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供电公司获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
2010-06-21 17:45:16 来源:桂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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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6月12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南昌县供电公司获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兄弟单位新建县公司、青山湖区公司、安义县公司、湾里区公司、桑海公司也获此殊荣。
南昌县供电公司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公司领导首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思想观念。公司在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和“员工守则”,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优质服务措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优质服务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公司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功效。对外宣传突出行业特色,围绕社会所关注的电网建设;电力法规;安全用电常识;反窃电;优质服务等热点问题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内利用展板和简报,宣传企业精神,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在公司内部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开展,公司的整体形象、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上下形成了讲文明礼貌,树行业新风,共创和谐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桂炜)
南昌县供电公司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公司领导首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思想观念。公司在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完善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三个十条”和“员工守则”,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优质服务措施,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优质服务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公司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功效。对外宣传突出行业特色,围绕社会所关注的电网建设;电力法规;安全用电常识;反窃电;优质服务等热点问题向社会进行宣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内利用展板和简报,宣传企业精神,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在公司内部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开展,公司的整体形象、员工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上下形成了讲文明礼貌,树行业新风,共创和谐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桂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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