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试点如何度过过渡期
2015-04-23 16:43:36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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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18讯:
试点地区在向全国统一碳市过渡时面临的难度要大于非试点地区。因为试点地区虽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继承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配额的存续、配额的同质化、受控企业的适应性等。“2014年,全球碳市场的交易总量约为91.1亿吨,交易总额约为505.2亿欧元。而中国区域碳交易市场已全面投入运行,市场活跃度仍有待提升。”4月15日,在汉能控股集团与新能源商会联合发布的《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中,对全球碳市场做出了如此概括。其中,中国碳市场在2014年迎来了至关重要的节点,七省市试点市场的控排企业完成了第一次履约工作,全国统一碳市场愿景也进一步明晰。
全国统一碳市技术路线图明晰
《报告》总结,2014年是中国碳市场快速发展的一年。从七省市试点的交易量可以看出,2014年七省市试点二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383.59万吨,累计成交额为4.95亿元。其中,湖北碳市场是最活跃和成交量最大的市场,全年成交量占七省市总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湖北碳市场去年成交总量为700.12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21元/吨,最高单价为26.61元/吨,成交总额约1.67亿元。
深圳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为181.80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30元/吨,最高单价为88.45元/吨,成交额为1.15亿元。
上海碳市场全年总成交量为173.49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29元/吨,最高单价为50.9元/吨,成交总额0.67亿元。
广东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5.55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20.55元/吨,最高单价77元/吨,成交额0.57亿元。
北京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7.01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48元/吨,最高单价77元/吨,成交额0.64亿元。
天津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1.12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17元/吨,最高单价50.11元/吨,成交总额为0.20亿元。
重庆碳交易试点是七个试点中启动最晚的一家,2014年只在启动日完成了14.5万吨的交易,成交额446万元,自此至年底再无交易,市场流动性较差。
此外,七省市试点在履约时允许控排企业使用中国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抵消碳信用额,即CCER作为补充履行清缴抵消义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506个项目正在申请或已经备案为CCER项目,年均减排量合计达到1.09亿吨。
今年1月14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是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各方进行CCER的持有、转移、清缴和注销平台。该系统的上线意味着CCER正式从理论走向实践。
在七省市碳试点均进入正轨后,全国统一碳市场愿景也进一步清晰,各核心要素更加明确。2014年1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启了全国统一碳市场起步的信号灯,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公布了全国统一碳市场建立的阶段性目标。
试点省市过渡或许更艰难
全国统一碳市场的技术路线图正逐步明确,接下来需要关注的就是如何保证地方碳交易试点向全国统一碳市场平稳过渡。为此,来自七省市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所的代表们不约而同地将要素集中到了法律的建立、市场的盘活、交易规则设计以及金融产品的创新上。
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周丞表示,要活跃全国碳市场,首先政策要更加明朗,政府要适度放权让市场真正发挥出作用。其次,当前试点的交易规模还有限,在进入全国碳市场之前,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碳交易中。“扩大碳市场的吸引力,当务之急是开发出更多的交易产品。以北京为例,不仅有配额交易、CCER,也在开发林业碳汇等新的交易产品。”来自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代表也重点谈到了金融创新对壮大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另外,他表示,碳交易的主体也应将触角伸向个人,未来个人的开户参与将为碳交易提供巨大的空间。
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则重点提到了地方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他表示,碳交易对政策的依赖性极强,地方政府对此力度有多大、在操作过程中专业度如何,与碳市场的活跃程度息息相关。“对控排企业的履约不能仅靠道德约束和奖励政策,法律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
“不仅需要立法,立法的层级也要提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章晓科进一步提到,目前已出台的碳交易相关法规或通知,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单方发出,从立法层面讲,只属于部委层级的规章。“碳交易机制一旦在全国范围推广,亟待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政策至少应该是国家部委的联合规章”。
其次,地方的执法强制力也应同时提高,在处罚依据上也应充分考虑到监测数据的来源、统计方法学的合理性等细节,做到让控排企业信服。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葛兴安则表示,深圳对碳排放交易的创新劲头一直有增无减,当前正尝试推出融资回购的模式,并希望将这个创新常态化,让所有参与的企业都能获得融资的渠道。而且,今年深圳碳市场试点还有项重要任务,就是凭借自身在碳交易市场先行试点的经验,“和非试点地区建立合作,帮助他们进行碳交易相关的能力建设。”不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碳市场管理部副主任张昕则认为,试点地区在向全国碳市过渡时面临的难度要大于非试点地区。因为试点地区虽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继承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全国碳市建立之初,碳试点省市的配额存续问题。另外,试点地区的配额与全国碳市的配额存在同质化,如何解决?”对此,张昕建议,各试点地区在全国碳市建设之初,可以把碳交易平台转换成地方性的碳交易市场。通过这样一个延续的过程,逐步去化解这其中存在的配额同质化、企业适应性等问题。
试点地区在向全国统一碳市过渡时面临的难度要大于非试点地区。因为试点地区虽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继承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配额的存续、配额的同质化、受控企业的适应性等。“2014年,全球碳市场的交易总量约为91.1亿吨,交易总额约为505.2亿欧元。而中国区域碳交易市场已全面投入运行,市场活跃度仍有待提升。”4月15日,在汉能控股集团与新能源商会联合发布的《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中,对全球碳市场做出了如此概括。其中,中国碳市场在2014年迎来了至关重要的节点,七省市试点市场的控排企业完成了第一次履约工作,全国统一碳市场愿景也进一步明晰。
全国统一碳市技术路线图明晰
《报告》总结,2014年是中国碳市场快速发展的一年。从七省市试点的交易量可以看出,2014年七省市试点二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383.59万吨,累计成交额为4.95亿元。其中,湖北碳市场是最活跃和成交量最大的市场,全年成交量占七省市总成交量的一半以上。《报告》给出的数据显示,湖北碳市场去年成交总量为700.12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21元/吨,最高单价为26.61元/吨,成交总额约1.67亿元。
深圳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为181.80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30元/吨,最高单价为88.45元/吨,成交额为1.15亿元。
上海碳市场全年总成交量为173.49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29元/吨,最高单价为50.9元/吨,成交总额0.67亿元。
广东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5.55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为20.55元/吨,最高单价77元/吨,成交额0.57亿元。
北京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7.01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48元/吨,最高单价77元/吨,成交额0.64亿元。
天津碳市场全年成交总量101.12万吨,配额成交最低单价17元/吨,最高单价50.11元/吨,成交总额为0.20亿元。
重庆碳交易试点是七个试点中启动最晚的一家,2014年只在启动日完成了14.5万吨的交易,成交额446万元,自此至年底再无交易,市场流动性较差。
此外,七省市试点在履约时允许控排企业使用中国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抵消碳信用额,即CCER作为补充履行清缴抵消义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506个项目正在申请或已经备案为CCER项目,年均减排量合计达到1.09亿吨。
今年1月14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是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各方进行CCER的持有、转移、清缴和注销平台。该系统的上线意味着CCER正式从理论走向实践。
在七省市碳试点均进入正轨后,全国统一碳市场愿景也进一步清晰,各核心要素更加明确。2014年12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启了全国统一碳市场起步的信号灯,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公布了全国统一碳市场建立的阶段性目标。
试点省市过渡或许更艰难
全国统一碳市场的技术路线图正逐步明确,接下来需要关注的就是如何保证地方碳交易试点向全国统一碳市场平稳过渡。为此,来自七省市试点碳排放权交易所的代表们不约而同地将要素集中到了法律的建立、市场的盘活、交易规则设计以及金融产品的创新上。
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周丞表示,要活跃全国碳市场,首先政策要更加明朗,政府要适度放权让市场真正发挥出作用。其次,当前试点的交易规模还有限,在进入全国碳市场之前,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碳交易中。“扩大碳市场的吸引力,当务之急是开发出更多的交易产品。以北京为例,不仅有配额交易、CCER,也在开发林业碳汇等新的交易产品。”来自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代表也重点谈到了金融创新对壮大碳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另外,他表示,碳交易的主体也应将触角伸向个人,未来个人的开户参与将为碳交易提供巨大的空间。
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则重点提到了地方政府在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他表示,碳交易对政策的依赖性极强,地方政府对此力度有多大、在操作过程中专业度如何,与碳市场的活跃程度息息相关。“对控排企业的履约不能仅靠道德约束和奖励政策,法律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
“不仅需要立法,立法的层级也要提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章晓科进一步提到,目前已出台的碳交易相关法规或通知,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单方发出,从立法层面讲,只属于部委层级的规章。“碳交易机制一旦在全国范围推广,亟待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这些政策至少应该是国家部委的联合规章”。
其次,地方的执法强制力也应同时提高,在处罚依据上也应充分考虑到监测数据的来源、统计方法学的合理性等细节,做到让控排企业信服。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葛兴安则表示,深圳对碳排放交易的创新劲头一直有增无减,当前正尝试推出融资回购的模式,并希望将这个创新常态化,让所有参与的企业都能获得融资的渠道。而且,今年深圳碳市场试点还有项重要任务,就是凭借自身在碳交易市场先行试点的经验,“和非试点地区建立合作,帮助他们进行碳交易相关的能力建设。”不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碳市场管理部副主任张昕则认为,试点地区在向全国碳市过渡时面临的难度要大于非试点地区。因为试点地区虽然积累了很多经验,但也继承了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全国碳市建立之初,碳试点省市的配额存续问题。另外,试点地区的配额与全国碳市的配额存在同质化,如何解决?”对此,张昕建议,各试点地区在全国碳市建设之初,可以把碳交易平台转换成地方性的碳交易市场。通过这样一个延续的过程,逐步去化解这其中存在的配额同质化、企业适应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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