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建立农村供电所监督委员会
2011-01-07 09:24:34 来源:卢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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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1月6日,笔者从江苏海安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县14个农村供电所均已建立供电所监督委员会,打造新的廉政惩防体系,进一步加强供电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能力。
据了解,供电所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本所在职农电人员选举兼任,组成人员原岗位职责不变。监委会既履行党内监督职能,也履行党外监督职能,供电所全员接受其监督。监委会有权列席或参加本所讨论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并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本所党务、政务、财务、服务等相关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向本所党员通报党组织的报告、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对本所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适当公开;定期召开本所理财会议,对所有的开支票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优质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负责人报告,制订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沟通反馈,实行考评机制,组织服务对象对本所供电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进行测评。(卢伯斌)
据了解,供电所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本所在职农电人员选举兼任,组成人员原岗位职责不变。监委会既履行党内监督职能,也履行党外监督职能,供电所全员接受其监督。监委会有权列席或参加本所讨论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并对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本所党务、政务、财务、服务等相关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向本所党员通报党组织的报告、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对本所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适当公开;定期召开本所理财会议,对所有的开支票据和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优质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所负责人报告,制订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做好沟通反馈,实行考评机制,组织服务对象对本所供电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进行测评。(卢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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