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轩――治理雾霾需推动清洁能源科学发展
2013-04-17 11:34:23 来源:国家电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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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十一五”以来,我国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法治建设上,2006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修订《节约能源法》,2009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2012年修正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在规划目标上,“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分别将单位GDP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等指标作为国家约束性指标,并根据纲要颁布了能源发展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太阳能发展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等一系列有关清洁能源发展的专项规划。在政策上,国家出台了有关价格、税收、金融、财政补贴等引导性政策,以及运用了发电权交易等市场手段。
清洁能源发展提速
在国家立法推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下,在电力行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下,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是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2012年年底与2005年年底比较,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例由24.6%提高到28.4%,发电量比例由18.2%提高到21.5%。并网风电装机由106万千瓦增长到6083万千瓦,增长了56.4倍。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由2009年的2.5万千瓦增长到2012年年底的328万千瓦,增长了130.2倍。
二是发电和输电效率不断提高。全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326克/千瓦时,比2005年降低了44克/千瓦时。2006〜2012年每年降低的煤耗相当于多发电约4000亿千瓦时。2012年,电网线损率6.62%,比2005年下降0.59个百分点,达到世界同等输电密度国家的先进水平。
三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下降。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300万吨降至2012年的883万吨,火电二氧化硫排放绩效值由2005年的6.4克/千瓦时,下降至2012年的2.26克/千瓦时;电力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05年的1003万吨降至2012年的948万吨。火电厂除尘器的效率平均达到99.8%以上,烟尘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360万吨,下降到2012年的151万吨,烟尘平均排放绩效值由2005年的1.8克/千瓦时降至2012年的0.4克/千瓦时。我国燃煤电厂的总体技术水平、能效水平、污染控制水平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清洁能源的发展也存在着先天性和人为性的一些不足。从生产力的表现形式看,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碳排放总量高、常规污染物控制成本高;煤炭资源及可再生能源资源与需求呈逆向分布;电源与电网发展不协调影响可再生能源的科学有效利用;风能产业、光伏产业、环保产业无序发展及产能过剩;化石燃料优化清洁利用力度不够,煤炭转换为电力的比重过低,天然气等方便、清洁的能源比重低,大量煤炭直接散烧造成能效总体水平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大。清洁能源发展上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越来越严重的雾霾天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问题的存在有资源先天不足及经济快速发展所形成的客观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某些不科学的生产关系引导或形成了不科学的发展方式。
科学发展才能清洁发展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科学”二字。只有科学才能清洁,只有科学才能发展,只有科学才能可持续。而科学发展包含了科学的认识、科学的目标、科学的推进机制。
在科学的认识上,要站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道德观,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要从“清洁”的本质上科学评价清洁能源,即结合中国的实际,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能源安全的角度、经济性的角度全面评价清洁能源的“清洁性”。
在目标制订上,清洁能源发展要与各种能源发展因时因地合理配置、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支撑性常规电源、没有坚强的电网支撑与协调,清洁能源的单兵突进会造成大量浪费,如风电弃风的情况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德国的北部也严重存在。我国光伏“十二五”规划刚颁布,光伏装机容量就进行大幅度上调的情况,以及电力污染排放控制规划指标与排放标准预测的指标有很大差别的情况,既说明了规划目标制订上的复杂性,又说明了制订目标时的不协调性。
在清洁能源发展推进机制上,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法治化建设。
清洁能源科学发展四大举措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科学发展,既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长期战略,也是科学解决当前雾霾天的关键措施之一。
一是要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应用,积极促进厂网协调。智能电网能够将低密度、间歇性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转换的电能,通过技术手段稳定供给用户使用,达到劣电优用;通过优化配置能源品种以提高经济性和能源效用;具有支撑分布式电力生产者与消费者角色转换的功能。清洁能源通过智能电网便能实现方便的市场交易。要加强智能电网规划,加大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制和示范项目建设,制定和完善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电网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智能用电小区、智能楼宇建设。
二是要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科学发展。要科学规划,依法补贴,大力优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与常规能源的竞争能力。
三是要优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全社会的能源效率和环保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尤其是积极推进热电厂替代小的燃煤热源,推进以电代煤的步伐;要提高煤炭转化为电力的比重,提高电力污染排放在总污染排放中的比例,鼓励电厂用劣质煤和高含硫煤并进行高效污染控制,将优质煤优先供应散烧。在经济可行、气源充足的地区适当建设燃气供热电站,在气源不足的地方,继续保留高效清洁的燃煤热电厂,而不是急于以气电替代燃煤热电厂,让有限的气源优先供应城市或农村使用,以代替散烧煤炭。
四是要加大煤炭的清洁利用。在现阶段,煤炭仍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只有解决了煤炭的清洁利用问题,才能解决中国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要加快开发更高效率的700摄氏度燃煤发电技术,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推进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积极研究跟踪二氧化碳的捕集、输运、利用与封存(CCUS)的关键技术,通过工业试验,有序推动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区域环境污染的特点及环保产业发展的能力,科学制订污染控制标准,严格控制常规污染物排放,合理安排建设火电厂污染控制设备的布局和时序,提高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
“十一五”以来,我国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法治建设上,2006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修订《节约能源法》,2009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2012年修正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在规划目标上,“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分别将单位GDP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等指标作为国家约束性指标,并根据纲要颁布了能源发展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太阳能发展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等一系列有关清洁能源发展的专项规划。在政策上,国家出台了有关价格、税收、金融、财政补贴等引导性政策,以及运用了发电权交易等市场手段。
清洁能源发展提速
在国家立法推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下,在电力行业积极推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下,我国清洁能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是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2012年年底与2005年年底比较,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例由24.6%提高到28.4%,发电量比例由18.2%提高到21.5%。并网风电装机由106万千瓦增长到6083万千瓦,增长了56.4倍。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由2009年的2.5万千瓦增长到2012年年底的328万千瓦,增长了130.2倍。
二是发电和输电效率不断提高。全国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326克/千瓦时,比2005年降低了44克/千瓦时。2006〜2012年每年降低的煤耗相当于多发电约4000亿千瓦时。2012年,电网线损率6.62%,比2005年下降0.59个百分点,达到世界同等输电密度国家的先进水平。
三是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下降。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300万吨降至2012年的883万吨,火电二氧化硫排放绩效值由2005年的6.4克/千瓦时,下降至2012年的2.26克/千瓦时;电力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05年的1003万吨降至2012年的948万吨。火电厂除尘器的效率平均达到99.8%以上,烟尘排放总量从2005年的360万吨,下降到2012年的151万吨,烟尘平均排放绩效值由2005年的1.8克/千瓦时降至2012年的0.4克/千瓦时。我国燃煤电厂的总体技术水平、能效水平、污染控制水平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清洁能源的发展也存在着先天性和人为性的一些不足。从生产力的表现形式看,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碳排放总量高、常规污染物控制成本高;煤炭资源及可再生能源资源与需求呈逆向分布;电源与电网发展不协调影响可再生能源的科学有效利用;风能产业、光伏产业、环保产业无序发展及产能过剩;化石燃料优化清洁利用力度不够,煤炭转换为电力的比重过低,天然气等方便、清洁的能源比重低,大量煤炭直接散烧造成能效总体水平低、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大。清洁能源发展上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越来越严重的雾霾天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问题的存在有资源先天不足及经济快速发展所形成的客观原因,但归根结底还是某些不科学的生产关系引导或形成了不科学的发展方式。
科学发展才能清洁发展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科学”二字。只有科学才能清洁,只有科学才能发展,只有科学才能可持续。而科学发展包含了科学的认识、科学的目标、科学的推进机制。
在科学的认识上,要站在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高度,树立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道德观,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要从“清洁”的本质上科学评价清洁能源,即结合中国的实际,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能源安全的角度、经济性的角度全面评价清洁能源的“清洁性”。
在目标制订上,清洁能源发展要与各种能源发展因时因地合理配置、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支撑性常规电源、没有坚强的电网支撑与协调,清洁能源的单兵突进会造成大量浪费,如风电弃风的情况不仅在我国而且在德国的北部也严重存在。我国光伏“十二五”规划刚颁布,光伏装机容量就进行大幅度上调的情况,以及电力污染排放控制规划指标与排放标准预测的指标有很大差别的情况,既说明了规划目标制订上的复杂性,又说明了制订目标时的不协调性。
在清洁能源发展推进机制上,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法治化建设。
清洁能源科学发展四大举措
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科学发展,既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长期战略,也是科学解决当前雾霾天的关键措施之一。
一是要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应用,积极促进厂网协调。智能电网能够将低密度、间歇性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转换的电能,通过技术手段稳定供给用户使用,达到劣电优用;通过优化配置能源品种以提高经济性和能源效用;具有支撑分布式电力生产者与消费者角色转换的功能。清洁能源通过智能电网便能实现方便的市场交易。要加强智能电网规划,加大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制和示范项目建设,制定和完善智能电网技术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智能电网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智能用电小区、智能楼宇建设。
二是要积极推进非化石能源科学发展。要科学规划,依法补贴,大力优化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与常规能源的竞争能力。
三是要优化能源供应方式,提高全社会的能源效率和环保水平。进一步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尤其是积极推进热电厂替代小的燃煤热源,推进以电代煤的步伐;要提高煤炭转化为电力的比重,提高电力污染排放在总污染排放中的比例,鼓励电厂用劣质煤和高含硫煤并进行高效污染控制,将优质煤优先供应散烧。在经济可行、气源充足的地区适当建设燃气供热电站,在气源不足的地方,继续保留高效清洁的燃煤热电厂,而不是急于以气电替代燃煤热电厂,让有限的气源优先供应城市或农村使用,以代替散烧煤炭。
四是要加大煤炭的清洁利用。在现阶段,煤炭仍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只有解决了煤炭的清洁利用问题,才能解决中国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要加快开发更高效率的700摄氏度燃煤发电技术,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推进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积极研究跟踪二氧化碳的捕集、输运、利用与封存(CCUS)的关键技术,通过工业试验,有序推动全流程CCUS示范项目建设;根据区域环境污染的特点及环保产业发展的能力,科学制订污染控制标准,严格控制常规污染物排放,合理安排建设火电厂污染控制设备的布局和时序,提高污染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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