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万家灯火更明亮――河北蠡县电力派出所侧记
2011-06-16 11:37:30 来源: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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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供电企业的兴衰是事关蠡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去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全县实际情况报请省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了蠡县唯一一家负责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及维护全县电力设施安全的专业行政派出所――蠡县公安局电力派出所。一年多来,电力派出所紧紧围绕全县供电事业稳定发展,依据《电力法》》等“四法五条例”,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涉电刑事、行政案件,为蠡县供电事业保驾护航,确保了全县正常的供电秩序,维护了电力设施安全。
项目建设我们不能落后他人
“农网完善工程是该国家第三批电网改造的配套工程,是全县的重点工程,也是一个关系到县城群众的民生工程,每一位群众都有义务要支持这项工程建设,为农网完善工程共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2月26日,正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季节,得知村民李某以线路从果园经过为由,爬到正在施工的吊车前阻止施工队伍施工,恐吓施工人员不准开工的消息后,电力派出所所长齐丙军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民警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阻工现场进行调处。
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电力派出所民警完全可以以扰乱施工秩序为由对阻工村民采取强制措施。但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向阻工村民李某进行教育,宣传支持项目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网完善工程的建设需要一个良好施工环境。经过努力,阻工事件当日上午得以顺利解决,工程建设恢复正常施工。
2月16日,电力派出所在走访供电系统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大走访”中,得知县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多晶硅电力工程,出现了人为阻工阻路和强买强卖的阻工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环境和施工进度的情况后。电力派出所民警会同供电公司、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在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制止了这一扰乱县重点工程施工秩序的阻工事件,确保了县政府重点督办项目的顺利进行。
今年来,电力派出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党委的批示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 ,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优化全县项目建设发展环境,电力派出所应该怎么做?”的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经济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作为公安战线的所长齐丙军更是身先士卒,带头立下全力以赴服务项目建设的“军令状”。截止6月上旬,电力派出所已出动警力近100人次,成功调处了7起影响项目建设施工事件 ,确保了涉电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得到了项目建设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打击“电鼠”企业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
“电能是商品,谁用谁出钱”,这个连三岁孩童都懂的道理,在一些乡村和企业,甚至城市居民当中却变成了“人家偷电,我不偷就会吃亏”说法,部分乡村、企业等电力用户偷电现象相当猖狂,窃电给供电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估算,供电企业的正常线损率一般是在7-9%左右,前些年蠡县不少基层供电所的线损率高达15%,甚至达到20%以上,2008年以来蠡县供电公司11个供电所每年损失的电量占一半,电费流失金额超过了1400万元,严重制约了供电企业的发展......”蠡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向笔者介绍了窃电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影响。
向“电鼠”亮剑!今年,蠡县供电公司和电力派出所负责人果断决策,联合开展一场打击盗窃电能的“利剑出鞘”专项整治活动。3月上旬,蠡县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一握纽庄乡某自然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村有43户村民存在窃电现象,经调查得知,他们的电表都是由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窃电专业户”陈某采用雕撬计量表封铅后,在表内动手脚,导致电表计量不准,陈某每次上门后,在表内动手脚,导致电表计量不准,陈某每次上门“服务”后,按用电量的多少分别收取150元-300元不等的“服务费”。
接到报警后,电力派出所依法将陈某传唤到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帮助他人窍电的犯罪事实,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取得了大量的证据后,依法对陈某进行刑事挽留,并将他移送检察机关,实现了“零口供”打击窃电行为的先例。陈某“窃电案”侦破,对蠡县一些窃电分子起到舆论论导的震慑作用,提高供电区内广大用电户的依法用电意识,以法律手段保障正常的供电秩序及用电的安全稳定行为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斗争,全县的用电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蠡县供电公司的线损率有了明显降低。
“过去,我们辖区一砖厂每个月内有3000至5000元的电费,通过整治后,现在这个砖厂一个月的电费都在20000元左右,仅这家砖厂每个月就为我们公司挽回1.5万元左右的损失......”蠡县供电公司握纽庄供电所所长用自己的亲身感受肯定了电力派出所与公司联手开展“利剑出鞘”后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电力派出所采取突击检查和分片普查的办法累计出动警力300人次,检查户数8937户,调解涉电事纠纷7起,查获盗窃电力设施窃电和违章用电共63起,接受处理39起,其中盗窃电力设施4起,窃电35起,违章用电24起,拘留3人,提请逮捕1人。仅上半年,就为蠡县供电公司追补电费4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标本兼治 护驾供电是我们的天职
打击窃电及各种涉电案件是一种手段,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实现全县供电事业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采访中,电力派出所长齐丙军道出了作为一个专业派出所工作目标。
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偷电能的同时,电力派出所还多次与蠡县供电公司联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电能是商品,依法用电光荣,违法用电可耻。去年夏季,双方再次联合制作了以反窃电、反盗窃电设施案例为主的专题报道,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开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促进打击盗窃电能、破坏电力设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破坏电力设备、窃电分子起到舆论导向的震慑作用,提高了供电区内广大用电户的依法用电意识,对反窃电、反盗窃电力设施行动进行了全面宣传。在维护供电设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电力派出所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每年防汛期间,全所工作人员采取摸底、督导自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力以赴的协助县防汛指挥部确保列管单位、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安全度汛,对供电设施的防汛能力逐一进行排查,对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的防汛安全保卫措施进行检查,对辖区内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实现了全县“电力设施零事故”的工作目标。(田光辉)
项目建设我们不能落后他人
“农网完善工程是该国家第三批电网改造的配套工程,是全县的重点工程,也是一个关系到县城群众的民生工程,每一位群众都有义务要支持这项工程建设,为农网完善工程共创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2月26日,正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季节,得知村民李某以线路从果园经过为由,爬到正在施工的吊车前阻止施工队伍施工,恐吓施工人员不准开工的消息后,电力派出所所长齐丙军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解,民警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阻工现场进行调处。
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电力派出所民警完全可以以扰乱施工秩序为由对阻工村民采取强制措施。但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向阻工村民李某进行教育,宣传支持项目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网完善工程的建设需要一个良好施工环境。经过努力,阻工事件当日上午得以顺利解决,工程建设恢复正常施工。
2月16日,电力派出所在走访供电系统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大走访”中,得知县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多晶硅电力工程,出现了人为阻工阻路和强买强卖的阻工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环境和施工进度的情况后。电力派出所民警会同供电公司、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在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制止了这一扰乱县重点工程施工秩序的阻工事件,确保了县政府重点督办项目的顺利进行。
今年来,电力派出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年”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党委的批示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 ,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优化全县项目建设发展环境,电力派出所应该怎么做?”的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了“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保护经济发展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作为公安战线的所长齐丙军更是身先士卒,带头立下全力以赴服务项目建设的“军令状”。截止6月上旬,电力派出所已出动警力近100人次,成功调处了7起影响项目建设施工事件 ,确保了涉电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得到了项目建设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打击“电鼠”企业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
“电能是商品,谁用谁出钱”,这个连三岁孩童都懂的道理,在一些乡村和企业,甚至城市居民当中却变成了“人家偷电,我不偷就会吃亏”说法,部分乡村、企业等电力用户偷电现象相当猖狂,窃电给供电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估算,供电企业的正常线损率一般是在7-9%左右,前些年蠡县不少基层供电所的线损率高达15%,甚至达到20%以上,2008年以来蠡县供电公司11个供电所每年损失的电量占一半,电费流失金额超过了1400万元,严重制约了供电企业的发展......”蠡县供电公司副经理向笔者介绍了窃电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影响。
向“电鼠”亮剑!今年,蠡县供电公司和电力派出所负责人果断决策,联合开展一场打击盗窃电能的“利剑出鞘”专项整治活动。3月上旬,蠡县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一握纽庄乡某自然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村有43户村民存在窃电现象,经调查得知,他们的电表都是由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窃电专业户”陈某采用雕撬计量表封铅后,在表内动手脚,导致电表计量不准,陈某每次上门后,在表内动手脚,导致电表计量不准,陈某每次上门“服务”后,按用电量的多少分别收取150元-300元不等的“服务费”。
接到报警后,电力派出所依法将陈某传唤到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始终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帮助他人窍电的犯罪事实,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取得了大量的证据后,依法对陈某进行刑事挽留,并将他移送检察机关,实现了“零口供”打击窃电行为的先例。陈某“窃电案”侦破,对蠡县一些窃电分子起到舆论论导的震慑作用,提高供电区内广大用电户的依法用电意识,以法律手段保障正常的供电秩序及用电的安全稳定行为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斗争,全县的用电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蠡县供电公司的线损率有了明显降低。
“过去,我们辖区一砖厂每个月内有3000至5000元的电费,通过整治后,现在这个砖厂一个月的电费都在20000元左右,仅这家砖厂每个月就为我们公司挽回1.5万元左右的损失......”蠡县供电公司握纽庄供电所所长用自己的亲身感受肯定了电力派出所与公司联手开展“利剑出鞘”后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电力派出所采取突击检查和分片普查的办法累计出动警力300人次,检查户数8937户,调解涉电事纠纷7起,查获盗窃电力设施窃电和违章用电共63起,接受处理39起,其中盗窃电力设施4起,窃电35起,违章用电24起,拘留3人,提请逮捕1人。仅上半年,就为蠡县供电公司追补电费4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标本兼治 护驾供电是我们的天职
打击窃电及各种涉电案件是一种手段,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实现全县供电事业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采访中,电力派出所长齐丙军道出了作为一个专业派出所工作目标。
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偷电能的同时,电力派出所还多次与蠡县供电公司联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电能是商品,依法用电光荣,违法用电可耻。去年夏季,双方再次联合制作了以反窃电、反盗窃电设施案例为主的专题报道,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开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活动。促进打击盗窃电能、破坏电力设备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破坏电力设备、窃电分子起到舆论导向的震慑作用,提高了供电区内广大用电户的依法用电意识,对反窃电、反盗窃电力设施行动进行了全面宣传。在维护供电设施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电力派出所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每年防汛期间,全所工作人员采取摸底、督导自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力以赴的协助县防汛指挥部确保列管单位、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安全度汛,对供电设施的防汛能力逐一进行排查,对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的防汛安全保卫措施进行检查,对辖区内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实现了全县“电力设施零事故”的工作目标。(田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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