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作为主体 应主动推动和实施信息化建设
2005-11-17 17:5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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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通信信息报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11月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这次会议为何强调以“企业为主体”?我们应该如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在信息化过程中,应该如何整合好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中的作用?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朱金周。
记者:会议强调“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是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后再一次强调“企业为主体”。“以企业为主体”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朱金周: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毫无疑问,也是信息化的主体。企业从两个层面促进国家信息化发展。一方面是企业信息化,尤其是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企业是推动国家信息化的主体力量。企业既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国家信息化的基础和支柱,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信息社会的行动纲领中都特别强调企业的作用。
我国要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必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我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的情况下强调企业主体地位尤为必要。国家信息化当然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企业主动去推动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国家信息化战略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我国信息化建设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国民经济信息化、电子政务或政府信息化、国防和军事信息化以及社会信息化,后者是信息社会的归宿。
记者:在本次会议强调并鼓励自主创新和掌握核心技术。请问,什么样的领域更需要自主创新?
朱金周: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业务创新,我国电信业都一直采用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以二次创新为主的创新模式。为此,我国必须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转变,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而关键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我国新的国家创新体系是以自主创新为主,但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国家安全原则;二是经济利益原则,即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例如,3G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应大力进行自主创新。我国3G是个拥有数千亿元市场价值和数以亿计用户群的庞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尤其是对于大国经济来讲,促进拥有自主产权和核心技术标准的发展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都至关重要。
鼓励创新是政府的经济责任,我国政府已作了很大工作以促进TD产业链的形成和成熟。在国家创造良好保障环境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自主创新。因此,政府应该实施激励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动TD应用的财税金融政策,创新技术和业务发展模式,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还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推动TD标准的创新和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但市场的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如何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
朱金周:电信业是国家信息化的基础设施产业,但我国电信业发展速度逐渐趋缓,这将制约其对信息化先导作用的发挥,2004年我国电信业9.8%销售增长率远远低于其他网络型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力供应业增长率为19.9%、煤气产业为22.9%等,这显然与国家信息化对信息基础设施的要求不相一致。因此,从宏观层面讲,需要国家采取措施和办法继续支持电信业的快速发展,这也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之一。特别要指出的是,要尽快出台普遍服务基金,以促进农村通信发展,这也是农村信息化的基础。
至于诸如数字电视、IPTV、数字互动电视等则主要涉及电信和广电的融合问题,包括业务、企业、市场、制度等不同层面的融合。而融合的产业是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将有利于国家信息化建设。“三网融合”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融合需要政府推动,需要政府在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过程中,创造融合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不断进行市场、业务和机制创新。这也是通过电信业发展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11月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这次会议为何强调以“企业为主体”?我们应该如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在信息化过程中,应该如何整合好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中的作用?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朱金周。
记者:会议强调“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是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后再一次强调“企业为主体”。“以企业为主体”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朱金周: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毫无疑问,也是信息化的主体。企业从两个层面促进国家信息化发展。一方面是企业信息化,尤其是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企业是推动国家信息化的主体力量。企业既是国家经济实力和国家信息化的基础和支柱,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建设信息社会的行动纲领中都特别强调企业的作用。
我国要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也必须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我国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的情况下强调企业主体地位尤为必要。国家信息化当然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但是,如果没有企业主动去推动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国家信息化战略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我国信息化建设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国民经济信息化、电子政务或政府信息化、国防和军事信息化以及社会信息化,后者是信息社会的归宿。
记者:在本次会议强调并鼓励自主创新和掌握核心技术。请问,什么样的领域更需要自主创新?
朱金周: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业务创新,我国电信业都一直采用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以二次创新为主的创新模式。为此,我国必须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转变,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而关键是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我国新的国家创新体系是以自主创新为主,但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国家安全原则;二是经济利益原则,即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例如,3G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应大力进行自主创新。我国3G是个拥有数千亿元市场价值和数以亿计用户群的庞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尤其是对于大国经济来讲,促进拥有自主产权和核心技术标准的发展对于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都至关重要。
鼓励创新是政府的经济责任,我国政府已作了很大工作以促进TD产业链的形成和成熟。在国家创造良好保障环境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进行自主创新。因此,政府应该实施激励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动TD应用的财税金融政策,创新技术和业务发展模式,完善自主创新体系,还要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推动TD标准的创新和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但市场的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如何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
朱金周:电信业是国家信息化的基础设施产业,但我国电信业发展速度逐渐趋缓,这将制约其对信息化先导作用的发挥,2004年我国电信业9.8%销售增长率远远低于其他网络型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其中,电力供应业增长率为19.9%、煤气产业为22.9%等,这显然与国家信息化对信息基础设施的要求不相一致。因此,从宏观层面讲,需要国家采取措施和办法继续支持电信业的快速发展,这也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之一。特别要指出的是,要尽快出台普遍服务基金,以促进农村通信发展,这也是农村信息化的基础。
至于诸如数字电视、IPTV、数字互动电视等则主要涉及电信和广电的融合问题,包括业务、企业、市场、制度等不同层面的融合。而融合的产业是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将有利于国家信息化建设。“三网融合”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融合需要政府推动,需要政府在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6-2020)》过程中,创造融合的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不断进行市场、业务和机制创新。这也是通过电信业发展促进国家信息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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