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效果经验分析研究(上)
2006-09-15 09:58:44 来源:李其道
A-
A+
电力18讯: (二00六年九月)
李其道
一、概述
党中央、国务院几代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在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下,国务院决定在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地方,积极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七五”至“九五”期间全国建成了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建立五年一个台阶滚动发展的机制,建设不断充实内容、扩大范围、提高水平的农村电气化。“十五”期间要求乡、村通电率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8%(牧、少、边、偏地区达到95%)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5%以上,晚高峰用电保证率达到90%以上,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均超过500千瓦时(牧、少、边、偏地区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分别超过400、350千瓦时),线损率低于12%,丰水期小水电代燃料面达到20%。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认真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重大效果。截至2005年底,全国建成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超额2.5%全面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60万千瓦,占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的2/3,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平均每县新增装机2.6万千瓦。2005年全国农村水电装机达到4380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37.6%,年发电量1380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34.9%。农村水电发电量占我国可再生绿色能源发电量的99%。410个电气化县的平均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99.37%和98.79%;人均年用电量达到644千瓦时,增长了86%。带动全国新建和改造乡村公路6万公里、110千伏及以下高压配电线路18万公里;新增机电保灌面积450万亩;解决了600万人口及800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5年中治理了上万条中小河流,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有1100万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累计解决了1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电气化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1%,是全国年均增速的1.5倍;工业增加值占工农业总增加值的比重增长了9个百分点;县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1%。200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4%,比全国比重高10.1个百分点。电气化县电视机普及率超过90%,学龄儿童入学率普遍在95%以上,X光机、B超机、CT机等医疗设备进入农村卫生院所,电化教学手段进入山乡中小学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410个电气化县1.3亿农民5年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92元,年均118.4元,农村水电建设贡献率达23.1%。
新时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对于推动农村水电发展,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解决广大农村用电,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和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重大成效
(一)中央高度重视,地方统筹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谐协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将农村水电列为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要求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加快试点进度,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讲话要求加强农村水电建设,要求:“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目标与任务,是搞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水电农村电气化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水利部制定了《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颁布了《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下发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认真实行分类指导。国家有关部委加强指导、紧密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统
李其道
一、概述
党中央、国务院几代领导集体都十分重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在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下,国务院决定在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地方,积极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农村电气化。“七五”至“九五”期间全国建成了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指出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是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建立五年一个台阶滚动发展的机制,建设不断充实内容、扩大范围、提高水平的农村电气化。“十五”期间要求乡、村通电率均达到100%,户通电率达到98%(牧、少、边、偏地区达到95%)以上,供电可靠率达到95%以上,晚高峰用电保证率达到90%以上,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均超过500千瓦时(牧、少、边、偏地区人均年用电量和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分别超过400、350千瓦时),线损率低于12%,丰水期小水电代燃料面达到20%。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认真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重大效果。截至2005年底,全国建成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超额2.5%全面完成了国务院部署的“十五”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任务。
“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60万千瓦,占全国农村水电新增装机的2/3,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平均每县新增装机2.6万千瓦。2005年全国农村水电装机达到4380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的37.6%,年发电量1380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34.9%。农村水电发电量占我国可再生绿色能源发电量的99%。410个电气化县的平均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99.37%和98.79%;人均年用电量达到644千瓦时,增长了86%。带动全国新建和改造乡村公路6万公里、110千伏及以下高压配电线路18万公里;新增机电保灌面积450万亩;解决了600万人口及800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5年中治理了上万条中小河流,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有1100万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累计解决了10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电气化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3.1%,是全国年均增速的1.5倍;工业增加值占工农业总增加值的比重增长了9个百分点;县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1%。200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4%,比全国比重高10.1个百分点。电气化县电视机普及率超过90%,学龄儿童入学率普遍在95%以上,X光机、B超机、CT机等医疗设备进入农村卫生院所,电化教学手段进入山乡中小学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410个电气化县1.3亿农民5年人均年纯收入增加592元,年均118.4元,农村水电建设贡献率达23.1%。
新时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对于推动农村水电发展,改善农村能源结构,解决广大农村用电,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和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重大成效
(一)中央高度重视,地方统筹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谐协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将农村水电列为覆盖千家万户,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更显著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要求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增加投资规模,充实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要求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加快试点进度,扩大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讲话要求加强农村水电建设,要求:“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目标与任务,是搞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水电农村电气化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水利部制定了《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颁布了《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下发了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认真实行分类指导。国家有关部委加强指导、紧密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统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