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较真”态度检讨制度执行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听到、想到一些事情,它们给我们的第一感觉“是这样”,而仔细核实之后,却发现“是那样”!
看起来,含糊就易产生误解、曲解,甚而犯错误;而“较真”,就会得到真知、真相。
可见,“较真”是检验事实的一种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制度执行中!
有人说,企业定了制度,大家执行就是,还较什么真呀。理论上讲是这样,研究讨论、制定下发、照章办事……只要大家把自己范围内的事情做好了,制度的效果就可以显现出来,企业的目标就可以顺利实现,而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
回过头检视我们的管理工作,会发现大部分问题的出现,都和没有用“较真”态度对待制度有关。比如在制定制度阶段,拿上级制度一抄一搬、把去年的文稿一修一改等现象随处可见,甚至直接交给“度娘”了事;制度执行阶段我们也能看到许多奇怪的现象,“这个规定我不知道、不清楚”、“这一条制度上有吗,领导没交待呀”;有些人虽然知道制度的存在,却理解的模棱两可,甚至是完全错误;有些人从维护部门利益或者个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有意曲解制度的本意;还有人在制定制度征求意见时“金口玉言”只字不语,却把“滔滔意见”尽情发表在制度执行阶段!
事前不认真学习制度,事后还“自以为是”的带着怨气去执行,或者干脆把意见变成不执行的借口等等行为,正是导致制度执行效果大打折扣、甚至流于形式的直接原因。认真分析这些原因,每一条都是因为没有用“较真”的态度对待制度。
制度制定“不较真”的表现,是在制度制定时图省事、怕麻烦,甚至“拿来主义”。比如落实上级制度方面,“5S”管理好不好?“点检定修制”好不好?“对标管理”好不好?“三讲一落实”好不好?好!关键是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管理方法的内涵,正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结合我们的实际,优化创新,找到问题,化解问题,才能真正转换成我们自己的能量,这才是我们落实上级精神时真正应该坚持的一种“较真”态度。
制度执行“不较真”的表现,是在制度执行时不服从、不合作,甚至“钻制度的空子”。经济学界有个广泛流传的“破窗理论”:有人打碎了一栋建筑的一块玻璃,由于没有及时修理,结果更多的玻璃被打碎,久而久之,整个建筑成了一座破楼。在我们的制度执行过程中,类似“破窗理论”现象屡见不鲜,你看到一个人在禁烟区抽烟而没有制止,第二天那个区域就会有许多烟头;你纵容了一次没有及时为设备清理灰尘的小违章,却引发了一次更大的事故;你说工作太忙,今天的“三讲一落实”就省了吧,却让一名员工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因忽视一个局部的细小问题而造成制度执行的无序,会使更多人受到暗示或纵容,从而影响制度效果,进而影响整个大局。这也提醒各级管理人员“勿以恶小而为之”,若有了“小恶”,一定要坚持“较真”的态度及时除恶,防微杜渐,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听之任之,会酿成大祸。
诚然,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因素还有很多,但我想只要我们坚持“较真”的态度,真正从企业发展和工作自身出发来考虑问题,提高我们的制度执行力,我们的工作成果会更加显著,我们的目标会更快更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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