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供电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12-28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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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农建录 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的决定》,田阳供电公司名列其中,标志着田阳供电公司正式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始终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先进的文化熏陶人,用积极的活动凝聚人,用昂扬向上的精神激励人,用良好的氛围感召人”的原则制定创建规划,营造文明氛围,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夯实幸福根基;坚持铸服务品牌 树立企业文明形象、重“社会责任” 助推经济文明腾飞、创“幸福南网”,营造浓厚氛围;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强大能量、促进工作开展,广泛开展了学习型企业建设、文明风尚传播、参与帮扶共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建设、文化体育活动等各类主题创建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文明建设与企业发展同步进行夯实了基础。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是由单位争创、基层推荐、社会公示、考核评选,最后由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自治区文明单位”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该公司获此殊荣,将会夯实创建基础,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更好的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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