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供电公司开展扶贫领域问题大排查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昌伟 报道 十八大以来,南方电网云南弥勒供电公司结合供电行业特点,开展电力扶贫工作。以解决弥勒贫困地方电力基础设施为主,着力解决好易地搬迁村及贫困村群众用上电、用好电和安全用电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用电质量和用电安全水平,加快推进美丽家园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早日实现脱贫目标,着重对弥勒市易地扶贫搬迁村和贫困、边远乡镇农村的用电问题,及时解决好贫困村及中心村的照明、动力用电问题。
提高思想认识。公司干部员工充分认识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使命“主动承担三大责任全力做好电力供应”的具体体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助推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深化“六走进五到位”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的新机遇。
强化职责分工。结合扶贫工作实际与自身中心业务相结合,把扶贫工作贯穿于日常生产经营任务,对扶贫点的帮扶建设统筹考虑,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切实肩负起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优先开展电网改造、供电隐患排查、优质服务等供电企业特色工作。
狠抓任务落实。积极主动与挂钩扶贫点对接,逐步推进帮扶计划。
“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公司党委坚决执行省公司和红河供电局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扶贫攻坚相关政策,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分工、跟踪问效。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变通走样,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等问题。
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不存在在扶贫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不存在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省公司及红河局的决策部署,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形式”脱贫的问题;扶贫领域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存在不请示、不报告或请示报告不及时的问题。不存在对“六个到村到户”“五个一批”等相关政策贯彻不及时、方案不具体、落实不到位或敷衍应付等问题。
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不存在在扶贫领域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利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不存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不存在脱贫攻坚中该列入贫困户而没有列入贫困户、不该列入贫困户而列入贫困户,或者该列入退出名单而没有列入退出名单、不该列入退出名单而被列入退出名单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群众纪律。扶贫过程中不存在违规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的问题。不存在目标指向不准确、结合实际不紧密、征求意见不充分而盲目决策上项目,致使扶贫资金遭受较大损失或项目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不存在层层克扣、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不存在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提供保障和产业扶持等事项中优亲厚友问题。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省公司及红河供电局部署,着重解决弥勒贫困地方电力基础设施。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整改和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
经查,公司干部员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未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等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也未曾有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的工作情况。
下一步,公司将严格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要求,解决好弥勒贫困地方电力基础设施和贫困村及中心村的动力用电问题,继续做好对弥勒市易地扶贫搬迁村和贫困、边远乡镇农村的用电问题。
严格按照省公司和红河供电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扶贫工作,针对扶贫工作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纪律保障相关措施,让精准扶贫工作得到合理、有效推进。增强贫困农民的信心,共同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张媛媛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