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税改革谨慎启动
2010-06-11 08:56:11 来源:《 中国能源报 》
A-
A+
电力18讯: 专家建议同类税合并,根据情况实行阶梯式税费机制
□本报记者 吴莉
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的通知,规定指出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举标志着我国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谨慎启动。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资源税改革对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或将推广至全国。但同时,专家对5%的资源税率是否合理,对相关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也表达了不同意见。
相关企业总体业绩影响不大
税负受油价变动影响
“此次新疆资源税改革启动,虽然会增加中石油、中石化的税负,但对企业业绩总体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企业的税负由国内油价决定,国内油价随国际油价的变动而变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董秀成这样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此次新疆资源税改革主要规定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适用于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此外,还明确了资源税减免的范围。其中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实行从价计征的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相关企业税负,但据国泰君安报告分析:国内两大石油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产量分别占17.92%和15.52%,天然气产量分别占35.36%和15.87%。假设税率定为收入的5%,原油价格为80美元/桶,由年初开征,2010年税前利润将分别较之前的预测下降仅为2.21%和1.28%,对两家企业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主要会对上游企业产生影响。就两大石油企业来说,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不到10%左右,中石油占到10%左右,对其影响稍微大一些,但就长远看,是有利于中石油的。比如,近期国家上调了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会冲抵一部分资源税费带来的影响。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将在新疆逐步放宽天然气利用政策,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收费的方式使得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应就此推进资源税改革
在全国范围推广
新疆是全国13%原油产量和29%天然气产量的来源地。国家决定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在带动新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下一步资源税改革何时推向全国备受关注。
我国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搁置,一次是2007年担心经济过热时推出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多数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将为下一步全国资源税改革积累更多经验。同时,试点的顺利推行,也将为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源税改革扫除障碍。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虽然目前通胀压力不大,但通胀预期犹存,因此对资源税改革而言,机会稍纵即逝。资源税改革经过新疆的试点工作后,应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开。
林伯强对记者说:“从价计征的方式已在国际上应用多年。资源税改革必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只是时间长短问题。但是在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新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要作为在全国推广的借鉴。”
董秀成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目前油气行业相关类税费有三种,资源有偿使用费、特别收益金、资源税,三种税费都有税的性质,且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资源税在本质上都属于资源类收费,应就此机会进步推进油气行业资源税费改革,有些税费应合并。此外,还可以根据情况实行阶梯式税费机制。
此外,林伯强还表示,煤炭行业迟早也会实行资源税改革,但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据重要位置,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或有进一步推高煤价的风险。
□本报记者 吴莉
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的通知,规定指出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6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举标志着我国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谨慎启动。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资源税改革对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或将推广至全国。但同时,专家对5%的资源税率是否合理,对相关企业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也表达了不同意见。
相关企业总体业绩影响不大
税负受油价变动影响
“此次新疆资源税改革启动,虽然会增加中石油、中石化的税负,但对企业业绩总体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企业的税负由国内油价决定,国内油价随国际油价的变动而变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董秀成这样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此次新疆资源税改革主要规定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适用于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此外,还明确了资源税减免的范围。其中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实行从价计征的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相关企业税负,但据国泰君安报告分析:国内两大石油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产量分别占17.92%和15.52%,天然气产量分别占35.36%和15.87%。假设税率定为收入的5%,原油价格为80美元/桶,由年初开征,2010年税前利润将分别较之前的预测下降仅为2.21%和1.28%,对两家企业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主要会对上游企业产生影响。就两大石油企业来说,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不到10%左右,中石油占到10%左右,对其影响稍微大一些,但就长远看,是有利于中石油的。比如,近期国家上调了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会冲抵一部分资源税费带来的影响。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将在新疆逐步放宽天然气利用政策,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收费的方式使得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应就此推进资源税改革
在全国范围推广
新疆是全国13%原油产量和29%天然气产量的来源地。国家决定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在带动新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下一步资源税改革何时推向全国备受关注。
我国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搁置,一次是2007年担心经济过热时推出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多数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将为下一步全国资源税改革积累更多经验。同时,试点的顺利推行,也将为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源税改革扫除障碍。近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要重点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虽然目前通胀压力不大,但通胀预期犹存,因此对资源税改革而言,机会稍纵即逝。资源税改革经过新疆的试点工作后,应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开。
林伯强对记者说:“从价计征的方式已在国际上应用多年。资源税改革必定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只是时间长短问题。但是在推广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新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要作为在全国推广的借鉴。”
董秀成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目前油气行业相关类税费有三种,资源有偿使用费、特别收益金、资源税,三种税费都有税的性质,且资源有偿使用费和资源税在本质上都属于资源类收费,应就此机会进步推进油气行业资源税费改革,有些税费应合并。此外,还可以根据情况实行阶梯式税费机制。
此外,林伯强还表示,煤炭行业迟早也会实行资源税改革,但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据重要位置,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或有进一步推高煤价的风险。
评论
最新评论(0)
相关新闻:
-
无相关信息
编辑推荐

- 推进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心中有
2019-09-30

- 仅靠煤改气拉动 三年后中国天
2018-11-24

- 能源辣评| 因为制氢,煤炭和风电
2018-08-29

- 胡评:能源局光伏发电补贴继续不
2018-06-20
热点排行
推荐阅读
