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存疑:阶梯电价是否变相涨价?
2011-06-15 08:52:43 来源:《中国能源报》
A-
A+
电力18讯: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自去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之后,阶梯电价政策一直处于“胎动”之中,引起业界人士和普通百姓的广泛关注。
约70%居民支持阶梯电价
6月8日,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在北京发布了“居民用电情况及阶梯电价政策调研”结果。结果显示,约有70%的居民支持阶梯电价政策。同时,有半数市民也对阶梯电价政策表达了一定疑虑,担心阶梯电价政策只是变相提高电价的手段,并不能真正节约能源。在支持阶梯电价政策实施的居民中,绝大多数都表示自己是“有条件赞同”。
据该组织针对北京、郑州、厦门三个城市调研的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的居民都意识到城市电力供应紧张,并且支持通过阶梯电价这一政策来节约能源。这其中,北京市民对阶梯电价的支持率达到73.6%,厦门和郑州分别为69.9%和65.9%。
但是,这些支持者都是“有条件的”,真正持完全赞同态度的支持者仅占约二层,如北京市的被调查者中只有19.3 %是完全赞同的,厦门市的这一比例为21.7%。根据调查数据,目前北京、郑州、厦门三地的家庭月平均用电量均在150度以内。三地被调查者均认为,将210度设为阶梯电价的基本定额比较合理。让这些支持者有所保留的原因是,这一政策可能只是变相提高电价的手段。
需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
针对这种疑问,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晓春认为,实行阶梯电价后,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电费支出并不会增加或者是增加较少,《意见》提及的两个方案在短期内均不会大幅提升高用电量群体的电价支出。未来阶梯电价政策在改进空间上,主要存在第一档电量基数的确定和各档电价的价差两个问题。
“第一档的电量基数应为低收入群体用电需要而设计的,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需要。如果第一档电量定得过高,大部分用户感觉不到阶梯电价的存在,等于实行原来的普遍的低电价政策,也就起不到节能减排和公平负担的政策作用了,阶梯电价也就失去了价值。”张晓春向本报记者表示。她认为,各档基准线怎样制定,需要做大量的统计分析工作。
张晓春认为,实行阶梯电价关键是各档之间的电价要拉开差距,特别是第一档和第二档要拉开差距,“通常第一档电价是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的、有补贴电价的性质,第二档电价应当是合理的正常电价,第三档及以后各档电价应当逐步走高”。
应适时纳入分时电价
“用电的总量会减少,用电高峰会更高更尖,谷会更低,发电机组利用率下降,损耗增加,绿色能源被浪费。”在谈及阶梯电价政策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阶梯电价对于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有好处,但也有其弊端。他认为,如果推行分时电价,用电总量可能会增加,用电峰谷之间的差值将缩小,高峰会降低,谷被填平,有利于风电等绿色能源的使用,天然气等其它能源的使用也会减少,同时也提高了发电机组的利用率。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蔡国雄曾在去年和今年两次提出实行分时电价的提案,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他建议将分时电价纳入到阶梯电价中。蔡国雄提出了“阶梯电价+分时电价”模式的可选项:夜间用电不计算在阶梯电价的基数中;在阶梯电价基础上降低夜间用电价格,同时提高峰值电价价格;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放进季节电价因素。
“阶梯电价可以作为过渡的电费模式但不是最终模式。阶梯电价应该结合分时电价,按照我国的国情制定中国特色的电价制度。”蔡国雄说。
自去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之后,阶梯电价政策一直处于“胎动”之中,引起业界人士和普通百姓的广泛关注。
约70%居民支持阶梯电价
6月8日,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在北京发布了“居民用电情况及阶梯电价政策调研”结果。结果显示,约有70%的居民支持阶梯电价政策。同时,有半数市民也对阶梯电价政策表达了一定疑虑,担心阶梯电价政策只是变相提高电价的手段,并不能真正节约能源。在支持阶梯电价政策实施的居民中,绝大多数都表示自己是“有条件赞同”。
据该组织针对北京、郑州、厦门三个城市调研的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被调查的居民都意识到城市电力供应紧张,并且支持通过阶梯电价这一政策来节约能源。这其中,北京市民对阶梯电价的支持率达到73.6%,厦门和郑州分别为69.9%和65.9%。
但是,这些支持者都是“有条件的”,真正持完全赞同态度的支持者仅占约二层,如北京市的被调查者中只有19.3 %是完全赞同的,厦门市的这一比例为21.7%。根据调查数据,目前北京、郑州、厦门三地的家庭月平均用电量均在150度以内。三地被调查者均认为,将210度设为阶梯电价的基本定额比较合理。让这些支持者有所保留的原因是,这一政策可能只是变相提高电价的手段。
需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
针对这种疑问,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晓春认为,实行阶梯电价后,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电费支出并不会增加或者是增加较少,《意见》提及的两个方案在短期内均不会大幅提升高用电量群体的电价支出。未来阶梯电价政策在改进空间上,主要存在第一档电量基数的确定和各档电价的价差两个问题。
“第一档的电量基数应为低收入群体用电需要而设计的,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需要。如果第一档电量定得过高,大部分用户感觉不到阶梯电价的存在,等于实行原来的普遍的低电价政策,也就起不到节能减排和公平负担的政策作用了,阶梯电价也就失去了价值。”张晓春向本报记者表示。她认为,各档基准线怎样制定,需要做大量的统计分析工作。
张晓春认为,实行阶梯电价关键是各档之间的电价要拉开差距,特别是第一档和第二档要拉开差距,“通常第一档电价是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的、有补贴电价的性质,第二档电价应当是合理的正常电价,第三档及以后各档电价应当逐步走高”。
应适时纳入分时电价
“用电的总量会减少,用电高峰会更高更尖,谷会更低,发电机组利用率下降,损耗增加,绿色能源被浪费。”在谈及阶梯电价政策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认为,阶梯电价对于提高民众的节能意识有好处,但也有其弊端。他认为,如果推行分时电价,用电总量可能会增加,用电峰谷之间的差值将缩小,高峰会降低,谷被填平,有利于风电等绿色能源的使用,天然气等其它能源的使用也会减少,同时也提高了发电机组的利用率。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蔡国雄曾在去年和今年两次提出实行分时电价的提案,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他建议将分时电价纳入到阶梯电价中。蔡国雄提出了“阶梯电价+分时电价”模式的可选项:夜间用电不计算在阶梯电价的基数中;在阶梯电价基础上降低夜间用电价格,同时提高峰值电价价格;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放进季节电价因素。
“阶梯电价可以作为过渡的电费模式但不是最终模式。阶梯电价应该结合分时电价,按照我国的国情制定中国特色的电价制度。”蔡国雄说。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心中有
2019-09-30

- 仅靠煤改气拉动 三年后中国天
2018-11-24

- 能源辣评| 因为制氢,煤炭和风电
2018-08-29

- 胡评:能源局光伏发电补贴继续不
2018-06-20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