力直接交易流程、全面放开大工业、一般工业用户,特别是四大行业(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电力用户的电力直接交易,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是在中发9号文的电力改革指导意见的基础框架之下,在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后,在发端于10年前的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在该通知中,对于直购电交易最大的红利为第三项第一条和第四项第一条,具体如下:第三项“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第(一)条规定,“在确保电网安全、妥善处理交叉补贴和公平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有序放开用户电压等级及用电量限制,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均可参与交易。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2018年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并承担清洁能源配额。”;第四项“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第(一)条规定,“积极推进售电企业参与交易,售电企业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视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或通过交易机构按规则参与各类交易。规范售电公司经营行为,鼓励售电公司依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售电公司可以与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行业电力用户进行全电量直购电交易。
同时,从该通知的第六项“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第一条“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自愿在电力交易平台按照批准和公布的交易规则参与各类交易,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统一调度管理和市场运营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市场主体选择进入市场,在3年内不可退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得干预企业签订合同,不得强制企业确定电量和电价,不得干扰合同履行,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第三条“电力用户原则上应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可自主选择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或向售电企业购电。”我们不难发现,各地区政府部门不得过多干预直购电交易,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电力用户全电量交易,并自主选择购电交易对象,政府不得强制指定电力用户的交易主体。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电力改革的背景下,省内直购电交易工作起步较早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18年12月17日正式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紧接着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宁夏2019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双边)的公告(宁电交易公司公告2018年12-15号)》。在两个文件中,宁夏政府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以市场干预的形式明确要求售电公司按照等额传导的方式,将市场竞得电量、电价传导至用户。同时,在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文中规定,“在4个行业中单个用电主体2018年年用电量在3亿以上的用户自行参加交易,暂不由售电公司代理”。该通知不仅通过政府手段明确干预了售电市场中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的合同电量与电价,同时还明确干预了电力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对于四大行业的电力大用户明确规定不允许和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零售电合同》。
笔者认为,宁工信电力发【2018】69号通知和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交易公告的出台,不仅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大力推进电力改革指导思想相违背,同时还影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投资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工业企业本来就少,目前准入的可参与直购电交易的工业企业才119家,其中超过年用电量3亿的四大行业的大型工业用户又占据了多数。我们试想,目前宁夏的绝大部分售电公司都是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如果按照等额传导的方式,那么由社会资本成立的售电公司利润从何而来?如果年用电量超过3亿的四大行业用户无法与售电公司签约,那么还剩下多少电力用户可以和售电公司参与交易?按照2018年宁夏的交易规则,电力用户只有50%左右的电量可以参与市场化交易,那么剩余电量产生的利润是否能够维持售电公司的运营成本?如果利润无法满足公司的运营成本,那还有哪个社会资本愿意在宁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如果电力用户只能和发电企业签署直购电协议,那何必放开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零售电交易,何必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何必准入售电公司注册呢?
其实,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零售电交易的最大目的就是引入价格浮动与价格竞争机制,售电公司为了能够获得足够的签约电力用户,会通过价格、服务与偏差平衡等手段使电力用户获得最大收益;另一方面,售电公司的参与,打破了发电企业原有的垄断局面,迫使发电厂提高经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积极参与市场竞价。
同时,地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而不是微观干预。地区政府应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和李克强总理在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电改指导思想下,贯彻执行电改政策。改革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改革的步伐应该向前迈进,努力前行。地区政府的过多干预,不仅不利于电力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有可能会阻碍电力改革步伐,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破坏当地的投资环境。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建立一套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让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在市场体制之下,健康发展,砥砺前行。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国家发改委:进一步提升输配电价
2020-02-22
- 《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
2019-09-14
- 发改委持续加码,下一阶段重点形
2019-09-14
-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
2019-03-21
- 2018年电改综合改革、售电侧改
2019-03-03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