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电发展理念
2006-06-26 08:23: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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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与四川省民研所李锦研究员谈我省民族地区水电开发
■本报记者郝勇水坝是水电业的基础设施,它提供电力,供给淡水,灌溉农田,拦蓄洪水,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被视为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符号。但是,2000年末,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发表了一篇题为《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的报告,引发新一轮围绕水坝功过是非的争论,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近日,由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李锦主持的《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调研课题已结项,对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建设性对策。
“木头财政”的替代产业记者:众所周知,我省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水电业已成为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我省水电开发在全国具有什么样的地位?
李锦:四川省是我国最重要的水电开发基地,据近期完成的四川省水力资源复查统计,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43514.7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22.2%。但目前,我省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仅为11%,低于全国水电平均开发利用率,开发潜力巨大。
记者:我省的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哪些区域?
李锦: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其中,三分之二的水电资源又分布在民族地区境内的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干流上。
记者: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民族地区大规模开发水电,会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李锦:开发水电是四川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四川民族地区在过去单纯依靠砍伐森林发展经济的时期,财政收入结构单一,许多地方是“木头财政”。天保工程实施后,各地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缺乏新的增长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四川民族地区在林、水、电、矿、农等不同的资源环境下,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经济的新路子,形成了“以林养水,以水办电,以电兴工,以工促农”的生态经济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水电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水电这个环节缺失,整个民族地区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难以设想的。
记者:水电业能否代替“木头财政”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李锦:在我国逐渐成熟的市场体系下,只有真正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才能长期支撑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四川民族地区目前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很少,而水电业的这种市场优势,能够带动民族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将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范围记者:但是,许多人担心大规模地开发水电建设,会给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反对的声音也从来没停过?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李锦:水电业对河流水力的利用,自然会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变化。对水电业会影响生态环境,专家们没有争议;其争议主要集中在水电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上,是不是会造成不可接受的环境代价。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
李锦:出现这种争论,是由于双方的调查研究和具体分析都很不够。我们把水电业对四川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水电业本身无法避免的影响;第二类是由于水电业没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造成的影响;第三类是对水电业监管不力造成的影响;第四类是水电业开发过程中利益调整不当造成的影响。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水电开发理念,科学选择水电业的发展模式,是可以将这些负面的影响降到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的。
记者:对我省民族地区而言,有可能将这种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吗?
李锦:四川民族地区,有许多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区域,例如世界自然遗产地九寨沟和黄龙、大熊猫栖息地卧龙等,这些区域内一旦建设水坝,将给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其它区域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是有限的。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也没有特别重要的渔业,水坝不会引起渔业的衰退,也不会造成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而且,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控制。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因此,损失会出现,但不是不可弥补的。只要根据水电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把水电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记者: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让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李锦:就是要树立水电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要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具体而言,也就是在水电规划、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中,要考虑河流是一个生命体,要尊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记者: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会在水电开发过程中造成什么影响?
李锦:过去,由于没有形成这样的理念,水电业的问题层出不穷。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水电开发规划只注重水电业的经济效益,很少考虑到水环境保护的需要;二是水电开发的环境评价指标选择不合理,较少考虑开发工程实施后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以及相应的恢复措施;三是水电工程设计中不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四是不把水库工程建设与涵养水库水源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个整体;五是不考虑电站建成后的生态监测和恢复问题。
记者:在必须实施水电开发的大前提下,我们应有哪些有力措施,以扩大水电开发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正效应,并努力降低其负效应?
李锦:应从三方面着手。首先,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坝;第二,树立水电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理念;第三,依法对水电业发展进行科学监管。具体到第一个内容,我们主要应在电站的规划设计过程中,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生命周期的整体看待,为避免断流,还应该留够河流生态流量,以保持水生生态系统的运行,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记者:“可协调发展”的理念是指什么?
李锦:避开生态关键区域,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生态关键区域,是指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包括一部分以保护独特水生动植物为目的的省级和地区级保护区。对于建设水电站可能危害到保护区动物栖息地完整、植物生长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地区,要坚决停止水电开发。在重要的湿地保护区,也不能进行水电开发。譬如,在卧龙大熊猫栖息地、九寨沟、黄龙寺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若尔盖湿地保护区等区域,就不能建设大型水坝。
记者:科学监管的涵义是什么?
李锦:其核心是依法监管和理顺体制。当前,已颁布对水电业监管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电工程建设等,只是关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的法律法规仍然空缺。与此同时,更重要的工作是理顺法律法规的执行体制。监管水电业的主体应该是水电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另外,还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修改水电开发规划;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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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究竟带来什么生态问题
大坝的建设,必然带来淹没、阻隔、径流调节变化。根据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2000年末发表的《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大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由于水坝库区的淹没,必然导致天然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丧失、物种数量的减少和上游集水区的环境退化;但是,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的程度是有限的。
水生动植物多样性的丧失,特别是重要渔业的衰退,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因此,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由于水流减缓,从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质下降、水污染加重;在四川民族地区,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进行控制。
由于水坝的抬高,从而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区,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
由于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面积的灌溉或是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部分只发挥发电功能,不会有大面积的灌溉,也不会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
专家简介
李锦,成都市人。198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现任省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省民族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重点研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问题。主要著作有《西部生态经济建设》、《长江上游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研究》等,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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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世界主要能源,提供了全球1/5的电力,到2003年底,全世界水电装机容量约为7.4亿千瓦,年发电量约为208万亿千瓦时,平均开发程度为33%,发达国家开发程度一般在60%以上。从表中可以看到,我国水力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还很低。目前理论可开发资源量居世界第一位。
观点
改进公共决策机制
■王亚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反坝运动对于中国的意义,最重要的是促使国人反思如何更好地建坝。对于中国而言,目前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建更多的大坝,而是如何更为明智地建坝,如何通过更好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在水利开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中国目前不需要改变“水火并济”的能源方针和水电大开发战略,防洪和供水的需要也促使建设更多的水坝,但是中国有必要在水坝和水电发展政策方面做出重要调整,必须改进大坝建设的公共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大坝的环境管理体系。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陈国阶(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西南地区在上水电站时,存在许多认识误区,如,认为建电站就能卖电,发展经济;认为发展水电可以带动高耗能产业等等。西南地区水电站建设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组合排序,留有空间。具体而言,应选择建设一定数量的特大型、大型电站,适当配套若干中型电站;严格控制梯级数量,反对条条河流搞梯级;严禁小水电站遍地开花;电站选址应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定无电站的区域、河流、河段;严格实施环境评价法,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电站建设要对自然生态进行补偿、恢复、重建。
■本报记者郝勇水坝是水电业的基础设施,它提供电力,供给淡水,灌溉农田,拦蓄洪水,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被视为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符号。但是,2000年末,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发表了一篇题为《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的报告,引发新一轮围绕水坝功过是非的争论,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近日,由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李锦主持的《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调研课题已结项,对四川民族地区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出了建设性对策。
“木头财政”的替代产业记者:众所周知,我省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水电业已成为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我省水电开发在全国具有什么样的地位?
李锦:四川省是我国最重要的水电开发基地,据近期完成的四川省水力资源复查统计,全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43514.7万千瓦,占全国的比例为22.2%。但目前,我省水电开发利用程度仅为11%,低于全国水电平均开发利用率,开发潜力巨大。
记者:我省的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哪些区域?
李锦: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其中,三分之二的水电资源又分布在民族地区境内的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干流上。
记者: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民族地区大规模开发水电,会给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李锦:开发水电是四川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四川民族地区在过去单纯依靠砍伐森林发展经济的时期,财政收入结构单一,许多地方是“木头财政”。天保工程实施后,各地在调整产业结构中缺乏新的增长点。经过多年的实践,四川民族地区在林、水、电、矿、农等不同的资源环境下,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经济的新路子,形成了“以林养水,以水办电,以电兴工,以工促农”的生态经济产业链。在这条产业链中,水电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水电这个环节缺失,整个民族地区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难以设想的。
记者:水电业能否代替“木头财政”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李锦:在我国逐渐成熟的市场体系下,只有真正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才能长期支撑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四川民族地区目前具有市场优势的产业很少,而水电业的这种市场优势,能够带动民族地区经济高速增长,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将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范围记者:但是,许多人担心大规模地开发水电建设,会给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反对的声音也从来没停过?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李锦:水电业对河流水力的利用,自然会引起河流生态系统的变化。对水电业会影响生态环境,专家们没有争议;其争议主要集中在水电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多大上,是不是会造成不可接受的环境代价。
记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
李锦:出现这种争论,是由于双方的调查研究和具体分析都很不够。我们把水电业对四川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水电业本身无法避免的影响;第二类是由于水电业没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造成的影响;第三类是对水电业监管不力造成的影响;第四类是水电业开发过程中利益调整不当造成的影响。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水电开发理念,科学选择水电业的发展模式,是可以将这些负面的影响降到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的。
记者:对我省民族地区而言,有可能将这种负面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吗?
李锦:四川民族地区,有许多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区域,例如世界自然遗产地九寨沟和黄龙、大熊猫栖息地卧龙等,这些区域内一旦建设水坝,将给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其它区域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是有限的。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也没有特别重要的渔业,水坝不会引起渔业的衰退,也不会造成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而且,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控制。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因此,损失会出现,但不是不可弥补的。只要根据水电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把水电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记者:我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让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李锦:就是要树立水电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友好的发展理念,要让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发展。具体而言,也就是在水电规划、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中,要考虑河流是一个生命体,要尊重河流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记者:如果没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会在水电开发过程中造成什么影响?
李锦:过去,由于没有形成这样的理念,水电业的问题层出不穷。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水电开发规划只注重水电业的经济效益,很少考虑到水环境保护的需要;二是水电开发的环境评价指标选择不合理,较少考虑开发工程实施后流域生态系统功能的变化以及相应的恢复措施;三是水电工程设计中不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四是不把水库工程建设与涵养水库水源的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个整体;五是不考虑电站建成后的生态监测和恢复问题。
记者:在必须实施水电开发的大前提下,我们应有哪些有力措施,以扩大水电开发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正效应,并努力降低其负效应?
李锦:应从三方面着手。首先,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友好的水坝;第二,树立水电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理念;第三,依法对水电业发展进行科学监管。具体到第一个内容,我们主要应在电站的规划设计过程中,把河流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生命周期的整体看待,为避免断流,还应该留够河流生态流量,以保持水生生态系统的运行,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记者:“可协调发展”的理念是指什么?
李锦:避开生态关键区域,不在生态关键区建大坝。生态关键区域,是指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还包括一部分以保护独特水生动植物为目的的省级和地区级保护区。对于建设水电站可能危害到保护区动物栖息地完整、植物生长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地区,要坚决停止水电开发。在重要的湿地保护区,也不能进行水电开发。譬如,在卧龙大熊猫栖息地、九寨沟、黄龙寺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若尔盖湿地保护区等区域,就不能建设大型水坝。
记者:科学监管的涵义是什么?
李锦:其核心是依法监管和理顺体制。当前,已颁布对水电业监管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涉及水资源管理、水电工程建设等,只是关于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的法律法规仍然空缺。与此同时,更重要的工作是理顺法律法规的执行体制。监管水电业的主体应该是水电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另外,还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修改水电开发规划;建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机制等。
链接
大坝究竟带来什么生态问题
大坝的建设,必然带来淹没、阻隔、径流调节变化。根据世界水坝委员会(WorldCommissiononDams)2000年末发表的《水坝与发展―新的决策框架》,大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由于水坝库区的淹没,必然导致天然森林、草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丧失、物种数量的减少和上游集水区的环境退化;但是,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淹没区较小,影响的程度是有限的。
水生动植物多样性的丧失,特别是重要渔业的衰退,下游湿地以及沿河、港湾、比邻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并不具有唯一性,因此,损失不是不可弥补的。
由于水流减缓,从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质下降、水污染加重;在四川民族地区,由于大部分水坝位于高山峡谷地区,水流减缓的程度并不严重,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控制和治理污染,影响也可以进行控制。
由于水坝的抬高,从而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水坝大部分位于高山峡谷区,水坝抬高水位后,下游没有大面积的土地,因此不会产生导致下游土地的盐碱化的后果。
由于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面积的灌溉或是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由于四川民族地区的多座水坝建于同一条河流上,大部分只发挥发电功能,不会有大面积的灌溉,也不会导致水体矿化度的升高,或是导致耕地的盐碱化。
专家简介
李锦,成都市人。198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现任省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省民族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重点研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问题。主要著作有《西部生态经济建设》、《长江上游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研究》等,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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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是世界主要能源,提供了全球1/5的电力,到2003年底,全世界水电装机容量约为7.4亿千瓦,年发电量约为208万亿千瓦时,平均开发程度为33%,发达国家开发程度一般在60%以上。从表中可以看到,我国水力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还很低。目前理论可开发资源量居世界第一位。
观点
改进公共决策机制
■王亚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反坝运动对于中国的意义,最重要的是促使国人反思如何更好地建坝。对于中国而言,目前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建更多的大坝,而是如何更为明智地建坝,如何通过更好的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在水利开发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中国目前不需要改变“水火并济”的能源方针和水电大开发战略,防洪和供水的需要也促使建设更多的水坝,但是中国有必要在水坝和水电发展政策方面做出重要调整,必须改进大坝建设的公共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大坝的环境管理体系。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陈国阶(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
西南地区在上水电站时,存在许多认识误区,如,认为建电站就能卖电,发展经济;认为发展水电可以带动高耗能产业等等。西南地区水电站建设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组合排序,留有空间。具体而言,应选择建设一定数量的特大型、大型电站,适当配套若干中型电站;严格控制梯级数量,反对条条河流搞梯级;严禁小水电站遍地开花;电站选址应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定无电站的区域、河流、河段;严格实施环境评价法,实行环评一票否决制;电站建设要对自然生态进行补偿、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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