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提速,农村水电光照千家万户
2006-03-08 14:34:55 来源:中国水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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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电,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能源,更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但目前农民用电量很低,在我国农村地区还有3000万人口对电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听说过的层面,其中大部分山村可开发利用小水电资源丰富。由于经济实力等原因,许多农民眼巴巴地看着理论上丰富的小水电资源却无计可施,还要用低效的直接燃烧木柴等方式解决生活能源。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农村最基本、最急需的电和能源等基础设施问题,势必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整体目标的实现。
春风送暖,云容呈瑞。随着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布,我国农村水电迎来了又一个加速发展的春天。
政策支持 法制保障
农村水电进入加速发展期
农村水电是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强大推动力,不仅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与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作为生产力带动了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统计资料表明,“十五”期间,小水电新增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实现利税总额350多亿元,使20多万农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直接为农民减负40多亿元,解决了12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吹响后,农村水电紧紧依托政策支持与法制保障两大发展机遇,必将迎来继新中国成立之初、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三个蓬勃发展期。
在政策支持上,中央一号文件倡导发展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作为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的主角,将小水电推向新农村建设的广阔舞台。小水电是国际上大力提倡的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具有投资省、见效快、成本低、规模较小、就地供电等特点,适合农村兴建,在国家必要的扶持下,农民群众办得起、管得了、用得好。而我国农村水电资源又非常丰富,小水电可开发量为1.28亿千瓦,主要分布在1600个山区县,大多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目前,我国小水电技术、投资和市场消费均已成熟,完全能够满足上述区域新农村建设用电和能源需求。
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确定了水能的独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使水能管理进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新阶段。水能是我国位居煤炭之后具备规模开发条件的第二大能源,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缺位,制约着小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可再生能源法》总量目标、强制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财政支持和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指导等制度的实施,以及相关的价格、税收、强制性市场配额和并网接入等鼓励扶持的配套法规相继出台,必将促进小水电产业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今后15年水电开发利用在能源比重中会越来越大,小水电由此进入了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有序开发 保护生态
小水电代燃料增辉新农村建设
告别了烟熏火燎的日子,山变青了,水更绿了,家家户户用上了电器,农民们从上山砍柴、刀耕火种解脱出来,放开手脚修筑致富之路,这就是如今贵州省普安县营山村农民实现小水电代燃料后的幸福生活。实践证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对改善生态与环境,带动改厨、改厕、改电、改水、改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是党中央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取得的显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后作出的重大决策,它使营山村农民的幸福生活在更多地方扎根绽放。“十一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进一步扩大实施规模和范围,推广试点取得的“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保护生态、改善生活”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验,实现1000万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目标,保护森林3500万亩。与此同时,实施新一轮400个县小康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大力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改善能源结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成功实施,稳步推进,加速发展,最重要的是通过科学开发规划和管理,较好地解决了生态保护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水能资源管理严重滞后于水电开发需要、农村水电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水电发展存在着跑马圈河、无序开发现象。解决好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要依法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能资源管理职责,坚持有序开发、保护生态,正确处理水能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与河流健康生命的关系,给流域环境和河流生态留出足够的生态水能。探索建立与完善水能开发国家资源股制度,形成收益专款用于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反哺机制,促进开发和保护的良性循环,必能让小水电这列造福于民的“时代列车”高速前行。
建立机制 加强管理
让农民的幸福生活不断延续
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稳定增收,农民不愁过不上生活宽裕的日子。去年年底,湖
春风送暖,云容呈瑞。随着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布,我国农村水电迎来了又一个加速发展的春天。
政策支持 法制保障
农村水电进入加速发展期
农村水电是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强大推动力,不仅对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与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作为生产力带动了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统计资料表明,“十五”期间,小水电新增装机容量1600万千瓦,实现利税总额350多亿元,使20多万农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直接为农民减负40多亿元,解决了120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吹响后,农村水电紧紧依托政策支持与法制保障两大发展机遇,必将迎来继新中国成立之初、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三个蓬勃发展期。
在政策支持上,中央一号文件倡导发展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作为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的主角,将小水电推向新农村建设的广阔舞台。小水电是国际上大力提倡的清洁可再生绿色能源,具有投资省、见效快、成本低、规模较小、就地供电等特点,适合农村兴建,在国家必要的扶持下,农民群众办得起、管得了、用得好。而我国农村水电资源又非常丰富,小水电可开发量为1.28亿千瓦,主要分布在1600个山区县,大多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目前,我国小水电技术、投资和市场消费均已成熟,完全能够满足上述区域新农村建设用电和能源需求。
今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确定了水能的独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使水能管理进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新阶段。水能是我国位居煤炭之后具备规模开发条件的第二大能源,长期以来由于管理缺位,制约着小水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可再生能源法》总量目标、强制上网、电价和费用分摊、财政支持和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指导等制度的实施,以及相关的价格、税收、强制性市场配额和并网接入等鼓励扶持的配套法规相继出台,必将促进小水电产业快速发展。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今后15年水电开发利用在能源比重中会越来越大,小水电由此进入了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有序开发 保护生态
小水电代燃料增辉新农村建设
告别了烟熏火燎的日子,山变青了,水更绿了,家家户户用上了电器,农民们从上山砍柴、刀耕火种解脱出来,放开手脚修筑致富之路,这就是如今贵州省普安县营山村农民实现小水电代燃料后的幸福生活。实践证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对改善生态与环境,带动改厨、改厕、改电、改水、改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是党中央在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取得的显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后作出的重大决策,它使营山村农民的幸福生活在更多地方扎根绽放。“十一五”期间,小水电代燃料进一步扩大实施规模和范围,推广试点取得的“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保护生态、改善生活”有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验,实现1000万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目标,保护森林3500万亩。与此同时,实施新一轮400个县小康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大力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改善能源结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成功实施,稳步推进,加速发展,最重要的是通过科学开发规划和管理,较好地解决了生态保护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水能资源管理严重滞后于水电开发需要、农村水电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水电发展存在着跑马圈河、无序开发现象。解决好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要依法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能资源管理职责,坚持有序开发、保护生态,正确处理水能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与河流健康生命的关系,给流域环境和河流生态留出足够的生态水能。探索建立与完善水能开发国家资源股制度,形成收益专款用于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反哺机制,促进开发和保护的良性循环,必能让小水电这列造福于民的“时代列车”高速前行。
建立机制 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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