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水电装机达到62.1万千瓦
2006-03-03 09:17:41 来源:安徽水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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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记者: 王玉泉
记者从安徽省水利厅获悉,安徽省“十五”期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7.72万千瓦,占前五十年农村水电装机的66.36%。农村水电装机达到62.1万千瓦。农村水电发展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五”期间,国务院批准安徽省岳西、太湖、霍山、石台、宁国、黄山、徽州七个县(市、区)进入全国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行列。2003年初,水利部水电局又批准了休宁、祁门县为“十五”电气化建设备选县。
“十五”电气化建设期间,九个县(市、区)累计完成投资13.64亿元,其中电源建设7.58亿元,电网建设5.89亿元,其他0.17 亿元。九个县(市、区)的农村水电装机由基准年1999年的15.46万千瓦增长到达标年的28.72万千瓦,新增13.26万千瓦;人均年用电量由299.66千瓦时增长到677.62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280.38千瓦时增长到443.01千瓦时;户通电率由99.71%增长到100%;小水电代燃料户率由21.33%增长到42.8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757.86元增长到2276.97元。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将对水力资源条件好、管理体制顺畅、农村水电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岳西、太湖、霍山、潜山、休宁、祁门、石台县、徽州区、黄山区、金寨县等10县(区)继续加大投入,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将由33.14万千瓦增长到52.14万千瓦,农村水电年发电量由7.14亿千瓦时增长到12.55亿千瓦时,电气化项目建设总投资13.47亿元。届时,农村水电建设,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山区农村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加快了贫困山区县脱贫致富的步伐,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有力的“支点”。
记者: 王玉泉
记者从安徽省水利厅获悉,安徽省“十五”期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7.72万千瓦,占前五十年农村水电装机的66.36%。农村水电装机达到62.1万千瓦。农村水电发展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五”期间,国务院批准安徽省岳西、太湖、霍山、石台、宁国、黄山、徽州七个县(市、区)进入全国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行列。2003年初,水利部水电局又批准了休宁、祁门县为“十五”电气化建设备选县。
“十五”电气化建设期间,九个县(市、区)累计完成投资13.64亿元,其中电源建设7.58亿元,电网建设5.89亿元,其他0.17 亿元。九个县(市、区)的农村水电装机由基准年1999年的15.46万千瓦增长到达标年的28.72万千瓦,新增13.26万千瓦;人均年用电量由299.66千瓦时增长到677.62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280.38千瓦时增长到443.01千瓦时;户通电率由99.71%增长到100%;小水电代燃料户率由21.33%增长到42.86%;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由1757.86元增长到2276.97元。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将对水力资源条件好、管理体制顺畅、农村水电建设积极性较高的岳西、太湖、霍山、潜山、休宁、祁门、石台县、徽州区、黄山区、金寨县等10县(区)继续加大投入,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将由33.14万千瓦增长到52.14万千瓦,农村水电年发电量由7.14亿千瓦时增长到12.55亿千瓦时,电气化项目建设总投资13.47亿元。届时,农村水电建设,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山区农村水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加快了贫困山区县脱贫致富的步伐,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有力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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