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环保部的恶人做得对
2009-06-16 10:08: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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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来源:人民网
环保部日前对华能、华电两家大型国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明确地向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出了一个强烈的政策信号:国家不允许一些企业和地方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踩环保红线。
一些企业和地方可能会错误地理解,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国家会采取权宜之计,放松环境监管。此次受罚的两家央企和两家地方钢企,前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环境敏感的金沙江中游建设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后者也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
在中国政府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中,环保政策和法规的“威慑”力度历来较弱。这种情况虽然在环评法实施以后有所改进,但问题依然很严重。近几年里,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的项目屡屡出现,有些工程甚至是完成了才向环保部门通报。环保部这几年就先后曝光了一批这样的企业和地方。
此种现象的出现,一是因为,在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语境下,环保不太受地方和企业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环保领域,存在着一个以国有大企业为代表的资本和地方政府合流的强大利益集团。中国庞大的国有经济、众多的政府部门,使中央和地方都承担了大量的项目建设职能,政府成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在扭曲的官员考核制度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于是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包括环保部门在内,有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厂址选择明显错误的项目也予以放行。水电领域在这方面表现尤其明显,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披露,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华能、华电不过是其中比较突出的罢了。
经过3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如今变得非常脆弱,再继续现在的发展模式,后果堪忧。改善被损害的环境,当然根本上有赖于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思路,但就现在而言,必须加强环评的“高压线”和“防火墙”作用,从源头上严防环境风险,使环保的一票否决真正起到效果。
因此,必须调动环保部门执法的积极性。在这方面,环保部近几年的表现大体合格,发起的几次“环保风暴”引发了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也处罚了一些违法的企业和地方。本次针对两家央企的严厉行政处罚,暂停其所有项目审批,据说还是首次。环保部门就应该要有这种“宁可现在做‘恶人’,也绝不做‘历史的罪人’”(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之语)的精神。
当然,要使环保部门的作用得到更大发挥,还应提高其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并赋予他们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权限。目前,环保部门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小得可怜,一个违法项目最高的处罚金额只有20万元,对于投资几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大项目来说,这点罚款恐怕连被罚款的人都看不上眼。
除此之外,有一个方面也须提出来,这就是加强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环保的参与力度。经验表明,公众的广泛参与,对防止特殊利益集团损害环境至关重要。
当前的金融危机对我们既是挑战,但也带来了一些难得的机遇。在落实保增长、扩内需的过程中,能否卡住“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但关乎经济的振兴,更关乎未来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环保部门在这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决不能允许一些企业和地方逾越环保红线。
环保部日前对华能、华电两家大型国企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明确地向企业和地方政府发出了一个强烈的政策信号:国家不允许一些企业和地方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踩环保红线。
一些企业和地方可能会错误地理解,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国家会采取权宜之计,放松环境监管。此次受罚的两家央企和两家地方钢企,前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环境敏感的金沙江中游建设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后者也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
在中国政府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中,环保政策和法规的“威慑”力度历来较弱。这种情况虽然在环评法实施以后有所改进,但问题依然很严重。近几年里,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的项目屡屡出现,有些工程甚至是完成了才向环保部门通报。环保部这几年就先后曝光了一批这样的企业和地方。
此种现象的出现,一是因为,在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语境下,环保不太受地方和企业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环保领域,存在着一个以国有大企业为代表的资本和地方政府合流的强大利益集团。中国庞大的国有经济、众多的政府部门,使中央和地方都承担了大量的项目建设职能,政府成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在扭曲的官员考核制度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于是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包括环保部门在内,有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厂址选择明显错误的项目也予以放行。水电领域在这方面表现尤其明显,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披露,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华能、华电不过是其中比较突出的罢了。
经过3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如今变得非常脆弱,再继续现在的发展模式,后果堪忧。改善被损害的环境,当然根本上有赖于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提高,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思路,但就现在而言,必须加强环评的“高压线”和“防火墙”作用,从源头上严防环境风险,使环保的一票否决真正起到效果。
因此,必须调动环保部门执法的积极性。在这方面,环保部近几年的表现大体合格,发起的几次“环保风暴”引发了社会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也处罚了一些违法的企业和地方。本次针对两家央企的严厉行政处罚,暂停其所有项目审批,据说还是首次。环保部门就应该要有这种“宁可现在做‘恶人’,也绝不做‘历史的罪人’”(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之语)的精神。
当然,要使环保部门的作用得到更大发挥,还应提高其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并赋予他们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权限。目前,环保部门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小得可怜,一个违法项目最高的处罚金额只有20万元,对于投资几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大项目来说,这点罚款恐怕连被罚款的人都看不上眼。
除此之外,有一个方面也须提出来,这就是加强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环保的参与力度。经验表明,公众的广泛参与,对防止特殊利益集团损害环境至关重要。
当前的金融危机对我们既是挑战,但也带来了一些难得的机遇。在落实保增长、扩内需的过程中,能否卡住“两高一资”项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但关乎经济的振兴,更关乎未来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环保部门在这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决不能允许一些企业和地方逾越环保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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