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节能新模式及对我国能效市场的启示
2006-10-24 15:48: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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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华北电力大学 李蒙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胡兆光
0 引言
不论是国内能效市场还是国外能效市场,能效政策的制定都是能效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能效政策在兼顾宏观性、指导性的同时,还必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缺失任何一点,能效工作都将很难开展。能效的提高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在科学合理的政策驱动下,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体系得以完成。我国的能效工作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系管理向能效市场转变的过程,从国外的实施经验来看,要想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较大的节能潜力,既要依赖于市场经济手段调配节能资源,又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的宏观调控。
近几年来,一种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能效政策模式正在欧洲悄然兴起,这就是“白色证书”(White Certificate)。
1 “白色证书”的相关理念
1.1 “白色证书”概念
“白色证书”旨在通过限定能源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的目标能效提高量来提升全社会的能源使用效率。它既是一种能效政策,又是一种交易体系。一方面,“白色证书”可以度量能源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目标能效提高量的情况;另一方面,“白色证书”实现了完全市场化运作,能源供应商可以在一定市场规则条件下,通过双边交易或交易市场进行证书的买卖。“白色证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能源供应商,包括电力企业(主要是发电商和配电商)、燃气公司等。目前已经开始实施“白色证书”体系的国家主要有英国、意大利和法国。
1.2 “白色证书”的实施情况及应用前景
从3个国家的实施情况来看,每个国家各具特点,这里主要介绍英国和意大利的实施情况。
1.2.1 英国实施情况
这一政策制定的起因来自于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电力垄断时期的最小资源成本计划,但在此基础上,结合英国的能效市场情况得到了完善。199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12家能源供应商被要求参与居民用户的能效提高工作,当时是以能效标准考核的形式来要求的,这也就是“白色证书”的前身。1995年,这一责任的实施范围被扩大到了苏格兰的二家电力供应商。1997年,北爱尔兰在其垄断的能源供应侧建立起一套类似的独立能效实施计划。2000年,这方面工作有了很大进展,电力和燃气监管机构被合并成为一个能源监管机构,能效计划被扩展到了整个英联邦而且包括燃气供应商,更重要的是政府制定相应的能效目标来约束能源供应商的能效提高行为。2002年,这一计划被冠以“能效协议”并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实施。在第一阶段中,英国要求能源供应商从2002年4月到2005年3月,用3年的时间节约62TWh电量。最新获得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12月,已经实现了70TWh的节电量,总目标已经提前实现,其中55%来自于提高绝热性能,20%以上来自于高效照明,12%来自于采用高效设备,大约10%来自于改善供热系统。第二阶段的实施时间从2005年4月开始,英国能效委员会已经计划在未来3年里,将目标节电量提高2倍,约为130TWh。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英国“能效协议”计划的实施情况是非常成功的。为了确保第二阶段目标的实现,英国下一步计划将这种“能效协议”冠以“白色证书”的形式予以交易,并允许能源供应商之间进行“白色证书”的买卖。一些未完成指标的能源供应商为了免受政府的处罚,就会考虑向超额完成目标的能源供应商购买超额的“白色证书”,从而带动整个能效市场的繁荣。英国的这一做法深刻影响到当前欧洲能效市场中能源供应商的角色定位问题。
1.2.2 意大利实施情况
意大利“白色证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截至2001年拥有超过10万用户的电力和燃气公司,按照上一年度各公司能源供给量占总能源市场的份额来分配各自的能效提高目标,并且每年考核一次目标的执行情况。意大利主要通过能源供应商获得“白色证书”的多少来衡量能效提高目标的执行情况。“白色证书”最开始由政府发售给能源供应商,能源供应商之间可以自由买卖。但最近意大利又引入了新的政策来提高能效项目的资助力度和激励能源服务公司(ESCO)的活动。政府颁布了二项指令,建立了一套既有市场激励又有调控作用的实施计划。一项是市场手段,规定可交易的“白色证书”既可以发售给电力公司也可以发售给ESCO。另一项是制定税费政策,允许能源供应商通过电力和燃气税费来回收投资成本。在这一政策下,ESCO如果获得白色证书,电力公司就有可能向其购买证书。意大利的这一做法必将带动整个国内ESCO活动的蓬勃发展。
1.3 各国实施情况比较
对比上述二国的实施情况可以发现,其实施特点各不相同。首先,从2004年到2008年,意大利每年编纂一次实施计划,统计一次实施效果,而英国采取每3年全面统计一次实施成效,目标的提出则立足于3―5年;其次,意大利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截至2001年拥有超过10万用户的电力和燃气公司,而英国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拥有5万国内用户的电力配电商和供应商;第三,在目标分配上,英国按照用户数量多少来分配目标,而意大利按照该公司上一年的供应量占总能源消费量的份额来分配目标,即意大利的目标分配和市场占有率呈线性关系,而英国则更多地由用户增长情况来决定分配情况;第四,原则上每个公司的目标既可以用节约总量来表示,也可以用节约百分数来表示,意大利的计划目标值更多用标煤来表示,而英国则更多用电量单位来表示。
尽管各国的实施特点不同,但各国得出的经验却是相同的。“白色证书”体系的建立主要有以下二方面作用:一方面是度量工具作用,通过“白色证书”的结算,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目标能效提高量,衡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另一方面是交易平台作用,供求双方既可以通过双边市场交易,也可以通过“白色证书”市场进行交易。
2 “白色证书”的发展研究
国外开展了许多关于“白色证书”的课题研究,并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如Bertoldi和Rezessy等人对比分析了现行的证书交易体系的实施效果和实施障碍,提出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即以能效和环境为目标,将证书体系的相关内容和税收等政策方法相结合,通过政策的整合来实现能效目标利益的最大化。Quirion对“白色证书”、能效标准和税收等能效政策措施进行分析,通过引入部分均衡理论,建立经济学模型,对各种能效政策模式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白色证书”和能效标准、税收等政策相比,能在更大程度上允许分配效应限定;能效目标的高低和能效目标的分配结构是决定“白色证书”实施效果的关键。Philippe和Quirion等人对各种能效政策实施前后以及实施与未实施能效政策的各方收益情况进行分析表明,“白色证书”的实施效果要优于没有任何能效政策条件时的实施效果,同时从用户、能源价格和能源供应商收益3个方面综合来看,“白色证书”的成效要优于传统的能效补贴、税价激励等能效政策。
3 “白色证书”对我国能效市场的启示
我国能效市场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十分可观,但我国能效市场中仍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首先,能源供应企业没能有效地参与到能效市场中来,能源供应企业在能效市场中的定位不明确;其次,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缺乏有机的结合,运作机制不规范;第三,除了制订能效标准、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运用价格和税费等经济手段外,缺乏其他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手段。鉴于以上问题,“白色证书”对我国能效市场的启示主要有:
(1)能源供应企业在能效市场中应有明确的角色定位,而“白色证书”模式可以激励能源供应商积极参与能效市场,帮助用户开展能效项目,实施效果好的能源供应商可以从能效市场中获利。
(2)能效的获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加快能效潜力的获取速度,则可以缓解日益增长的能源供应压力,而“白色证书”模式规定了能效提高的目标量和实现时间,并配以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运作手段作为实施措施,加快了能效潜力的获取速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3)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化运作手段,ESCO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如能借鉴“白色证书”模式,建立“白色证书”交易平台,让ESCO参与证书的交易市场,则可以极大地扩充我国ESCO的发展空间。
(4)“白色证书”采取市场手段和宏观目标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能效管理,为我国建立市场与引导手段相结合的能效运作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来源:《电力需求侧管理》)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胡兆光
0 引言
不论是国内能效市场还是国外能效市场,能效政策的制定都是能效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能效政策在兼顾宏观性、指导性的同时,还必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缺失任何一点,能效工作都将很难开展。能效的提高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在科学合理的政策驱动下,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体系得以完成。我国的能效工作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系管理向能效市场转变的过程,从国外的实施经验来看,要想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取较大的节能潜力,既要依赖于市场经济手段调配节能资源,又不能完全脱离行政手段的宏观调控。
近几年来,一种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能效政策模式正在欧洲悄然兴起,这就是“白色证书”(White Certificate)。
1 “白色证书”的相关理念
1.1 “白色证书”概念
“白色证书”旨在通过限定能源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的目标能效提高量来提升全社会的能源使用效率。它既是一种能效政策,又是一种交易体系。一方面,“白色证书”可以度量能源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目标能效提高量的情况;另一方面,“白色证书”实现了完全市场化运作,能源供应商可以在一定市场规则条件下,通过双边交易或交易市场进行证书的买卖。“白色证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能源供应商,包括电力企业(主要是发电商和配电商)、燃气公司等。目前已经开始实施“白色证书”体系的国家主要有英国、意大利和法国。
1.2 “白色证书”的实施情况及应用前景
从3个国家的实施情况来看,每个国家各具特点,这里主要介绍英国和意大利的实施情况。
1.2.1 英国实施情况
这一政策制定的起因来自于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电力垄断时期的最小资源成本计划,但在此基础上,结合英国的能效市场情况得到了完善。1994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12家能源供应商被要求参与居民用户的能效提高工作,当时是以能效标准考核的形式来要求的,这也就是“白色证书”的前身。1995年,这一责任的实施范围被扩大到了苏格兰的二家电力供应商。1997年,北爱尔兰在其垄断的能源供应侧建立起一套类似的独立能效实施计划。2000年,这方面工作有了很大进展,电力和燃气监管机构被合并成为一个能源监管机构,能效计划被扩展到了整个英联邦而且包括燃气供应商,更重要的是政府制定相应的能效目标来约束能源供应商的能效提高行为。2002年,这一计划被冠以“能效协议”并开始了第一阶段的实施。在第一阶段中,英国要求能源供应商从2002年4月到2005年3月,用3年的时间节约62TWh电量。最新获得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12月,已经实现了70TWh的节电量,总目标已经提前实现,其中55%来自于提高绝热性能,20%以上来自于高效照明,12%来自于采用高效设备,大约10%来自于改善供热系统。第二阶段的实施时间从2005年4月开始,英国能效委员会已经计划在未来3年里,将目标节电量提高2倍,约为130TWh。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英国“能效协议”计划的实施情况是非常成功的。为了确保第二阶段目标的实现,英国下一步计划将这种“能效协议”冠以“白色证书”的形式予以交易,并允许能源供应商之间进行“白色证书”的买卖。一些未完成指标的能源供应商为了免受政府的处罚,就会考虑向超额完成目标的能源供应商购买超额的“白色证书”,从而带动整个能效市场的繁荣。英国的这一做法深刻影响到当前欧洲能效市场中能源供应商的角色定位问题。
1.2.2 意大利实施情况
意大利“白色证书”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截至2001年拥有超过10万用户的电力和燃气公司,按照上一年度各公司能源供给量占总能源市场的份额来分配各自的能效提高目标,并且每年考核一次目标的执行情况。意大利主要通过能源供应商获得“白色证书”的多少来衡量能效提高目标的执行情况。“白色证书”最开始由政府发售给能源供应商,能源供应商之间可以自由买卖。但最近意大利又引入了新的政策来提高能效项目的资助力度和激励能源服务公司(ESCO)的活动。政府颁布了二项指令,建立了一套既有市场激励又有调控作用的实施计划。一项是市场手段,规定可交易的“白色证书”既可以发售给电力公司也可以发售给ESCO。另一项是制定税费政策,允许能源供应商通过电力和燃气税费来回收投资成本。在这一政策下,ESCO如果获得白色证书,电力公司就有可能向其购买证书。意大利的这一做法必将带动整个国内ESCO活动的蓬勃发展。
1.3 各国实施情况比较
对比上述二国的实施情况可以发现,其实施特点各不相同。首先,从2004年到2008年,意大利每年编纂一次实施计划,统计一次实施效果,而英国采取每3年全面统计一次实施成效,目标的提出则立足于3―5年;其次,意大利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截至2001年拥有超过10万用户的电力和燃气公司,而英国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拥有5万国内用户的电力配电商和供应商;第三,在目标分配上,英国按照用户数量多少来分配目标,而意大利按照该公司上一年的供应量占总能源消费量的份额来分配目标,即意大利的目标分配和市场占有率呈线性关系,而英国则更多地由用户增长情况来决定分配情况;第四,原则上每个公司的目标既可以用节约总量来表示,也可以用节约百分数来表示,意大利的计划目标值更多用标煤来表示,而英国则更多用电量单位来表示。
尽管各国的实施特点不同,但各国得出的经验却是相同的。“白色证书”体系的建立主要有以下二方面作用:一方面是度量工具作用,通过“白色证书”的结算,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目标能效提高量,衡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另一方面是交易平台作用,供求双方既可以通过双边市场交易,也可以通过“白色证书”市场进行交易。
2 “白色证书”的发展研究
国外开展了许多关于“白色证书”的课题研究,并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如Bertoldi和Rezessy等人对比分析了现行的证书交易体系的实施效果和实施障碍,提出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即以能效和环境为目标,将证书体系的相关内容和税收等政策方法相结合,通过政策的整合来实现能效目标利益的最大化。Quirion对“白色证书”、能效标准和税收等能效政策措施进行分析,通过引入部分均衡理论,建立经济学模型,对各种能效政策模式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白色证书”和能效标准、税收等政策相比,能在更大程度上允许分配效应限定;能效目标的高低和能效目标的分配结构是决定“白色证书”实施效果的关键。Philippe和Quirion等人对各种能效政策实施前后以及实施与未实施能效政策的各方收益情况进行分析表明,“白色证书”的实施效果要优于没有任何能效政策条件时的实施效果,同时从用户、能源价格和能源供应商收益3个方面综合来看,“白色证书”的成效要优于传统的能效补贴、税价激励等能效政策。
3 “白色证书”对我国能效市场的启示
我国能效市场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十分可观,但我国能效市场中仍然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首先,能源供应企业没能有效地参与到能效市场中来,能源供应企业在能效市场中的定位不明确;其次,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缺乏有机的结合,运作机制不规范;第三,除了制订能效标准、定期公布淘汰产品目录、运用价格和税费等经济手段外,缺乏其他有效的市场化运作手段。鉴于以上问题,“白色证书”对我国能效市场的启示主要有:
(1)能源供应企业在能效市场中应有明确的角色定位,而“白色证书”模式可以激励能源供应商积极参与能效市场,帮助用户开展能效项目,实施效果好的能源供应商可以从能效市场中获利。
(2)能效的获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加快能效潜力的获取速度,则可以缓解日益增长的能源供应压力,而“白色证书”模式规定了能效提高的目标量和实现时间,并配以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运作手段作为实施措施,加快了能效潜力的获取速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3)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化运作手段,ESCO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如能借鉴“白色证书”模式,建立“白色证书”交易平台,让ESCO参与证书的交易市场,则可以极大地扩充我国ESCO的发展空间。
(4)“白色证书”采取市场手段和宏观目标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能效管理,为我国建立市场与引导手段相结合的能效运作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来源:《电力需求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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