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供电局获浙江省AAA级纳税信誉单位
2010-09-28 09:22:38 来源: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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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9月21日,经过浙江省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海宁市供电局被评为浙江省AAA级纳税信誉单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海宁供电局始终把依法经营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发票报销管理流程,使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更加规范、明晰。此外,该局还将诚信纳税作为衡量供电企业对国家和人民贡献的重要标尺,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确保最新的税务政策及时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得到执行。同时,该局始终坚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主动纳税,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认真及时提交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按期缴纳各项税款。
据了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是依据纳税企业遵守税收法律和法规、依法诚信纳税方面的表现,通过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而最终确定的。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处理情况等五个指标对纳税企业进行评分,设置为A、B、C、D四级。
此项殊荣的获得,既是对该局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工作的最大肯定,更为保持和提升良好的企业形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张霞)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海宁供电局始终把依法经营作为企业立身之本,大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发票报销管理流程,使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更加规范、明晰。此外,该局还将诚信纳税作为衡量供电企业对国家和人民贡献的重要标尺,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确保最新的税务政策及时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得到执行。同时,该局始终坚持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主动纳税,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工作,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认真及时提交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按期缴纳各项税款。
据了解,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是依据纳税企业遵守税收法律和法规、依法诚信纳税方面的表现,通过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而最终确定的。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处理情况等五个指标对纳税企业进行评分,设置为A、B、C、D四级。
此项殊荣的获得,既是对该局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工作的最大肯定,更为保持和提升良好的企业形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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