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剑川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成效凸显
2005-12-28 17:0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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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2003年剑川县被列为云南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6个试点县之一以来,该县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立起工业反哺农业、电力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使2004户、8530人用上了代燃料用电,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的整体面貌。
强化电源建设,抓实电网改造。2003年12月,经国家批准,剑川县首座采用全电脑自动控制的合江代燃料生态电站开工兴建,整个工程总投资4300万元、装机容量为6900千瓦,其中代燃料装机2000千瓦,现已投产发电。至此,全县县、乡、村三级已拥有水电站25座、37台机组,总装机达到28264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3亿千瓦・时,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提供了充足可靠的电源。该县还同时完成了项目区配网工程建设,改造新建10千伏线路19公里,新建400伏线路138公里;新增和变更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5台、容量1555千伏安,实施一户一表改造2004户。项目区实现就地开发、就地供电、就近成网,为全县实施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节约开支,惠及农民群众。随着剑川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深入实施,代燃料项目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显现出来,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项目区代燃料总用电量288万千瓦・时,户均年代燃料用电量为1440千瓦・时。按0.17元/千瓦・时计算,项目区户均年支出代燃料电费245元,占户均年纯收入的4%,与代燃料前户均年生活用燃料支出367元相比,可节约122元,整个项目区农户每年至少可节约燃料费支出244488元,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真正带来了实惠。同时,农民利用多余的电力解决照明和家用电器、农业机械所需的电能问题,彻底改变了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幸福。
节约资源,改善生态,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解决了农村生活用燃料问题,有效减少了森林植被的砍伐,巩固和发展了项目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实施代燃料后,全县每年少烧柴10020吨,减少木材消耗13383.6立方米,减少煤炭消耗量63000公斤,巩固退耕还林面积400.8亩,天然林保护面积34120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4750亩,每年还能吸收二氧化碳1518.1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6.6吨,减少一氧化碳24.5吨,减少烟尘等排放466.5吨。项目区内森林覆盖率从项目实施前的65.6%提高到了68%,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县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代燃料试点村为龙头,综合整治,把农村水利、交通、扶贫等方面的资金统筹使用,扶持农民修路、改电、改水、改厕、改厩,全面推进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区内新增水库库容2.5万立方,增加灌溉面积276亩;解决无电、缺电人口152人;解决人畜饮水150户,牲畜1280头;新增、改善乡村道路15公里;新建低压线路131.72公里,新增和更换变压器15台1555千伏安;改水1339个,改厕106个,改厩88个。通过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和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民生活条件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转移了农村劳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小水电代燃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用燃料和农村能源替代问题,人民群众从繁重的劳力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了农副产品加工、旅游、兰花养殖、水产品养殖、奶牛、黑山羊养殖、野生菌烘烤、木器木雕加工、刺绣等各行各业。项目区内解放了砍柴及运煤的农村劳动力1300人,每人每年节省劳动工日45天,以每日工价20元计,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117万元。小水电代燃料实施后,项目区人均纯收入从1250元增加到了1366元。寺登村、天马村的人均纯收入超过了1500元。
强化电源建设,抓实电网改造。2003年12月,经国家批准,剑川县首座采用全电脑自动控制的合江代燃料生态电站开工兴建,整个工程总投资4300万元、装机容量为6900千瓦,其中代燃料装机2000千瓦,现已投产发电。至此,全县县、乡、村三级已拥有水电站25座、37台机组,总装机达到28264万千瓦,年发电量可达1.3亿千瓦・时,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提供了充足可靠的电源。该县还同时完成了项目区配网工程建设,改造新建10千伏线路19公里,新建400伏线路138公里;新增和变更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5台、容量1555千伏安,实施一户一表改造2004户。项目区实现就地开发、就地供电、就近成网,为全县实施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节约开支,惠及农民群众。随着剑川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的深入实施,代燃料项目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显现出来,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项目区代燃料总用电量288万千瓦・时,户均年代燃料用电量为1440千瓦・时。按0.17元/千瓦・时计算,项目区户均年支出代燃料电费245元,占户均年纯收入的4%,与代燃料前户均年生活用燃料支出367元相比,可节约122元,整个项目区农户每年至少可节约燃料费支出244488元,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真正带来了实惠。同时,农民利用多余的电力解决照明和家用电器、农业机械所需的电能问题,彻底改变了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享受到现代文明带来的幸福。
节约资源,改善生态,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小水电代燃料项目,解决了农村生活用燃料问题,有效减少了森林植被的砍伐,巩固和发展了项目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成果。实施代燃料后,全县每年少烧柴10020吨,减少木材消耗13383.6立方米,减少煤炭消耗量63000公斤,巩固退耕还林面积400.8亩,天然林保护面积34120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4750亩,每年还能吸收二氧化碳1518.1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86.6吨,减少一氧化碳24.5吨,减少烟尘等排放466.5吨。项目区内森林覆盖率从项目实施前的65.6%提高到了68%,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综合整治,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县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代燃料试点村为龙头,综合整治,把农村水利、交通、扶贫等方面的资金统筹使用,扶持农民修路、改电、改水、改厕、改厩,全面推进乡村环境整治。项目区内新增水库库容2.5万立方,增加灌溉面积276亩;解决无电、缺电人口152人;解决人畜饮水150户,牲畜1280头;新增、改善乡村道路15公里;新建低压线路131.72公里,新增和更换变压器15台1555千伏安;改水1339个,改厕106个,改厩88个。通过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实施,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和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民生活条件极大改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转移了农村劳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小水电代燃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生产生活用燃料和农村能源替代问题,人民群众从繁重的劳力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了农副产品加工、旅游、兰花养殖、水产品养殖、奶牛、黑山羊养殖、野生菌烘烤、木器木雕加工、刺绣等各行各业。项目区内解放了砍柴及运煤的农村劳动力1300人,每人每年节省劳动工日45天,以每日工价20元计,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117万元。小水电代燃料实施后,项目区人均纯收入从1250元增加到了1366元。寺登村、天马村的人均纯收入超过了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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