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4M1E管理 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
2015-05-29 12:49: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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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摘 要〕 通过分析人(Man)、机械(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五个因素(4M1E因素)对工程建设安全的影响,针对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控制、管理措施。
〔关键词〕 4M1E因素 分析 控制 措施
0 前 言
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Man)、机械(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简称为4M1E因素。为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当加强对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1 人员(施工队伍)素质因素
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是安全的第一要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和试生产,都是通过施工队伍和人员来完成的。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即企业资质、经营范围、业绩信誉、管理体系、技术素质、技术装备能力等;人员的素质,即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作业能力、控制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勘察、设计和施工、调试、试生产的安全产生影响。项目公司以及勘察、设计、施工、调试、试生产的队伍是否注重安全,施工人员是否有安全意识,是否遵章守纪,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监察人员是否监督到位,都将对安全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人员、施工队伍的素质是影响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把好人员素质关、施工队伍资质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下列有安全隐患的人员、施工队伍进入现场。
(1)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安装、调试)方领导层、管理层、作业层人员,其中未按国家和行业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经体检确认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饮酒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员,属未成年或老、弱、病、残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作业)工种操作人员,其中未经专门机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其中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没有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或者证书已过有效期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未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携带安全防护用具的人员,或衣着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人员,或未佩戴胸卡证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企业等级、经营范围不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企业管理混乱,市场信誉、安全业绩不良,近3年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未获得安全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 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技术装备能力,安全设施水平不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机械、工程设备因素
机械设备可分为两类:一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如电梯、电机、水泵、风机等,它们构成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或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形成完整的使用功能。二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包括大型垂直与横向运输设备、各类土方施工机械、各类操作工具、各种施工安全设施、各类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等,简称施工机具设备,它们是施工生产的手段。机具设备对工程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工程用机具设备其健康状况好与差,直接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尤其是大型起重机械,如果发生故障,可能引发重大、特大事故。把好机械、设备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工程设备,不准进入现场。
2.1 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
未经规定的专业机构安全监测、监定,或虽经安全监测、鉴定但不合格,未能取得相应安全使用证书的施工机械(垂直吊装、水平运输机械,开挖、填筑、浇筑设备,砂砼系统设备等)、机具。下列施工机械属于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器具,未经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合格证的设备、器具。
(2) 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安鉴,或监测、鉴定不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书的设备、器具。
(3) 未定期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主体结构,转向、制动、限位、绝缘、报警系统等关键部位有缺陷而未处理合格的设备、器具。
(4) 已明令淘汰、禁用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器具。
2.2 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
用于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在出厂、进场、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安全质量缺陷,可能因此引发安全事故的设备。有下列问题的设备属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进入现场:
(1) “三无”设备(无厂家名称、无质量检测报告、无出厂合格证)。
(2) 需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明,或有生产许可证,但超过其生产许可证允许范围生产的设备。
(3) 需要有国家或行业权威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认证,而没有进行技术鉴定或认证的新产品。
(4) 用不合格的材料生产的设备。
(5) 出厂、进场前应进行试验、检验而未进行,或虽进行但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
3 工程材料因素
工程材料泛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也是工程安全的基础。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和强度,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
把好工程材料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有安全隐患的工程材料进入现场。
有安全隐患的材料是指:在出厂、进场、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并可能因此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措施所用新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周转材料、工器具(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有如下问题的材料、工器具不准进入现场。
(1) “三无”(无厂家名称、无质检报告、无合格证)产品,过期失效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未经检测检查或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新进材料、工器具。
(3) 未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检查的、或经检查检测不合格的、或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未处理的施工用周转材料和工器具。
(4) 按规定库存时间超过一定时限,需要重新进行检验、鉴定,而没有重新进行检验鉴定的材料。
(5) 对存放环境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要求),而实际存放环境未能达到要求,使用前又未能进行检验检测和处理的材料。
(6)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没有报废的材料和工器具。
(7) 没有经过国家或行业权威部门鉴定或认证的新产品材料。
4 施工方法因素
施工方法主要是指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完善,是否有安全隐患,将对工程建设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那就是安全隐患,就有可能引发事故。
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是指:未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虽已编制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不完善、存在较大的缺陷,按此施工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4.1 有以下问题的技术措施不得审批实施:
(1) 施工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审核、审批的;施工单位技术、行政负责人未同时会审、会签的。
(2) 施工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未按规定向施工队、班组进行交底,或缺乏交底记录,或有关人员未全部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或签字后未返回上一级主管部门确认的。
(3) 施工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虽经审核,但其措施不完善、不合理,缺乏针对性,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文件中有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的。
(4)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而没编制,或虽编制但未附具安全计算结果的。
(5) 重大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和审查而未进行的。
4.2 下列(不限于)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临时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1) 重要临时设施:包括临时供用电、供水工程;易燃、易爆、剧毒、射源等危险品存放设施。
(2)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3) 大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边坡、高竖井开挖和支护工程;
(4) 大型起重机械、升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
(5)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
(6) 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7) 大型设备运输、起重吊装工程;
(8)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9)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站、油区、带电作业等危险区域作业;
(10)烟囱、冷却塔、杆塔组立等高空作业,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11)拆除工程、爆破工程;
(12)高压容器压力试验,主蒸汽管道吹扫,锅炉升压定安全门;
(13)季节性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汛度汛、防泥石流、防暑降温、防火、防煤气中毒等;
(1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5 环境条件因素
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安全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作业环境,如施工环境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和通讯条件等;工程管理环境,主要指工程实施的合同结构与管理关系的确定,组织体制及管理制度等;周边环境,如工程邻近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安全影响的重要保证。
有安全隐患的环境(区域)是指:在此环境(区域)存在着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或问题而未得到排除或解决的环境(区域)。
下列环境(区域)不准开放施工:
(1)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内有未查明的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或其他地下设施和资料、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2)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的地面上有影响安全施工的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架空线路未移走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3)在此区域内施工有可能影响毗邻区域安全而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隔离措施。毗邻区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与相邻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不够,可能影响到施工区域安全而未采取安全防护或隔离措施的。
(4)地下洞室施工通风设施不完善,烟尘、有害气体未充分排放的工作面;存在塌方、冒顶、岩爆、透水等地质灾害而又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的工作面。
(5)深基坑、高边坡、高竖井施工,安全监测、支护、监护不到位,应急预案不落实的区域。
6 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中,只有严格控制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4M1E因素),把好安全“入口”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扎扎实实的确保施工安全,实现工程建设“零”事故目标。(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何铁光)
〔摘 要〕 通过分析人(Man)、机械(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五个因素(4M1E因素)对工程建设安全的影响,针对性地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控制、管理措施。
〔关键词〕 4M1E因素 分析 控制 措施
0 前 言
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即人(Man)、机械(Machine)、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简称为4M1E因素。为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当加强对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1 人员(施工队伍)素质因素
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是安全的第一要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如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和试生产,都是通过施工队伍和人员来完成的。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即企业资质、经营范围、业绩信誉、管理体系、技术素质、技术装备能力等;人员的素质,即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作业能力、控制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对勘察、设计和施工、调试、试生产的安全产生影响。项目公司以及勘察、设计、施工、调试、试生产的队伍是否注重安全,施工人员是否有安全意识,是否遵章守纪,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重视安全,安全监察人员是否监督到位,都将对安全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人员、施工队伍的素质是影响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把好人员素质关、施工队伍资质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下列有安全隐患的人员、施工队伍进入现场。
(1)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含安装、调试)方领导层、管理层、作业层人员,其中未按国家和行业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经体检确认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饮酒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员,属未成年或老、弱、病、残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作业)工种操作人员,其中未经专门机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其中未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没有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或者证书已过有效期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未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携带安全防护用具的人员,或衣着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人员,或未佩戴胸卡证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企业等级、经营范围不符合项目建设需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企业管理混乱,市场信誉、安全业绩不良,近3年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9)未获得安全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 企业或项目经理部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技术装备能力,安全设施水平不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需要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机械、工程设备因素
机械设备可分为两类:一是指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如电梯、电机、水泵、风机等,它们构成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或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形成完整的使用功能。二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包括大型垂直与横向运输设备、各类土方施工机械、各类操作工具、各种施工安全设施、各类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等,简称施工机具设备,它们是施工生产的手段。机具设备对工程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工程用机具设备其健康状况好与差,直接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尤其是大型起重机械,如果发生故障,可能引发重大、特大事故。把好机械、设备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工程设备,不准进入现场。
2.1 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
未经规定的专业机构安全监测、监定,或虽经安全监测、鉴定但不合格,未能取得相应安全使用证书的施工机械(垂直吊装、水平运输机械,开挖、填筑、浇筑设备,砂砼系统设备等)、机具。下列施工机械属于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 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器具,未经出厂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合格证的设备、器具。
(2) 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安鉴,或监测、鉴定不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书的设备、器具。
(3) 未定期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主体结构,转向、制动、限位、绝缘、报警系统等关键部位有缺陷而未处理合格的设备、器具。
(4) 已明令淘汰、禁用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器具。
2.2 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
用于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在出厂、进场、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安全质量缺陷,可能因此引发安全事故的设备。有下列问题的设备属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进入现场:
(1) “三无”设备(无厂家名称、无质量检测报告、无出厂合格证)。
(2) 需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证明,或有生产许可证,但超过其生产许可证允许范围生产的设备。
(3) 需要有国家或行业权威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或认证,而没有进行技术鉴定或认证的新产品。
(4) 用不合格的材料生产的设备。
(5) 出厂、进场前应进行试验、检验而未进行,或虽进行但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设备。
3 工程材料因素
工程材料泛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也是工程安全的基础。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和强度,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
把好工程材料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应严格控制有安全隐患的工程材料进入现场。
有安全隐患的材料是指:在出厂、进场、使用前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并可能因此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措施所用新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周转材料、工器具(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有如下问题的材料、工器具不准进入现场。
(1) “三无”(无厂家名称、无质检报告、无合格证)产品,过期失效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未经检测检查或检测检查不合格的新进材料、工器具。
(3) 未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检查的、或经检查检测不合格的、或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未处理的施工用周转材料和工器具。
(4) 按规定库存时间超过一定时限,需要重新进行检验、鉴定,而没有重新进行检验鉴定的材料。
(5) 对存放环境有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要求),而实际存放环境未能达到要求,使用前又未能进行检验检测和处理的材料。
(6)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没有报废的材料和工器具。
(7) 没有经过国家或行业权威部门鉴定或认证的新产品材料。
4 施工方法因素
施工方法主要是指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是否正确,是否完善,是否有安全隐患,将对工程建设安全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那就是安全隐患,就有可能引发事故。
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是指:未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中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或虽已编制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不完善、存在较大的缺陷,按此施工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4.1 有以下问题的技术措施不得审批实施:
(1) 施工技术措施未按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审核、审批的;施工单位技术、行政负责人未同时会审、会签的。
(2) 施工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未按规定向施工队、班组进行交底,或缺乏交底记录,或有关人员未全部在交底记录上签字,或签字后未返回上一级主管部门确认的。
(3) 施工技术措施/安全作业指导书虽经审核,但其措施不完善、不合理,缺乏针对性,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文件中有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的。
(4)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而没编制,或虽编制但未附具安全计算结果的。
(5) 重大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和审查而未进行的。
4.2 下列(不限于)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临时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1) 重要临时设施:包括临时供用电、供水工程;易燃、易爆、剧毒、射源等危险品存放设施。
(2) 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沉井工程;
(3) 大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边坡、高竖井开挖和支护工程;
(4) 大型起重机械、升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
(5) 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
(6) 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
(7) 大型设备运输、起重吊装工程;
(8)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9)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站、油区、带电作业等危险区域作业;
(10)烟囱、冷却塔、杆塔组立等高空作业,水上、潜水、带电作业;
(11)拆除工程、爆破工程;
(12)高压容器压力试验,主蒸汽管道吹扫,锅炉升压定安全门;
(13)季节性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汛度汛、防泥石流、防暑降温、防火、防煤气中毒等;
(1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5 环境条件因素
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安全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作业环境,如施工环境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和通讯条件等;工程管理环境,主要指工程实施的合同结构与管理关系的确定,组织体制及管理制度等;周边环境,如工程邻近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安全影响的重要保证。
有安全隐患的环境(区域)是指:在此环境(区域)存在着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或问题而未得到排除或解决的环境(区域)。
下列环境(区域)不准开放施工:
(1)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内有未查明的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或其他地下设施和资料、水文和地质资料,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2)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的地面上有影响安全施工的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架空线路未移走或未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3)在此区域内施工有可能影响毗邻区域安全而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隔离措施。毗邻区域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未排除,或与相邻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不够,可能影响到施工区域安全而未采取安全防护或隔离措施的。
(4)地下洞室施工通风设施不完善,烟尘、有害气体未充分排放的工作面;存在塌方、冒顶、岩爆、透水等地质灾害而又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的工作面。
(5)深基坑、高边坡、高竖井施工,安全监测、支护、监护不到位,应急预案不落实的区域。
6 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中,只有严格控制人、机、料、法、环五个因素(4M1E因素),把好安全“入口”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才能扎扎实实的确保施工安全,实现工程建设“零”事故目标。(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何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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