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激荡30年(下):被低估的9号文、辞职的处长及省为实体的复返与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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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很快被打破。
2012年。一股积蓄已久的情绪即将喷涌而出。
一家电力企业的一次年度务虚会上,主席台上的主要负责人放下讲话稿,脱稿说:“电力改革每五年就都会来一次。”他要求这家企业的核心骨干们要加强研究,因为这一次来的改革可能要修成正果。
此时正值第二轮电改满10周年,如何判断此轮改革成效,如何对待此轮改革遗产,如何评价此时行业现状,成为业界以及舆论一时间的焦点。
一种观点是,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理由是电力行业取得了大发展,发电侧引入竞争后促进作用十分明显,“装机每年增长一亿多千瓦,没有这一次改革根本办不到”。有的观点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停滞不前,有些方面反而倒退了,此时的电力体制非计划、非市场,最为糟糕,甚至比完全计划还要坏。还有的观点认为,别的国家从外部看中国的电力改革,认为中国是成功,墙内开花墙外香。
电力行业中,同时持有前两种观点较为普遍,并趁势呼吁进一步推动改革。国家电监会希望在此时联合各方力量打破僵局。在这一节点,国家电监会向中央提交了进一步推进电力改革的建议。此时提出建言的重要背景是,电荒正在向全国范围蔓延,中央十分关切,电监会认为是因为市场机制的缺失导致了电荒,应尽快启动电力改革,理顺现行的扭曲机制,缓解电荒,改善发电企业的经营等。此举也得到发电企业的呼应。
国家电监会在2007年已有尝试呼吁改革,此时为第二轮电改满5年。当年,在其推动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但是这一稳妥务实的实施意见,除了“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得到落实外,其他均无实施。
再度启动改革,比以往更需要足够的理由。
此时的电监会已敏锐判断出直购电可以成为新的突破口。因为直购电操作简单,对既有格局的利益触动小于建立区域市场,最关键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支持降电价。
电监会负责人开始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推广大用户直购电上。“他是一位政治人物,明白上面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再去考虑他可以对此作什么贡献。”一位官员说。这朴素的道理看似上不了台面,却是部分改革的运行逻辑。
2012年11月,国家电监会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时强调,进一步统一对电力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要完善配套措施,全力推进大用户直购电。
此时,至少包括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务院研究室等方面均就如何继续推进电改提出思路。一位知悉内情的官员说,各种方案都有涉及,重组区域公司、输配分开、调度独立、建立电力市场,严格监管中间环节等。
国务院研究室相关人士的方案提出的思路是,实施调度交易独立,取消不合理的发电计划,建立市场化电价机制,对电网单独定价、监管,改革电网考核办法等。
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的方案则提出,将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电力调度仍由电网企业行使,核定独立输配电价,为电力“多买多卖”创造条件。改革中后期,可根据电力发展需要和市场发育程度,适时推行调度独立、输配分离、配售分开等改革。
国家电监会其中一种方案是继续坚持5号文,为了减少阻力组建完全独立的区域公司,并同时实行输配分开,建立区域市场。国家电监会的另外一种观点则是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放开用户,让用户有自主选择权。
另一重要利益相关方国家电网公司时任总经理刘振亚在其2012年4月著作《中国电力与能源》提出“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形成多买方和多卖方的电力市场”的改革路径。
从上述表述看来,看似各有分歧,但往前走的“最大公约数”其实已经若隐若现。
经过十余年的实践摸索和理论研究,有关各方对“加强对中间环节的监管”已形成共识。如何放开两头,中间环节如何监管成为重要的争论议题。这场争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始集中迸发。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此时,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合并为新的国家能源局。电监会与能源局的合并,至少解决了一个问题——避免两个部门继续在电力行业主导权上继续扯皮以及博弈。此后,电力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佐证了两机构合并的效果。
各方对这一改革方向无异议。改革路径则有诸多分歧。参与争论的各方观点值得记录。
国家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助理提出,拆分电网解决不了电力工业存在的问题。
他认为,输配分开无助于解决中国电力工业存在的问题。输配分开本质上不能打破垄断,只会增加中间管理环节,增加电网发展和运行成本。中国社科院一项课题研究表明,实行输配分开将因管理体系重构增加固定成本500亿—1100亿元,日常生产协调成本每年增加130亿—640亿元,输配分开有可能推高电价。其二,横向拆分不利于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将全国电网拆分成若干个独立的区域电网公司,会将全国电力市场割裂成若干区域市场,造成区域壁垒,增加区域电力市场之间协调的难度和成本。其三,将调度交易从电网分离出来并不能解决公平问题。主张调度交易与电网分离的人主要是担心调度交易与电网一体化运作,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无法做到公平、公正。试想将调度交易从电网独立出去就不会出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吗?如果没有依法严格监管,调度交易机构放到哪儿都会出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
他的建议是,在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实现竞价上网;在用电侧竞价购电,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最终扩大到全部电力用户。监管中间,就是建立独立的电网电价机制,依法依规对电网安全、调度、交易、服务等进行监管。
曾任能源部国际合作司司长和国家电网公司顾问的谢绍雄则认为,今后电网的发展趋势还可能是进一步整合,而不是拆分,电力改革似乎应当顺应这个潮流。电力体制改革存在“体改先行,制改滞后”的问题,一直以来,人们比较热衷于谈论解体,却较少认真研究甚或回避改制。厂网已经分开,而作为市场化改革核心的电价机制、项目审批机制和监管机制却迟迟没有到位。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只恐改革成本会越来越高,甚至会偏离建设和运营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高效和环保的电力系统的根本目标。
场外的论战和放风,只是改革博弈的一个缩影。
最高层定调全面深化改革后,更激烈的争论在会议室内。
此时,电力行业的从业者或尚未意识到,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成为维持和提高国家竞争力重要举措,更不会预见到中央领导会在重要会议直接挑明电价、气价过高。一位副部级高管于会后当即要求收集相关电价信息,一对比才发现领导的数据无误。若干年后,能源行业终于知道它们必须成为其中的重要“战场”。
“要不要改,为什么要改,已经不能讨论。执行层需要研究的是,改什么,如何改。”一位亲历者回忆说。
纵观国际电力改革历程,经济发展放缓+电力行业产能过剩+电价未能反映真正成本,构成了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最强大动力。在中国,这一天终于到来。
会议室内,直接参与讨论的包括国家发改委体改司,运行局,价格司,基础产业司以及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市场监管司,电力司和新能源司。企业方面则包括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
会议室内主要分为两派,有的观点是继续进行体改,延续五号文确定的改革路径,下决心组建实体化的区域公司,进行输配分开。这一方案的阻力可想而知。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审时度势,侧重机制的改革,侧重理顺价格机制。最终的走向是以电力直接交易为电力改革突破口,加之推行售电侧改革。
这一争论决定的走向,让地方政府成为意外的赢家。在征求意见阶段过后,他们开始以强势的姿态参与改革。在上一轮改革中,他们是被改革者之一,现在他们的身份即将转换为改革的重要执行者。
回溯三十年改革历程,电力行业最大的博弈在于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中央政府的执行工具(电网企业和发电集团)与地方利益代表之间。
上一轮改革预定的其他步骤难以继续,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未能实施并实现省为基础的改革”。持这一观点的人不在少数。
在行之有效的治理体系中,省级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电力工业的管理。省级政府在诸如电力投资、资产所有和分电等方面的利益所在,自然也投以更多关注。
与2002年启动的改革不同,此番酝酿中的改革思路或是对国情的回归。然而,从理想者的视角看来,这正是改革操刀者的局限之处——利益多元化的时期,不会有所有人都满意的改革方案。
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正式印发。
核心内容可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方案公布后,业界评价不一,有人感叹方案终于出台,并深感不易,有的专家称之为妥协的产物,处处互相矛盾,有的专业人士则说内容“令人眼前一黑”,有的人则表示谨慎乐观。
相对公允地说,抛开改革理想和教科书的理论,这一方案蕴含最大可能性在于,它正面承认了“省为基础”,无论是输配电价改革、直接交易推进、交易机构建立还是电力市场培育都给予省级政府相当的权限和任务。这些将会成为改革启动和未来新秩序运行时重要的动力之一。
在这一理念之下,或是有意,或是无奈,中央出台的改革方案以及中央主管部门印发的配套文件恰恰给地方层面的落地执行留下了不少空间。
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形式就是一例。
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原副司长刘刚曾对记者说:“关于交易机构的争论很激烈。电网企业说我把交易业务和电网其他业务分开,就是相对独立了,9号文就这么写的;发电企业和其他的参会单位就说,那不行,公共交易平台就应该独立。后来,文件就采取罗列式表述,可以这样、可以那样,可以是电网企业控股的,可以是子公司的,可以是会员制的,在实践中比较选择哪种模式更加合适。发电企业这样想,电网企业那样想,两个观点是对立的,把两个意见都写上去,留给实践去检验,这个文件就通过了。”
而选择何种模式,地方拥有足够的筹码——交易机构的章程需要地方政府批准。“这一次改革,把相当部分责任给了地方,也把相当权力给了地方,权责对等。”一位深入参与改革的学者说。
地方政府一旦被调动起来,就不容忽视。部分代表消费者权利的地方政府,成为打破电力行业原有利益格局的主要力量。
刘刚说,对于地方而言,电力改革能够直接带来红利。经济进入新常态,地方GDP增长变缓,为应对经济增长压力,许多地方也想通过电改降低实体经济的成本,特别是在一些资源大省,想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就要把电送到外面去,通过电改直接把电送到外面去。
在电改之前,电力价格是不能随意动的。实质拥有了这一权限后,部分省份再度走向了定向优惠,或者“割中央企业的肉向本地企业输血”。有的地方为了提升GDP,行政干预电力市场,保护地方高耗能企业。
中央主管部门对此回应说:“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一克制和冷静的态度显示了居中裁决者的定力。
中央政府的角色早已顺势变化,不再亲自下场搏斗。地方政府与被改革对象数次僵持不下,中央部委或者相关司局扮演的角色则是居中裁决。亲历者说,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人络绎不绝地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汇报工作。企业亦常常来去反映问题,包括电网企业,同样如此。
中央主管部门居中裁决最知名的例子是售电公司开票问题。
电力改革启动不久后,重庆市关于“电网负责结算”是否等同于“电网负责开票”的问题,相关方发生了争议。双方争执不下,重庆市发改委提请国家发改委协调仲裁。
2016年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题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文件,对于电费结算方式的答复是:
“请重庆市与电网企业进一步沟通协商,在确保交易电费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的售电公司,采取分类处理的方式妥善解决电费结算和发票开具问题。即: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独立售电公司,保持电网企业向用户收费并开具发票的方式不变。”
售电公司开票的问题一锤定音,售电侧改革接着推进。有趣的是,如今的部分独立售电公司转变了立场:“现在让给我开票,我都不要了,电费回收风险太高了。”
无论持何种立场,都应看到,过去数十年间,地方的诉求改写了电力行业原本固化的格局。对比上一轮改革,其执行主体实为中央层面的电监会,在打破省间壁垒的诉求下,建立区域电力市场成为最主要的任务,地方政府的部分权力也成为被改革的对象。中央的主管部门同时与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角力,多数时候力不从心。因此,即便改革试点的选定是由电监会领导层亲自选定,副部级官员亲自推动,司局级官员执行,依然难逃停滞的结果。
电力行业的央地关系在过去数十年间多次调整,数次改革的成效亦有直接反映。第三轮电改也不例外。京津冀区域市场的起伏与跌宕是本轮改革的一个生动案例。
本轮电改酝酿期间,要不要建立区域市场已是最大的争论。最后见诸于公众的方案对其的描述文字,对区域市场留了一个口子。这一口子可视为没有共识的共识。
对于区域市场,华北能监局提出的建议是在华北区域中的京津唐电网范围建设统一的现货市场。现货市场十分符合国家能源局对真正的电力市场的理解和期待。
国家能源局坚持选定京津冀作为其主导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试点,但地方参与意向不高,重要市场主体抵触。中央层面的设计与来自其他部委的支持屈指可数。
唯一的利好因素是大的政治环境。京津冀地区一体化是国家战略。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的国家战略。已经出台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包括了公共服务一体化、交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等。
在这一国家政策之下,国家能源局认为可通过建设统一的电力市场,实现京津冀电力一体化发展,带动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
此外京津冀市场与大家所普遍定义的省级市场和区域市场都不一致,更像是跨省组成的但关系如省级市场紧密的独特地域。有人说它更像一个省级市场,也有人说它符合区域市场的特征。国家能源局希望以京津冀模式实际上避开由来已久的区域市场和省级市场的争论。
京津冀交易机构是建设京津冀市场的核心,这也成为中央主管部门于本轮改革亲自督战的首个区域交易机构。
拟定的这份方案有诸多突破之处。起草方面所建议的分配比例为:京津冀三省(市)政府推荐的企业各持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股份的10%,电网企业合计持股占比25%,其他发电企业合计持股占比25%(纳入三家以上企业),用户与售电企业合计持股占比15%(纳入三家以上企业),第三方机构5%。
电网企业对成立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持有异议。其认为再组建一家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一是造成了重复建设,已经组建的北京交易中心和有关省交易机构完全可以支撑京津冀地区中长期电力交易的开展。目前,京津冀已有的发电企业和准入电力用户均已在两级交易机构完成注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已经组织了多次跨省区交易。二是可操作性差。京津冀交易机构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国家、省两级政府)、电网生产组织方式(国家、省两级电网)不衔接,多一层区域交易机构,将造成交易组织与安全校核、调度执行关口计量、交易结算等都无法衔接,难以操作落实,也给电网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市场交易秩序的混乱,无法保证有效运行。三是资源配置潜力有限。京津冀电网内部发电结构同质化和成本趋同特征明显,本省的资源配置严重依赖区外电,从区外受电比例在50%左右,资源配置潜力有限,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更大范围的省间电力交易,能够更有利于实现可靠供电、清洁能源消纳、雾霾治理等预期目标。四是投入大,见效慢,将大大阻碍京津冀地区市场交易的进程。
相关电网企业认为,北京交易中心和有关省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已经完全具备开展京津冀地区各类电力交易的条件,并且具有见效快、不额外增加成本、资源配置范围广、服务市场主体功能强等优势。
这一意见通过多个渠道报送至多个相关部委的主要负责人。2016年10月份开始,北京交易中心主导了京津冀电力交易,或将直接取代京津冀区域电力市场。
此后出台的河北省和天津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加挂京津冀电力交易中心牌子。关于此事,地方政府与电网企业达成了一致意见,而试点方案的公开亦表明相关部委默认这一安排。
至此,备受各方掣肘的区域电力市场试点近乎启动无望。
与区域层面的束缚和掣肘不同,省级政府主导的电力市场建设却屡屡突破。亲历本轮改革的刘刚在接受eo采访时说:“还是放手让各地去干,而不是捆着它的手脚。发挥各地的积极性,调动各地的创造性,鼓励多模式探索。哪里有好的模式,其他地方就可以复制。”
除西藏以外,所有省份都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其中,21个省(区、市)开展了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售电侧改革试点,3个省(区)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
从上述数字来看,这一定是令人喜悦的成绩。在“混战”,一定会有若干积极的试点成功跑出来。
最活跃的售电侧改革试点省份是广东。
9号文发布不久后,国家相关部委就直接鼓励广东经信委结合当时的电力直接交易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喧闹的舆论认为,售电侧改革是本轮电改最大的红利,将开启全国5.5万亿千瓦时售电对应的万亿元级别市场。
被这亿万元市场吸引的,有蠢蠢欲动的电网公司处长,也有广泛享誉的跳水冠军,还有学成归来的富二代。外部资本的流入和体制内人才溢出,让这个领域变得“准正常”。
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授意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2016年3月22日,广东省经信委、南方能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2016年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正是一度被业界称为“最具实践指导意义”的“粤经信84号文”。
为了稳妥起见,首批获准进入市场的13家售电公司经过“精心挑选”,类别丰富,有中央企业,有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有工业园区背景的公司,也有独立的轻资产公司。
从电网公司辞职的处长携全国首家完成工商注册售电公司的旋风成为最早吃螃蟹的下海者,顺利进入首批13家大名单。进入首批名单的另一家民营售电公司高薪挖来同一家电网公司的另一位处长。从2015年底开始,这十余家公司的售电经理便开始全城跑客户,争取来年的年度双边协商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客户。正是依靠不间断拜访用户的售电经理,市场才得以更快地培育起来。
当年的3月25日,全国首次有售电公司参与的月度竞价上演。结果令人惊讶,竞价总成交量为10.5亿千瓦时,发电企业最终结算的平均降价水平为0.12555元/千瓦时,降价幅度远超预期。
竞价结果公开后,主流财经媒体全部聚焦广东,并开始密集报道广东售电市场。闻到“金钱血腥味”的社会资本,迅速引爆了全国范围内的售电公司成立潮。数月后,跳水冠军低调入局,并不久后高调宣布成为广东省签约电量第二大的民营独立售电公司。学成归来的富二代则另辟路径,要做所有售电公司的朋友,开发和销售更有效率的售电平台,并主动举办售电业务论坛,吸引市场注意力。
售电公司的立足,让电力行业迎来新的市场主体。
这三年给予业界的启示在于,有利可逐,就能催生变化。以往的改革,更像是理想者为了完成心中抱负而推动,而现在,更多的资本和主体为了利益直接挑战既有秩序。
回溯中国电力行业数十年,每一次改革都不断有新的市场主体或经营者加入,每一批新主体的加入都改写了原来的利益格局,然后形成新的秩序。
售电公司,这一新鲜的市场主体所蕴含的变化可能在若干年后才会迸发真正的能量,才能客观描述彼时的行业格局。
伴随着全国数千家售电公司的成立,用户开始有了选择权。从国外的改革看,用户的参与和推进是改革最重要的原动力之一。三十年的改革,这个曾经封闭的行业的关注点首次从关注生产者利益转移到谈论消费者利益,这是电力行业越来越像准正常行业的标志之一。
知名电力市场专家、英国剑桥大学能源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迈克尔·波利特说:“当售电商开始谈论他们的用户想要更低的电价,想要可靠清洁的电力,当他们在谈论他们的客户时,你知道电力行业真的改变了。某种意义上,这是电力行业从业者观念改变的最终检验标准——人们不再谈论生产者的利益,而是开始谈论用户的利益以及用户想要什么。”
一位广东大用户代表在一次座谈会上说:“确确实实有了甲方的感觉。”这一句话应被历史记住,这或许是统计数据以外更令人动容的改革成效。
另一个备受关注的试点省份是浙江。与其他省份都不同,浙江决心探索另一条路径。浙江的执行者似乎对建设真正的电力市场裹着一股执着的热情。
2017年6月30日,浙江省以4000万人民币全球招标浙江现货交易规则设计服务,一时间风头无两。两个多月后,招标结果公布,来自美国的PJM Technologies, Inc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体中标浙江市场方案设计。
20年前,也是浙江首开先河,从零开始探索电力市场。10多年前,浙江所在的华东市场也曾独领风骚。1998年,成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后,浙江方面就参考澳大利亚市场模式,设计了“单一购买者+差价合约竞价模式”。浙江的电力专家创造性地用差价合约替代原有的政府发电计划及购电协议,形成合约市场;同时建立每天48点价格变化的电量实时现货市场——这是中国最早关于现货市场摸索的记录。2000年1月1日,浙江电网发电市场还曾一度鸣锣开市,开始试运行,直至2003年被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发文叫停。
单一购买的电力库模式在20年后再度激起业界的期待。这一模式一般被认为是起步的较佳选择,模式简单,操作容易,但缺点也明显。
在诸多省份中,浙江是首个在初期市场目标就旗帜鲜明地要建设现货市场的省份。“初期”与“现货”的搭配充分显示,浙江的执行者对电力市场的理解领先其他地方若干身位。
2017年10月,浙江印发《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将建立以电力现货市场为主体,电力金融市场为补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并计划于2019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一位学者说:“浙江具备做好一条好路子的条件,只要做好顶层设计,就很有可能做出好东西。即便是浙能的份额也不是颠覆性障碍。”
广东和浙江走的路径或稍有差异,无论是广东或浙江,还是其他地方,如何设计一个相对好的电力市场,将是下一步最大的考验,也是检验本轮改革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广东、浙江以外,有的省份已经跑得更快,有的则对改革兴趣不大,有的更愿意停留在某个舒适的阶段,有的明确打算让其他省份探索好了过若干时间再去拥抱真正的市场。
与苛刻的批评者不同,改革的操刀者之一曾说:“允许全国各地改革不平衡,可以有的快、有的慢。”
回望三十年前,也有人表达过同样的意思:“这两分钱的权力放给了各省,可收也可不收,可收一分,也可收两分,可以现在收,也可以等没钱时再收。”
可快可慢,可收可不收,背后隐藏的逻辑其实是中央政府对电力行业的“松绑”。如果仅仅把目光放在脚下,可能很难想象,简单的“松绑”就对固有权力格局以及利益结构造成多大冲击,这一冲击在日后蕴含多大的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赖以打开局面的博弈工具是否会继续奏效,尚待研讨。
即便继续凑效,市场参与者依然要不断地提醒自己和周围同伴,趟至深水区前他们应该尽早研究出地方政府之手应该如何体面而井然地退出,这必将是新的改革红利。
无论是看30年间的变迁,还是打量当前改革的进展,这一切看起来都已是超出预设的变化,但这一定仅仅是巨变的前夜而已。这是一个谨慎乐观者的判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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