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
2003-11-11 17:39: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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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国家电网公司为规范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促进公司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运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并于9月1日以国家电网科〔2003〕342号文印发。
《规程》指出,本信息网络指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网络系统和网络应用系统等,包括网络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网络存储系统、辅助系统等。《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电网经营企业及信息服务企业的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并依据本规程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规程》指出,国家电网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各区域、省电网公司、地(市)供电公司的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上级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规程》指出,各单位信息网络应实行7×24小时运行。各单位在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安排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5×8小时现场值班。其余时间应安排非现场值班,并确保在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人员能及时赶至现场。重要时期应实行7×24小时现场值班,以确保关键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值班员每日值班时应定时对信息网络进行巡检,并通过有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实时监测信息网络的运行情况,记录、分析系统运行数据。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值班员应做好值班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各单位应设置专用值班电话,向用户通告,并报上级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备案。值班电话应保证7×24小时有人接听。
各单位应明确信息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并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各单位信息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应设置与其网络规模相当的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运行值班等岗位,并根据本单位情况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分工。相关技术岗位必须由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专责人员来承担。各单位应定期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各单位信息网络的网络管理、系统管理、网络安全等关键岗位应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当主岗不在时,副岗应能代替其执行相关工作。
对涉及以下内容的信息网络操作行为,必须填写工作票:
1.故障排除(含系统恢复);
2.消除缺陷;
3.系统升级及配置变更;
4.系统投运与停运;
5.其他可能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操作。
《规程》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基本措施、网络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网络存储系统、辅助系统、故障及缺陷处理、系统评测指标、附则共十二章二百零五条。
信息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
《规程》指出,本信息网络指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网络系统和网络应用系统等,包括网络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网络存储系统、辅助系统等。《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电网经营企业及信息服务企业的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并依据本规程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规程》指出,国家电网公司科技信息部负责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各区域、省电网公司、地(市)供电公司的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上级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各单位信息网络的运行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规程》指出,各单位信息网络应实行7×24小时运行。各单位在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安排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5×8小时现场值班。其余时间应安排非现场值班,并确保在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人员能及时赶至现场。重要时期应实行7×24小时现场值班,以确保关键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值班员每日值班时应定时对信息网络进行巡检,并通过有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实时监测信息网络的运行情况,记录、分析系统运行数据。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值班员应做好值班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各单位应设置专用值班电话,向用户通告,并报上级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备案。值班电话应保证7×24小时有人接听。
各单位应明确信息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并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各单位信息网络运行管理部门应设置与其网络规模相当的网络安全、网络管理、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运行值班等岗位,并根据本单位情况明确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分工。相关技术岗位必须由具备相应技术水平的专责人员来承担。各单位应定期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各单位信息网络的网络管理、系统管理、网络安全等关键岗位应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当主岗不在时,副岗应能代替其执行相关工作。
对涉及以下内容的信息网络操作行为,必须填写工作票:
1.故障排除(含系统恢复);
2.消除缺陷;
3.系统升级及配置变更;
4.系统投运与停运;
5.其他可能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操作。
《规程》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基本措施、网络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网络存储系统、辅助系统、故障及缺陷处理、系统评测指标、附则共十二章二百零五条。
信息来源: 国家电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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