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圆满完成任务
2006-01-04 14:03:41 来源:湖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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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二十五个县(市、区)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十五”期间,经水利部批准,湖北省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于2001年在五峰、丹江口等二十五个水电资源丰富的山区县(市、区)开展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以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契机,加强领导、克难奋进、统筹协调、广筹资金、坚持改革、创新机制、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通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丰硕成果。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验收的请示,受省政府委托,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委员会,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11月间分别对五峰、丹江口等二十五个县(市、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果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二十五个县(市、区)圆满完成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成效显著,同意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市、区)达标验收,并由湖北省政府报水利部审批。
湖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也为下一阶段水电农村电气化滚动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将有力推动湖北省山区县(市、区)的农村电气化水平不断上升到新的台阶,为建设和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十五”期间,经水利部批准,湖北省在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于2001年在五峰、丹江口等二十五个水电资源丰富的山区县(市、区)开展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以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为契机,加强领导、克难奋进、统筹协调、广筹资金、坚持改革、创新机制、科学规划、严格管理,通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丰硕成果。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SL296-2004)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政府进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达标验收的请示,受省政府委托,湖北省水利厅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成立验收委员会,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11月间分别对五峰、丹江口等二十五个县(市、区)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果进行了全面验收,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二十五个县(市、区)圆满完成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任务,成效显著,同意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市、区)达标验收,并由湖北省政府报水利部审批。
湖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也为下一阶段水电农村电气化滚动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将有力推动湖北省山区县(市、区)的农村电气化水平不断上升到新的台阶,为建设和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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