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6-03-30 11:04:36 来源: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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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提出的:“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03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在全国五省(区)的26个县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云南省有腾冲、剑川、潞西、玉龙、大姚、勐海6县(市)名列其中。一年多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有14个地(州、市)、61个县(市)列入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2003年~2020年)。从2003年3月开始,我省在完成规划编制的61个县(市)中,首先选择腾冲等17个县(市)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工作,并按要求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2003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安排部署我省腾冲、剑川、潞西、玉龙、大姚和勐海等6个县(市)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12月30日在大理州剑川县合江电站现场,我省和全国同步举行了试点启动仪式,标志着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6县(市)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内容有:建设生态电站7座,装机2.1万kW,年发电量1.6亿kW・h,总投资1.1亿元,其中代燃料装机为1万kW;并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电网及户表进行改造,投资约2810万元。通过实施6县(市)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可解决近1.2万户、约5.4万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使项目区内5.35万亩退耕还林面积,33万亩森林植被面积得到有效保护。
2003年11月、2004年7月、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分批下达了我省6县(市)代燃料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0万元、1025万元和275万元,共计2600万元。国家计划下达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积极争取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并与省扶贫办研商后,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列入了扶贫信贷资金的主要扶持范围,争取到扶贫贷款的支持。同时,各地电力企业也积极筹资,加紧实施。截至目前,我省建设的7座代燃料生态电站,已有腾冲江源电站、大姚天生桥二级电站、潞西勐板河电站、剑川合江电站投产发电;大姚天生桥零级电站、勐海宾房电站基本完成;玉龙县因代燃料电站调整,预计今年9月建成。电站建设共完成投资7372万元,占计划投资的89.8%。6个试点县(市)项目区的建设已全部完成,其中腾冲县、潞西市完成了自验工作,并上报省级验收。有1万多户、约4.5万农村居民用上了小水电代燃料电量,电价最高的0.2元/kW・h,最低0.17元/kW・h。
二、实施效果
由于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是新生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而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获得成功,我省在组织各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寨,小范围地开展试点中的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即让一部分农户先实现小水电代燃料,享受到代燃料电价,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低电价带来的实惠,从而带动整个项目区的建设。
各地第一批享受代燃料电价的情况为:2004年6月25日剑川县752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7元/kW・h代燃料电价;6月28日腾冲县827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2元/kW・h代燃料电价代燃料电量;7月14日玉龙县890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8元/kW・h代燃料电价;8月1日大姚县144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7元/kW・h代燃料电价;8月26日勐海县70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2元/kW・h代燃料电价,9月30日潞西市1261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8元/kW・h代燃料电价。到9月底,已享受代燃料电价农户为3944户,而到2005年5月中旬,增加到10493户,占计划开展户的88%。近一年来,通过对先享受代燃料政策的农户进行跟踪调查,可看到较为显著的实施效果。
1.小水电代燃料解决了农民的燃料问题,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不超过0.2元/kW・h,较之农网改造后的照明电价(0.5元/kW・h左右)低很多,农户每月代燃料电量约100~120kW・h,年支出代燃料电费200~300元,一般农户是完全能够承受的。通过对6个试点县代燃料农户用电情况的调查,发现农民享受代燃料电价之后,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用电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以前用电量多为照明用电,享受代燃料电价之后增加电量均为做饭消耗的电量。原因在于电价降低了,农民能够承受了。用农民自己的话说:“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用电做饭,因为用不起,现在电便宜了,我们喜欢用电了…”农民祖祖辈辈沿用的烧柴做饭习俗,将随着小水电代燃料的实施而一去不复返,烧柴的历史也将逐渐被现代文明的电力所取代。
小水电代燃料解决了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使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据统计,项目区农户每年每户仅做饭的用柴量平均在3m3左右,照此测算,6县(市)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中,计划实施的1.2万代燃料户,每年可节约薪柴3.6<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提出的:“启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003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在全国五省(区)的26个县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云南省有腾冲、剑川、潞西、玉龙、大姚、勐海6县(市)名列其中。一年多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有14个地(州、市)、61个县(市)列入了《全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2003年~2020年)。从2003年3月开始,我省在完成规划编制的61个县(市)中,首先选择腾冲等17个县(市)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工作,并按要求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2003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安排部署我省腾冲、剑川、潞西、玉龙、大姚和勐海等6个县(市)开展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12月30日在大理州剑川县合江电站现场,我省和全国同步举行了试点启动仪式,标志着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6县(市)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内容有:建设生态电站7座,装机2.1万kW,年发电量1.6亿kW・h,总投资1.1亿元,其中代燃料装机为1万kW;并对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电网及户表进行改造,投资约2810万元。通过实施6县(市)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可解决近1.2万户、约5.4万农村居民生活燃料问题,使项目区内5.35万亩退耕还林面积,33万亩森林植被面积得到有效保护。
2003年11月、2004年7月、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分批下达了我省6县(市)代燃料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0万元、1025万元和275万元,共计2600万元。国家计划下达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积极争取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并与省扶贫办研商后,将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列入了扶贫信贷资金的主要扶持范围,争取到扶贫贷款的支持。同时,各地电力企业也积极筹资,加紧实施。截至目前,我省建设的7座代燃料生态电站,已有腾冲江源电站、大姚天生桥二级电站、潞西勐板河电站、剑川合江电站投产发电;大姚天生桥零级电站、勐海宾房电站基本完成;玉龙县因代燃料电站调整,预计今年9月建成。电站建设共完成投资7372万元,占计划投资的89.8%。6个试点县(市)项目区的建设已全部完成,其中腾冲县、潞西市完成了自验工作,并上报省级验收。有1万多户、约4.5万农村居民用上了小水电代燃料电量,电价最高的0.2元/kW・h,最低0.17元/kW・h。
二、实施效果
由于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是新生事物,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而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试点获得成功,我省在组织各县实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寨,小范围地开展试点中的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即让一部分农户先实现小水电代燃料,享受到代燃料电价,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低电价带来的实惠,从而带动整个项目区的建设。
各地第一批享受代燃料电价的情况为:2004年6月25日剑川县752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7元/kW・h代燃料电价;6月28日腾冲县827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2元/kW・h代燃料电价代燃料电量;7月14日玉龙县890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8元/kW・h代燃料电价;8月1日大姚县144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7元/kW・h代燃料电价;8月26日勐海县70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2元/kW・h代燃料电价,9月30日潞西市1261户代燃料农户享受到0.18元/kW・h代燃料电价。到9月底,已享受代燃料电价农户为3944户,而到2005年5月中旬,增加到10493户,占计划开展户的88%。近一年来,通过对先享受代燃料政策的农户进行跟踪调查,可看到较为显著的实施效果。
1.小水电代燃料解决了农民的燃料问题,生态得到了有效保护
小水电代燃料电价不超过0.2元/kW・h,较之农网改造后的照明电价(0.5元/kW・h左右)低很多,农户每月代燃料电量约100~120kW・h,年支出代燃料电费200~300元,一般农户是完全能够承受的。通过对6个试点县代燃料农户用电情况的调查,发现农民享受代燃料电价之后,用电量大幅度上升,用电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以前用电量多为照明用电,享受代燃料电价之后增加电量均为做饭消耗的电量。原因在于电价降低了,农民能够承受了。用农民自己的话说:“以前我们想都不敢想用电做饭,因为用不起,现在电便宜了,我们喜欢用电了…”农民祖祖辈辈沿用的烧柴做饭习俗,将随着小水电代燃料的实施而一去不复返,烧柴的历史也将逐渐被现代文明的电力所取代。
小水电代燃料解决了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使森林得到有效保护。据统计,项目区农户每年每户仅做饭的用柴量平均在3m3左右,照此测算,6县(市)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工程中,计划实施的1.2万代燃料户,每年可节约薪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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