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襄城局获“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称号
2010-06-21 10:52:13 来源:张海生,杜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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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日前,河南省襄城县供电局被省总工会授予全省“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荣誉称号。
近年来,襄城县供电局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从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入手,大力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该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提案答复办理等民主管理体系。对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等各类事项,都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让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全过程,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定期邀请县、市劳动部门的有关专家进企业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讲,使广大干部职工懂法、守法,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意识。该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率达100%,做到签订、变更、续签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为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汇报会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得到履行,保障员工劳动权益。建立职工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职工的保险福利待遇,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制度,依法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过程中,该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周密组织,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有序的创建机制。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参加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了职工、企业双赢的良好局面。(张海生 杜大伟)
近年来,襄城县供电局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从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入手,大力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该局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提案答复办理等民主管理体系。对企业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和职工切身利益等各类事项,都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让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全过程,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定期邀请县、市劳动部门的有关专家进企业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讲,使广大干部职工懂法、守法,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意识。该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率达100%,做到签订、变更、续签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为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汇报会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得到履行,保障员工劳动权益。建立职工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职工的保险福利待遇,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制度,依法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过程中,该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周密组织,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规范有序的创建机制。通过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参加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了职工、企业双赢的良好局面。(张海生 杜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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